关于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来源:惠州日报 更新时间:2012-12-31

 

  8月16日全省"三打两建"工作会议之后,各地各部门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认真研究制定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积极筹备和开展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为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任务,推进全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落到实处

  (一)省各专责小组及试点行业牵头单位要对试点方案进行细化,明确具体要求、工作措施和目标效果。

  试点工作不仅要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还要有具体可行的工作措施和操作办法。省各专责小组和试点行业牵头单位要对各自子体系、行业试点工作方案进行细化,制定实施办法,进行任务分解,落实具体措施,明确建设目标、建设要求和建设效果,提高试点工作方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如,市场准入体系试点中的"推行并联审批工作",对怎么并联、哪些部门并联、哪个部门牵头、哪些内容并联、哪些程序并联、怎么操作等等都要进行明确;食品监管体系试点中的"加快监管执法队伍快筛快检设备设施的配置",对设备要求、人员配置、资金保障等都要进行明确。省各专责小组要通过制定实施方案、操作办法等,使各项试点工作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要求清晰、责任落实,让试点地区和行业清楚明白地知道具体要建设什么、怎么建设,逐一落实,同时也便于对试点工作的成效进行评价和总结。

  (二)各专责小组要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共同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

  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各个子体系之间是互为依托、互为支撑的。如,准入体系建设要依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因此准入体系建设专责小组要与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专责小组加强联系,及时掌握有关行政审批项目废、改、立的最新进展,才能准确构建符合实际需要的市场准入体系。各专责小组要加强与法制体系建设专责小组的沟通,提出子体系建设过程中发现的法律法规缺失情况,法制体系建设专责小组才能掌握实际情况,对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做出有针对性的增加、修改或完善。各专责小组要与信息平台建设专责小组加强沟通对接,提出业务需求,才能得到信息平台建设专责小组的技术保障,同时信息平台建设专责小组的技术保障工作才能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因此,各专责小组在子体系建设过程中不能各自为战,要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联系,相互通报各自子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进展等情况,互相共享子体系建设成果,相互促进,共同推进市场监管体系整体建设工作。

  (三)各地专责小组牵头单位要加强与省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的沟通联系,认真组织完成好各子体系的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最终要通过各试点地区来落实和完成。各地专责小组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与省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做好对接和联系,请省专责小组牵头单位及时提供具体的试点工作方案、实施办法、操作规程、保障措施等,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以便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各地专责小组牵头单位要根据省各专责小组制定的试点工作方案、实施办法等进行细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制定明确的工作任务进度表,为体系建设试点提供制度、措施上的保障,对体系建设各参与部门的工作进度进行督办,促进试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完成试点工作目标。

  二、精心编制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五年规划

  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五年规划是为全面、系统开展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提供高质量的施工蓝图,既要有明确的指标要求和实施准则,又要有明晰的建设步骤和具体措施。省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要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工作方案内容进行细化,研究制定子体系五年建设规划,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分段推进、考核指标和保障措施等内容,明确各阶段的具体建设任务和目标。各地在省的五年规划出台后,结合地区实际,编制本地区的五年规划。规划编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注重与国家、省里现有的工作规划相衔接。

  这是五年规划制定的依据和基础。在国家层面,国家出台了"十二五"规划、《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二五"规划》等多个规划措施,在省的层面,我省也出台了"十二五"规划纲要、《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关于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意见》、《广东省金融改革发展"十二五"规划》、《营造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等多个规划措施。省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在制定五年规划时,必须以这些大政方针为依据和基础,必须符合有关文件要求,体现国家和省的工作需要,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细化、拓展和创新,形成本子体系建设五年规划。

  (二)注重与试点工作相衔接。

  这是完善五年规划的重要手段。规划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不断进行修改完善,这也体现了科学发展的要求。省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要结合试点工作情况,针对试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需要补做的工作,对五年规划及时进行修正,查漏补缺,使规划不断完善,符合市场监管形势发展需要,最终达到良好效果。

  (三)注重与改革工作相衔接。

  这是五年规划能否取得成果的关键。没有改革创新,"两建"工作就会变成原地踏步,无法取得实质性成果。省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在五年规划制定中,要充分体现改革创新精神,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部制改革、国家工商总局支持广东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32条意见等,制定相关的改革、创新性工作措施,作为工作任务纳入五年规划中。

  (四)注重宏观和微观、当前和长远的有机结合。

  这是五年规划可操作性的重要体现。五年规划既要有高度的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基本原则,又要有各部门、各环节的明确责任分工、指标要求,有可操作的措施和手段。既要有总体目标、总体思路,又要有具体清晰的各阶段及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工、步骤、措施等。这样,才能使五年规划科学可行、落在实处。

  (五)注重借才引智。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征求专家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一方面,要邀请专家学者,从理论上、思路上、方向上给予指导和支持,提高规划设计、体系构建和操作实施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另一方面,要采取专题座谈、公开听证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融入到五年规划当中去。

  三、加大宣传工作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广东省"两建"宣传工作方案》、《关于加强"两建"宣传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具体工作要求,将宣传教育作为推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切实做好计划、搞好协调、抓好落实,通过开展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使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企业、深入社区,营造有利于工作开展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各地各部门要在报纸、电视、网站等主流媒体上发布工作信息,介绍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方面的知识,报道各子体系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和阶段成果,报道社会各阶层对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评价,组织领导访谈、专题报道,集中开展街头宣传、行业讲座,在主流网站开设专题论坛,在街道张贴、悬挂标语等,持续不断地开展宣传教育,使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

  (二)为宣传工作提供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将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引导媒体关注和报道"两建"工作,做好宣传工作计划,落实宣传工作任务,切实保障宣传工作经费支出,确保宣传工作正常开展和取得效果。

  (三)开展宣传工作考核。

  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将制定考评办法,把宣传工作作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对各地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宣传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四、突出重点开展子体系建设工作

  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包括10个子体系的建设,涉及工作任务多,建设周期长,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各子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及五年建设工作规划的要求,统筹部署、科学安排、突出重点,认真完成好各子体系中的重点建设任务。

  (一)市场准入体系建设方面。

  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开展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试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电子政务及并联审批。加强市场主体信息系统及平台建设,开展信用分类监管、信息互通、信息公示、信用管理,提升监管效能。

  (二)质量监管体系建设方面。

  大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打造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立生产及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协调机制,改进监督抽样检验方法,实现抽检信息互通共享,着力解决部门分割、重复抽查、效能不高的问题,提升产品质量监测的有效性。推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生产经营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建立健全质量信用监管和失信惩戒制度。大力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研究探索产品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完善服务质量规范。

  (三)市场竞争秩序监管体系建设方面。

  推动行政执法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市场竞争秩序监管执法的"一支队伍办案",减少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现象。以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监管、治理商业贿赂、知识产权保护综合监管、市场价格综合监管、打击传销综合治理等5个方面为重点,加强建筑市场、物流市场、招投标市场、网络交易等方面的监管,强化现代信息化监管手段的应用,建立和完善"打、控、防、管"市场竞争秩序综合监管体系。

  (四)行政执法体系改革方面。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进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推行行政审批"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推动"一个窗口许可"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进一步整合相关的行政执法职能,对同一违法行为执法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原则上确定一个职能部门承担;对同一违法行为执法,涉及一个部门内部多个机构的,调整为一个机构集中执法。推动行政执法重心下移,按照属地管理、减少层级、权责一致、注重效率的原则,依法合理界定不同层级政府行政执法职责。

  (五)行业自律体系建设方面。

  加快培育行业组织,制定促进行业组织发展的具体办法,降低准入门槛,推进行业组织规范发展,发挥行业组织的行业管理、社会服务、反映诉求等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制定转移项目目录,推动政府向行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指导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规范运作机制、诚信执业机制、公平竞争机制、信息公开机制、奖励惩戒机制、自律保障机制,做好对行业组织的规范管理。

  (六)消费维权和社会监督体系建设方面。

  整合优化各职能部门的消费维权申诉、经济违法行为举报平台功能,建立全省统一的消费维权申诉经济违法行为举报平台网络。加强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发挥其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中的作用。加大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抓好基层消费维权体系建设,推进消费维权组织进市场、进商场、进超市、进企业、进景区等工作,进一步降低消费维权成本。

  (七)市场监管法制体系建设方面。

  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和废止妨碍市场流通的限制性规定。针对"三打"中发现的机制、制度问题,进行完善,拟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将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实践中的好做法、好措施及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加强市场交易、公共资源交易、经营者主体责任等领域的立法工作。

  (八)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体系建设方面。

  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共同推进市场准入、质量监管、市场交易、消费维权、食品安全等五个应用子系统建设,完整记录市场监管的全过程,逐步实现各部门密切协作的市场监管新格局,提高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在此基础上建设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归集整合各部门的市场监管信息,并与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电子监察平台联通,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通、监管互动。

  (九)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方面。

  抓好"三个一"建设,分别是:建设一张覆盖食品安全全环节的食品安全网,通过"一网四平台"(食品安全公众网、信息公开平台、投诉举报平台、信息报送平台、公众互动平台)建设,实现各地区、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电子化台账管理、全程可追溯和监管人员信息化科学监管;建设一体化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立覆盖市、县并延伸到乡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探索建设一支基层综合执法队伍,选择部分乡(镇),开展食品安全监管队伍整合试点,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镇、村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十)金融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方面。

  加强中央驻粤金融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的监管合作,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对系统性风险的监测评估和防范,建设完善金融风险监管平台。完善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机构及民间借贷的监管机制,完善货币信贷执行机制。加强对地方政府融资规模控制的监管,推动完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资本质量控制机制。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的有效监测,进一步做好反假币、反洗钱工作,打击和防控内部交易、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保险和非法期货经营等非法金融活动。

  五、做好工作保障

  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也是一项创新的工作,各地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要注重调查研究,严格工作要求,加强工作督查指导,保障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注重调查研究。

  各地各部门要通过调查研究,掌握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进展、实际效果,了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要用改革的思路、开放的心态,认真研究、吸收和借鉴其他部门、地区以及国内外的有益经验和做法,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增强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效果。

  (二)严格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严格按照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点工作方案以及各子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实施办法等的要求,细化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务必符合省的各项指标要求。根据全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安排,珠海、惠州、湛江、顺德等四个综合试点地区要全面开展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各个子体系及食品、农资行业的试点工作,并再自行选择1-2个行业作为试点;其他地市虽然不是综合试点地区,也要开展食品、农资行业试点,选择一个县(区)开展市场监管体系各子体系的综合试点,并再自行选择1-2个行业开展试点;食品、农资是省里确定的两个试点行业,要在全省各地市及顺德区全面开展试点。省各专责小组及试点行业牵头单位、各试点地区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在开展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中,各地可以根据地区实际增加建设项目,但不能擅自减少省里建设方案要求的项目,可以采取创新的方式方法来实现工作目标,但不能脱离省方案设定的工作目标。

  (三)加强工作指导。

  省各专责小组和试点行业牵头单位要充分履行职责,主动到试点地区开展工作指导,及时了解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帮助试点地区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试点成功经验和做法。各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要经常到县、区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基层认真完成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各部门也要加强线上的工作指导,指导下属部门认真做好牵头或配合建设工作,共同推动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注重实际效果。

  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要与各地各部门的实际工作相结合,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取得实际效果。要针对"三打"过程中发现的市场监管薄弱环节,秩序失衡的深层次原因,法律法规、体制机制上的漏洞和缺失等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设定建设目标、开展建设工作,不搞花架子,不脱离实际,力求解决当前市场监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建立和完善符合广东市场经济发展实际需要的市场监管体系。

  (五)加大督办考核力度。

  检查督办是促进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省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要经常到各地检查本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督促各项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各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要经常对基层贯彻执行各项工作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使工作落在实处、取得实效,防止走过场、应付了事。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制定信息、宣传、组织领导等方面的考核制度,省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要结合五年规划的制定,细化制定各阶段的具体量化考核指标,对各地各部门的建设工作进行考核。

  各地各部门在各子体系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操作问题,请及时与省各相应子体系建设专责小组牵头单位联系。各地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要经常向省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