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十二五”规划纲要 (三)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01-03
第七章 加快两型社会建设 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以建设全国两型社会示范区为目标,以大河西先导区为核心示范平台,加快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一节 建设大河西先导区

全面贯彻“两型”的规划理念、建设标准和发展要求,创新区域发展方式、城乡建设模式和行政管理体系,实现起步区发挥效应,核心区基本建成,规划区形成功能,建成中西部地区行政效能最高、体制机制最活、生态环境最佳的创新创业高地。肩负起为国家改革探索新路径、为湖南经济增添新动力、为长沙城市构建新格局的核心任务,争取成为国家级新区。

一、建设“两型”城区。围绕建设“中部最美新城”,加快先导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枫林路、岳麓大道、潇湘大道、黄桥大道、东方红路、金星大道等城市骨干道路建设,协同推进电力、供水、公交等市政配套设施。全面制定实施体现“两型”特色的绿色建筑标准、规划导则和指标体系,形成绿色开发建设模式。基本建成滨江新城金融商务区、梅溪湖国际服务区、洋湖垸总部经济区、岳麓山风景名胜区、麓谷科技新城等重大片区,梯次推进望城滨水新城、雷锋湖综合服务区、坪塘生态提质示范区建设,全面拉开核心区新城框架。推进“两型”示范村镇建设,重点打造莲花镇和金洲大道沿线“中国最美乡村”。着力修复区域环境和提升生态价值,落实区域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全面完成岳麓山景区提质改造、龙王港流域截污治污等重大生态工程。

二、发展高端产业。坚持产业高端化发展,培育壮大“两型”产业集群。以长沙高新区、宁乡经开区、望城经开区、岳麓科技园为重点,大力发展高端制造、文化创意、电子信息、新能源和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产业。着力推进高新区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形成高端产业集聚区。以滨江新城、梅溪湖片区、洋湖垸片区、岳麓山风景名胜区、望城滨水新城等为依托,大力发展研发、金融、商务、会展、旅游等高端服务业。推进坪塘老工业基地企业和核心区内矿山全部退出。

三、创新管理体制。坚持和完善“五统一分”管理运行机制,研究出台与管理体制相配套的操作办法,力争实现从功能区向行政区的过渡和转变。继续完善大部制改革,深化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在资源环境管理制度、城乡统筹体制机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加快先行先试步伐,积极探索前沿性经验。

四、形成发展引擎。通过集中发展资源、提升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强化发展举措,大河西先导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6%以上,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3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0%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年均增长20%以上,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年均增长30%以上,成为长沙“十二五”率先发展的核心引擎和长株潭改革试验区的重要增长极。

专栏17 大河西先导区建设重点任务

领域

城乡

建设

全面推进枫林路、岳麓大道、潇湘大道、黄桥大道、东方红路、金星大道6条品质一流的城市骨干道路建设。

基本建成滨江新城金融商务区、梅溪湖国际服务区、洋湖垸总部经济区、岳麓山风景名胜区和麓谷科技新城等重大功能片区,积极推进望城滨水新城、雷锋湖综合服务区、坪塘生态提质示范区等“第二圈层”建设,拓展新城区总面积230平方公里,其中基本建成区110平方公里,全面铺开建设区120平方公里,城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

重点建设莲花、白箬铺、夏铎铺等两型示范镇和关山、光明、立马、金峙、桐木等示范村。

高端

产业

形成“一带(湘江西岸)三轴(潇湘大道、金星大道、雨莲大道)六极(滨江新城、梅溪湖、洋湖垸、岳麓山、望城滨水新城、麓谷新城)”的现代服务业布局和“一带(金洲大道)四园(高新区、宁乡经开区、望城经开区、岳麓科技园)”的工业布局。

优先发展高端制造、文化创意、电子信息、新能源和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年销售收入2000亿,高新技术产业年产值3000亿。调整振兴装备制造等传统产业。

规划建设岳麓山景区等旅游精品,建设金融后援基地和金融城,打造望城深水港等重点物流园区,建设滨江新城等商务区,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比重达60%

建立专业孵化器和综合性孵化器各10个,打造一流的岳麓山大学城,建设高水平的梅溪湖创新科技园、高效能的孵化群和充满活力的创业园区。

生态宜居

全面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和污染企业退出,完成坪塘老工业基地生态修复,彻底消除铬渣污染隐患,全面关闭“五小企业”,工业园区清洁能源使用率100%

创新和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模式,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打造梅溪湖文化中心等循环经济建筑,倡导绿色消费。

加快建设城区生态公园,中心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超12平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超50%;全面完成“八大水系”流域水环境治理,流域水系污染治理率90%;重点建设洋湖垸等一批湿地公园。

体制改革

加快形成落后产能淘汰、生态环境补偿、污染治理和资源节约激励四大体制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做大优化环境资源交易平台。

完善“五统一分”管理体制,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制定实施绿色建筑标准、规划导则和指标体系,实施产业“两型”化发展水平评价标准和“两型”产品认定标准,探索建立“两型”建设评价考核指标体系。

第二节 推进资源节约
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大力推进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完善形成国内一流的资源节约政策制度体系、标准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成一批集约用地、节能改造、新能源利用、中水回用、循环经济、静脉产业等示范工程,并加快向生产、建设、消费各领域推广,形成节约型发展方式。

一、节约集约用地。不断完善和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模式,在新城建设、旧城改造、园区开发、农民安置、道路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各个领域,进一步完善合理规划、立体开发、土地综合整治等节地措施,创造新的节地经验。加强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建设,从规划计划、考核评价、项目审核、监督检查等方面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全面形成促进集约用地的长效机制。
二、节约利用能源。突出抓好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推进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和节能规划编制,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加强重点单位节能监管和在线监控,加快企业节能降耗技术改造,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积极推行绿色建筑、绿色市政,大力推进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工程,推动住宅产业化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快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试点城市建设,到2015年建筑节能标准达到65%,绿色建筑覆盖率达到20%。推行绿色交通出行,推进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建设,大力推广混合动力汽车及电动汽车应用。推进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沼气等新能源开发利用,创建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
三、节约水资源。全面推进全国节水型试点城市建设,积极实施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水资源保护条例及相关制度。大力推进城市中水回用、企事业单位和家庭节水改造、农业节水灌溉等示范项目建设,探索实施阶梯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四、节约用材。健全促进节约用材的制度体系。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提高利用率。推行产品生态设计和鼓励采用小型、轻型、再生材料,加强木材、金属、水泥等材料的节约代用。
五、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加强循环经济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核算制度。创建国家级再制造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再制造示范企业。加快开发利用“城市矿产”,实现废旧金属、废弃电器、废弃物资等资源的循环利用、规模利用和高值利用。规划建设一批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完善支持静脉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动静脉产业做大做强。抓好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加快宁乡经开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等试点园区建设。
第三节 改善生态环境
以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市为目标,继续制定实施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城乡环保一体化,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力度,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在中部地区全面领先,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一、加快湘江流域长沙段环境整治。全面推进湘江流域长沙段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流域截污治污、重点污染源退出、垃圾收集处理、面源污染治理、河道整治与生态修复五大工程。加快污水处理厂、管网设施的建设和提质,实现城区和县城污水全截污、全收集、全处理和零排放。探索垃圾源头分类、二次分类和终端综合处理相结合的措施,大力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持续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大力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加快浏阳河、沩水河、捞刀河、靳江河、白沙河等流域截污治污,全面建成“一江两岸”和湘江一级支流生态经济走廊。
二、着力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以创造生态化人居环境为目标,切实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形成城市、森林、农田、湿地、流域五大生态系统,打造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生态景观。优化城区公园绿地布局,新增100个以上城市社区公园,增加绿地总量,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城市绿化体系。全面加强长株潭绿心区域保护,大力发展碳汇林业。基本完成工矿区综合治理。制定实施新的农村环保行动计划,突出农村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和畜禽污染治理,突破农村面源污染治理难题,全面改善农村环境面貌。
三、全面推进落后产能退出。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作为产业调整升级的基本取向和基本原则,坚决调整和退出不符合“两型”要求的产业,探索符合长沙实际的“两型”产业发展有效模式与途径。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地区的能耗管理和排污监控,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五小”企业,全面退出超标排放企业和高耗能企业。引导企业通过调整结构、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降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
四、加强“两型”文化建设。倡导两型新理念,普及两型新知识,树立两型新风尚,全面构建“两型”文化体系。充分依托和发挥长沙文化创意产业优势,宣传、倡导低碳文明的两型生活方式,形成长沙两型文化特色精品,发展富有价值的两型文化产品。积极倡导绿色健康环保的消费观念,鼓励企业大力开发绿色产品,完善落实绿色消费激励政策制度。
专栏18                      两型社会建设重点示范工程

湘江流域长沙段综合治理工程 加快推进流域截污治污、重点污染源退出、垃圾收集处理、河道整治与生态修复、面源污染治理五大工程,提升流域生态质量。

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构建循环经济发展体系,创建高新区、经开区等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加快宁乡经开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浏阳再制造业基地等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建设。

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工程 抓好高铁新城、新河三角洲、大河西先导区等节约集约用地示范项目,完善推广“立体组合、地下空间开发、高层标准厂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节地模式。

低碳节能示范工程 抓好工业、交通、建筑、消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节能降耗,大力发展合同能源管理,全面推进重点企业节能改造,积极推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示范应用。节水示范工程 在工业、生活、建筑和农业四个重点领域实施管网改造、中水回用、雨水收集、雨污分流、节水灌溉等一批节水示范项目。农村环境保护治理工程 全面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全面完成规模化养殖的畜禽污染整治。积极推进农田土壤污染治理试点工程。构建覆盖全市农村的垃圾收集处理体系。

生态建设示范工程 建设城市、森林、农田、湿地、流域五大生态系统。加强长株潭绿心区域保护,大力发展碳汇林业,加快城市绿地、社区公园建设。

污染产业退出示范工程 全面完成坪塘老工业基地产业退出工程,打造长株潭乃至全国传统工业区再生改造、生态修复和污染治理的样板工程。淘汰全市高污染、高耗能、低水平的落后产能。

“两型创建”示范工程 重点打造一批有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两型机关”、“两型村镇”、“两型社区”、“两型企业”、“两型园区”、“两型学校”等示范单位。

第八章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
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全面加强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推动科技、教育、人才加快发展,建设创新体系健全、创新要素集聚、创新产业发达、创新辐射面广和引领示范作用强的国家创新型城市。
第一节 推进科技创新
 
坚持自主研发与技术引进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提升相结合、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加快科技创新步伐,努力把长沙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科技创新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一、健全创新体系。强化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建立“产学研金用”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间或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产业联盟、技术联盟、标准联盟等各种形式的战略联盟,促进行业创新资源信息共享。科学布局科技创新基地,建成城区以提升现代服务业为重点、产业园区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区县(市)以发展特色产业为重点的区域创新体系。
 
二、优化创新平台。支持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建智能工程机械、新能源汽车、新材料、集成电路等先进制造设计与研发平台。完善和组建具有国际水平的动漫技术中心、信息咨询中心、传媒资讯中心、数字资源中心、新药研发中心等平台,提高园区的创新集成能力和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到2015年,新建国家、省和市级技术创新平台100家。
 
三、加强产业技术创新。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为重点,大力推进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在重点行业和领域组织实施产业核心关键技术开发计划,掌握产业核心知识产权,推动“长沙制造”向“长沙创造”转变。“十二五”期间,培育500家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的创新型企业,实施10个重大专项,突破500项共性技术、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形成一批核心专利,支撑和引领全市产业发展。
 
四、促进成果转化。提升中国(长沙)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品牌,推进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机构建设产学研合作基地、技术转移中心和成果转化基地,加强专业孵化器、中试基地、产品检测与技术评价中心等平台建设。大力发展信用、法律、融资担保、知识产权、人才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十二五”期间,每年转化50项重大科技成果、500项先进适用技术,到2015年科技成果转化率在“十一五”末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

专栏19                         科技创新重点平台建设

技术创新平台建设 依托国防科大、中南大学、湖南大学,联合龙头企业组建超级计算机研究院、现代运输装备研究院、直升机/通用飞机研究院、现代智能工程机械研究院、钢铁研究院等产业技术研究院;依托骨干企业,在先进制造、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产业、航空航天、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等领域,建设和完善各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工程)实验室以及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

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依托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和专业化产业基地,在优势产业领域内搭建20个检测评价、公共试验、中试孵化等产业化公共服务平台。

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建设 提升“中国(长沙)科技成果转化交易会”品牌,建设长株潭专利及知识产权中心、高新科技成果交易中心、版权交易中心等知识产权交易平台。

创新合作平台建设 建设湖南省与中科院共建的中科院长沙技术转移中心,以及长沙与清华大学、同济大学、京港(香港)学术交流中心等单位联合共建的技术转移中心等创新合作平台。

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 围绕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组建20个左右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第二节 推进教育强市
 
全面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地位,充分利用市域内丰富的教育资源,构建现代化、开放式的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
 
一、均衡发展基础教育。增加教育财政投入,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依法保障公民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积极发展学前教育,逐步把学前教育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畴,2015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达到幼儿总数40%以上。巩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满足社会对教育资源的多样性选择。提高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水平,办好若干所示范性国际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15年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到98%,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7%左右。
 
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把职业教育作为服务于产业发展的基础,把技能培养作为人力资源开发的重点,围绕重点产业和重点企业,统筹规划职业院校的规模、布局和专业设置,构建从初级到高端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完整链条。加快长沙职业教育基地发展,重点创建100所左右市级以上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30个左右市级精品专业,推进职业教育规模化、集团化发展。逐步推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积极推动校企合作,促进学校专业设置与企业发展方向、学校人才培养与企业用工需求有效对接。以提高职业技能为核心,加强农民工职业化培训。2015年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数达15年以上。
 
三、提高高等教育水平。坚持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与人才需求结构相适应,加快市属高校调整,完善专业体系结构,加强高校学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提高高等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知识贡献力。积极做好各项服务,为驻长高校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引导驻长高校与地方经济的有机链接。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参与企业科技项目研发,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价值的咨询与服务,充分发挥高等教育的科研和人才支撑能力。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培训机构,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广泛开展社区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城市。
 

 


专栏20                          教育强市推进工程

学前教育普及提高工程 加快建设一批普惠性幼儿园,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新建、改建或扩建公办幼儿园120所,全市公共财政支持的幼儿园在园幼儿达到幼儿总数40%以上,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1%以上。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 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必要教学点和城区教育设施建设,实现城区完全中学初高中剥离,基本解决城镇大班额现象。实施校舍安全工程,改造薄弱学校200所,城乡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比例达到75%。推行县(区)域内校长和教师有序交流,建设1500套农村教师周转用房,稳定和优化农村教师队伍。

职业教育实力提升工程 完成100所市级以上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加快建设30个以上开放式基础实训基地,重点抓好职业教育基地、职业教育创业园区和四县(市)职教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加大入学资助力度,逐步实现中职学生免费入学。

高等教育社会贡献工程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7%左右。鼓励高校与企业、地方政府共同建立科技创新平台,支持高校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

终身学习拓展延伸工程 完善继续教育培训补贴政策,整合学校教育、企业教育、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资源,构建全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全市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70%以上,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数达到15年以上,公民接受终身教育的普及率和学习型组织创建率达到80%。

农民工子女入学保障工程  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探索建立以进城务工人员在长从业类别、从业年限、从业贡献等为评估要素的综合计分办法,确保其随迁子女有序入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入学资助体系,确保每个适龄少年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
 
第三节 建设人才强市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按照高端引领、整体推进的思路,坚持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打造大河西人才创业示范区,努力把长沙建设成为人力资源强市。到2015年,全市人才总量100万人以上。
 
一、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重点培养造就一批创新型科技人才、领军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能型适用人才、战略型党政人才。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发挥大学科技园、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留学人员创业园等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平台载体作用,持续开展引进国际高端人才活动,积极引进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长创新创业。
 
二、大力开发专业技术人才。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提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为核心,有效整合政府、高校、科研院所及社会培训机构的资源优势,建立工程机械、软件和电子信息、动漫游戏、影视传媒、汽车、基础建设等专业化、高水平实习实训基地,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到201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50万人以上,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7.6万人左右。
 
三、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坚决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制度障碍,创新人才评价发现机制、创新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健全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努力营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人才制度环境。实施人才安居工程,解决好影响人才发展的住房、医疗、养老保险和配偶就业、子女上学等问题。建立开放的人才流动机制,引导各类人才向企业、基层和农村流动,鼓励各类人才积极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高优秀企业家以及各类人才的政治待遇和社会地位,充分尊重和保护其合法权益。
 

 


专栏21                          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工程

创新型科技人才聚集工程 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结合国家“863”、“973”等重大科技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省、市重大科技项目、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建设,培养和集聚一批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创新型科技人才。

领军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程 围绕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努力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全球视野、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到2015年,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16万人左右。

技能型适用人才开发工程 引导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集聚发展,加强校企合作,广泛开展订单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到2015年,全市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到50万人以上,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7.6万人左右。

战略型党政领导人才提质工程 培养造就一支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改革创新精神、引领科学发展的战略型党政领导人才队伍,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力度。到2015年,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干部占党政干部队伍的70%,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达到5%。

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建设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创业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到2015年,全市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7万人左右。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计划 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建立社工人才库,探索建立社工人才薪酬补贴、评估表彰、选拔任用等激励机制。到2015年,全市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1.3万人左右。

国际高端人才引进计划 对接中央“千人计划”和湖南省“百人计划”,加大国际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力度。

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储备工程 进一步加强与全国“985”、“211”高校的战略联盟和长期合作,每年选拔引进一批拔尖大学生进行专门培养,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储备人才。

大河西人才创业示范工程 建设国家级人才创业示范区,建立健全创新创业的激励政策,实现创业人才占人才总量15%。
 
第四节 优化创新环境
 
建立健全支持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政策体系和制度保障,不断优化区域创新环境,引导企业加强管理创新,激发城市创新活力。
 
一、全面加强制度创新。大力消除制约创新型城市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创新主体动力机制、创新资源配置机制、创新激励机制和科技管理体制,建立健全适应市场经济和自主创新要求的制度体系,促进创新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建立各级财政对创新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积极拓宽创新投融资渠道。弘扬“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追求成功”的创新文化,培养全社会的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
 
二、大力推进管理创新。充分发挥企业在管理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引入新的管理方法、管理手段、管理模式,加快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内先进标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生产经营水平,全面增强企业创新发展的能力与活力。支持企业构建企业信息门户和电子商务平台,着力提高企业管理信息化应用程度,推动信息技术在设计、采购、生产和销售各个环节的广泛应用。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专利经营体系,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侵权预警和风险防范体系。加快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战略融合,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主导或者参与标准制定,推动自主创新技术成为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重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针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开展专项行动,维护创新者和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章 大力推进文化发展 建设国际文化名城
 
 
 
坚持以先进文化为导向、以湖湘文化为主题,以满足人的精神追求和文化需求为目标,全面提升城市文化价值、文化品位和文化软实力,把长沙建设成为具有深刻历史内涵、鲜明时代特征、浓郁地域特色和广泛国际影响的文化名城。
 
 
 
第一节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
 
不断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推动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一、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共享的原则,逐步构建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发展均衡、服务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完善市、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继续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长沙文化艺术中心、广电中心、“两馆一厅”等重大项目实施和投入使用,推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文化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等项目建设力度。积极建设“网上博物馆”、“网上剧场”、“群众文化活动远程指导网”等覆盖全市的数字文化服务网络。
 
二、增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积极推进文化创新,提高文化产品质量,创作生产更多思想深刻、艺术精湛、展现湖湘文化精神、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精品。强化博物馆、文化馆、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引导作用,重视互联网等新型媒体建设、运用和管理,提高先进文化传播力。推进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民族文化、广场文化建设,组织公益性文化活动,满足社会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精神文化需求。大力开展送书、送戏、送展览、送电影下乡进社区(村)活动,向基层群众提供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文化产品。加强面向外来务工人员、老年人、未成年人及其他特殊群体的公共文化服务。
 
三、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深度挖掘历史文化名城内涵,推进马王堆汉墓、铜官窑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炭河里青铜文化古城、汉长沙王陵遗址公园、贾谊故居二期等建设,加强太平街、潮宗街、西文庙坪街、靖港古镇、榔梨古镇等历史文化街区、文化名镇保护和建设,弘扬和传承湘剧、花鼓戏、长沙弹词、湘绣等具有长沙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发挥少奇故里、开慧故居、文家市会师旧址等红色文化资源优势,打造一批文化名区、文化名园和文化名品。推进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现代文化的创新发展,利用长沙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丰富的名人文化资源、独有的山水文化特色、繁荣的娱乐文化市场和发达的现代文化产业,推进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有机融合,彰显城市文化魅力。
 第二节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发挥长沙文化产业基础优势,推进文化产业向高端化、网络化、数字化和品牌化方向发展,努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的文化创意中心。
 
一、壮大文化主导产业。完善激励政策,充分整合资源,坚持创意、科技、资本相结合,推动信息技术与文化产业相融合,增强文化对经济的渗透力和影响力。大力发展影视传媒、动漫游戏、新闻出版、演艺娱乐、文化旅游、创意设计等文化产业,到2015年全行业销售收入2000亿元以上。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引进和培养文化创意人才,重点引进国内外知名文化企业和重大文化项目,扶持一批龙头文化企业,培育一批重点文化产业功能区,推动文化产业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和跨所有制发展。
 

 


专栏22                       文化产业发展重点领域

影视传媒 以湖南广电集团、长沙广电集团为依托,促进互动电视、手机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等新兴媒体和电视购物等新业态发展,打造影视传媒高地。

动漫游戏 大力发展影视动画、漫画、网络动漫、手机动漫、动漫舞台剧演出和动漫软件制作等动漫游戏产业,建成集动漫原创、研发、制作、传播、出版、教育培训于一体的中国乃至世界知名的“动漫之都”。

新闻出版 以中南传媒、华声传媒等为依托,拓展图书、音像、电子网络、动漫游戏出版和印刷发行产业,实现纸、磁、光、电、网一体化,发展版权交易新业态,打造全国性出版物和版权交易中心、中南地区重要的出版物发行配送中心和印刷包装基地。

演艺娱乐 提升发展歌厅、酒吧、保健等雅俗共赏的演艺娱乐业,培育形成若干个核心竞争力强的演艺娱乐产业集团,加快形成衍生产品与衍生服务,提升长沙演艺娱乐产业品牌价值。

文化旅游 重点发展湖湘文化游、潇湘风情游、文博会展游、娱乐休闲游,打造马王堆汉墓、岳麓书院、“毛泽东成长之路”、铜官窑和密印寺、开福寺等文化“金字招牌”。

创意设计 重点发展先进装备制造、汽车、家电、专用设备、电子通讯产品、包装、模具等工业设计,以及建筑设计、规划设计、园艺设计、广告设计、时尚设计、文艺创作与表演创意设计等,对湘绣、湘菜、烟花、陶瓷、纺织品、菊花石、园林以及茶叶等产品通过工艺设计提质,建设全国重要的设计创新基地和工业设计创新中心。
 

二、优化文化产业布局。总体形成“一轴两翼三城”。“一轴”即以铜官窑、月亮岛、“两馆一厅”、橘子洲及兴马洲等为依托的滨江文化轴。“两翼”即以工艺设计、研发服务、移动电子商务、物联网以及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国际会展为主的大河西文化创意区,以解放西路的歌厅酒吧、田汉大剧院和琴岛的演艺娱乐、定王台书市以及太平街、化龙池等历史文化街区为依托的主城区文化休闲区。“三城”即金鹰影视文化城、麓谷动漫游戏城、岳麓山大学城。同时,建设天心文化产业园、雨花创意产业园、星沙文化创意产业园等若干特色鲜明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和示范园区。
 
三、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按照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要求,加快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稳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放宽市场准入,支持民营资本和外资进入文化产业。积极培育出版交易、互联网服务、电影院线和文娱演出等专业化市场,使长沙成为全国重要的出版物、影视影像、动漫游戏等文化产品的交易中心。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文化中介机构和行业组织,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程度。
 
四、扩大国际文化交流。加强与国内外文化产业集团的合作,参与国际国内文化市场竞争,形成一批拥有自主品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鼓励有条件的文化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积极推动优秀艺术团体与港澳台、国际友好城市开展各种文化交流活动,把湖湘文化元素充分展示给世界。办好国际烟花节、中国金鹰电视艺术节、“汉语桥”世界大学生中文比赛、国际网络摄影展等优势文化节会,并争取举办更多高层次的国际性艺术活动,不断扩大国际影响和传播效应。
 
 
 
第三节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理想信念教育,倡导爱国守法和敬业诚信,构建符合中华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的道德和行为规范。
 
一、传承优秀先进文化。积极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湖湘文化精神,吸收借鉴外来优秀文化,实现城市形态、文化神态和市民心态的内外和谐,构建具有强大凝聚力的精神家园。充分发挥博物馆、纪念馆、文化园、名人故居和革命故里的教育引导作用,让市民增强湖湘文化的感知和认同。大力倡导全国争先、中部领先、全省率先的进取意识,在全市形成追求理想、追求文明、追求卓越、追求奉献的价值取向。
 
二、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发展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加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心理健康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文明程度和综合素质。弘扬科学精神,加强人文关怀,注重心理疏导,培育奋发进取、理性平和、开放包容的社会心态。提倡修身律己、尊老爱幼、勤勉做事、平实做人,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
 
三、积极开展文明创建。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积极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加强市民文明交通行为、公共场所行为的管理和教育,推进社会志愿服务制度化和规范化,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城乡整体文明程度。
 第十章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构建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让发展成果惠及全市人民。
 
 
 
第一节 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以普遍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目标,实施低收入群体收入倍增计划,努力使人民生活更加幸福。
 
一、积极推进充分就业。把促进就业放在突出位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努力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失地农民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的就业工作,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将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与新的就业增长点结合起来,加快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中小企业发展,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创建“最充分就业”社区。不断改善就业环境,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约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充分就业和体面劳动。
 
二、加强创业富民工作。完善和落实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扶持政策,积极培育创业主体,扶持初始创业,鼓励二次创业,支持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高校毕业生以及有一定技能和资金的农民工等各类群体自主创业。健全创业培训网络,开展形式多样、运作规范的创业培训,扩大免费创业培训覆盖面,不断提高广大劳动者的创业技能。优化配套服务环境,完善相应的财税、金融、产业等扶持政策,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开辟创业贷款绿色通道,切实降低创业运营成本。大力培育创业文化,树立创业典型,传播创业经验,积极营造鼓励竞争、激励创新、崇尚创业的良好氛围,使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活力竞相迸发,努力把长沙打造成为“创业之都”,建成全国首批创业型城市。
 

 

专栏23                       促进创业就业重点工程

促进充分就业工程 每年新增城镇就业岗位10万个以上,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率保持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五年累计80万人。

创业主体培育工程  重点支持20个创业基地建设,每年滚动扶持100户重点中小企业和民营科技型企业。“十二五”期间,成功助推300家以上初创企业成长为规模企业。

财政金融支持工程  设立创业扶持奖励基金,制定落实初创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初创型中小企业,扩大小额贷款担保扶持范围。到2015年,重点扶持10家以上民间投融资机构发展。

创业培训辅导工程  实施“双百工程”,五年内重点扶持100所职业院校,培育100万名职业技能人才。到2015年,市级培训机构20家以上,创业培训服务机构100家以上。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在市和各区县(市)各建设1个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失业监测预警和薪酬调查体系,加快推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建设。加强 “创业导师库”、“创业项目库”和“创业典型库”建设。到2015年,扶持50家重点基层孵化平台、民间孵化器发展,建成三级“创业富民服务绿色通道”。

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在市和各区县(市)建立健全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加快发展创业中介服务机构。到2015年,全市街道(乡镇)创业富民服务站点覆盖率达80%,70%以上的社区达到创业示范社区标准。
三、建立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健全扩大就业增加劳动收入的发展环境和制度条件,努力提高居民经营性收入。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探索实行低收入居民生活补贴与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联动机制,增加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工资集体协商机制,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推动最低工资标准实现倍增,着力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不断拓宽租金、股金、红利等财产性收入增长渠道,确保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家庭财产普遍增加。
四、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加大收入分配结构调整力度,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不断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建立和完善收入分配统筹协调机制,妥善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努力缓解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完善个人收入监测办法,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保护合法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
 第二节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加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的衔接和协调,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一、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强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统筹,建立健全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体系,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城乡各项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以农民工、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困难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各项社会保险参保覆盖率均达到95%以上。加大公共财政的社会保障投入,逐步提高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的待遇水平。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
二、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改善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医疗救助制度、教育助学制度以及司法援助、就业援助、公用事业救助等社会救助配套制度。加强低保与扶贫、最低工资、失业保险和新农保政策的衔接平衡,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物价联动机制。建立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流浪儿童等困难群体救助制度。到2015年,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40%以上。
三、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加强社会福利事业建设,鼓励民间资本兴办“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社会福利事业,加大孤残儿童的养育、教育、医疗、康复等工作力度,推动福利机构的建设发展,探索福利企业管理新模式,不断健全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增强救孤、助残、养老、济困、扶贫等公共保障能力。增强社会慈善意识,积极培育慈善组织,支持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
四、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围绕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保障性住房供给体系,加快城市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积极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加强农村安居工程建设。“十二五”期间,新建廉租住房2万套、筹集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5万套,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330万平米、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55万平米,完成1万户农村危房改造。
第三节 协调发展社会事业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领域,推动社会事业全面繁荣,促进社会发展与经济建设相协调。
一、提高医疗卫生水平。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形成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配置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完成县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构建便利化的基层医疗卫生体系。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形成管办分开的有效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疗卫生事业,运用市场机制激活卫生资源,完善多元办医格局。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卫生监督执法、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及医疗紧急救援工作。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教育,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技术能力。建设全市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初步实现区域卫生信息化。积极建设健康城市。到2015年,基本实现城乡居民人人拥有基本医疗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积极发展体育事业。优先发展群众体育,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构建完善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竞技体育,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和综合实力。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建设具有长沙特色的体育产业体系。加强各类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建好长沙市全民健身中心。加快社区、农村基层健身设施建设,创建一批全国体育先进社区和体育强镇。
三、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努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高生殖健康水平,改善出生人口素质,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趋势。完善基层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服务站所建设和基层技术、专干、协会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创新和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趋势,注重发挥家庭和社区功能,优先发展社会养老服务,培育壮大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提质改造一批乡镇敬老院和老年公寓,加快建设以养老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区县(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扶持一批不同规模的民办养老机构,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设施完善、管理规范、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坚持男女平等,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发展妇女儿童事业。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
 第十一章 创新社会管理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增强社会管理能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节 创新社会管理体系
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政府、社会组织及公民共同参与的开放式、网络化的社会管理模式,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一、依法推进基层自治。推进社会管理基础平台向基层下移。加大社区资源整合力度,建立健全社区资源共享机制,加强社区组织与社会单位的横向联系,引导社会单位向社区居民开放各类生活服务设施,充分发挥社区在人口管理、促进就业、维护治安、居家养老、基层文化、科普教育和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努力化解村级债务,提升村级组织服务功能和民主管理水平,积极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完善社区社会工作服务功能,大力引进社工人才,探索建立社工人才库,培育社工专业服务机构,逐步提高社工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各类群体分类提供复合型社工服务。
二、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联系政府与公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提升政府治理功能和社会服务功能。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探索行业协会商会适度竞争机制和直接登记模式,降低社区社会组织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登记门槛,大力培育和引进具有国际水准的社会中介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和委托服务等方式,将部分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拓展空间和提供机会,逐步形成“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管理格局。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依法运行,承担社会责任。探索社会组织与公众广泛参与的公共治理模式,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素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社会管理,培育和建设现代公民社会。
三、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依托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等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畅通社情民意诉求渠道。高度重视网络民意,建立舆情引导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健全信访部门诉求反应联动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健全群众权益维护和协调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社会矛盾调解体系,有效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问题。建立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和预警应急机制,把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四、完善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积极制定符合长沙市情的社会政策,构建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以提供公共服务为载体,建立完善的社会管理网络,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坚持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加强出租房屋的管理、流动人口的管理和从业状况的管理,夯实社会管理基础。积极采用高科技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努力提高对流动人口、虚拟社会、新社会组织和新经济组织的服务管理水平。
第二节 加强社会法治化建设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一、加强法治长沙建设。坚持科学立法,充分运用省会城市的地方立法权和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建立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有利于改善民生利益的法制体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损害赔偿制、行政过错追究制,明确执法主体、规范执法权责、提高执法水平,实现政府机构组织和工作程序的规范化、法制化。不断优化法治环境,以司法行为规范化和司法工作机制改革为重点,加强司法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建立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向弱势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市民法律意识。
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加强与市政协、各民主党派及工商联的协商,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健全重大问题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和对台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积极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社)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基层组织民主选举制度,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直选,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开展正职差额选举试点。对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城市拆迁、耕地占用安置补偿等重大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三节 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强化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增强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快建设“平安和谐模范城市”。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和信息化管理,加强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大社会管理薄弱环节整治力度。加强防控体系和公安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防范和打击“黄赌毒”、非法宗教活动和各类恐怖活动。加快公共安全信息化建设,加强互联网虚拟社会管控,健全完善城市治安电子防控系统监控(指挥)中心和市应急联动指挥中心。
二、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建设,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创新监管机制,全面实施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溯源制,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大对食品、药品、餐饮卫生等领域的监管力度,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三、构建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抓好城市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防范公共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环境污染和社会风险的预警和应急机制,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公共安全应急体系。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升消防安全保障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止重大安全事故,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年均下降10%。
四、提高国防综合保障能力。依据《国防动员法》,深化国防动员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完善各类国防动员预案,推进国防动员信息化,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加强国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国防后备力量和国防综合保障能力。抓好民兵预备役和人民防空建设。
第十二章 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围绕基本建成“两型”城市,全方位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形成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两型社会改革试验的新路径,形成可示范、可推广、可持续的模式、经验和标准,为推动全国体制改革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第一节 构建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
以绿色增长、低碳发展为导向,推进节能环保的市场化、法治化和社会化,加快形成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
一、实施激励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经济政策。推进实施环境经济政策指导意见,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体系,探索建立落后产能淘汰机制、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生产污染治理机制和资源节约奖励机制,完善节地、节水、节电、节煤、节油、节气、节材的利益导向机制,以经济政策手段促进强有力的节能环保激励约束机制的形成。积极探索环境资源产权制度,强化资源有偿使用和污染者付费政策,大力开展生态环境补偿试点,在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探索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全面推进环境资源交易,力争把长沙建成我国重要的区域性排污权、环保技术、清洁发展项目交易中心,并积极对接国际国内碳交易市场。
二、健全资源环境管理体系。加强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的标准制定和实施管理,继续探索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引导和控制资源消耗强度。建立和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评价体系和考核奖惩办法,扩大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继续探索和推广土地立体开发等多种节约集约用地模式。完善推广依法淘汰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和企业的体制机制,全面推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效评价制度,推行绿色产品标准体系。制定完善资源环境地方性法规和标准,强化节能环保外部约束,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环境执法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大节能环保执法力度。
三、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和环保自治机制。完善环境质量公报、企业环境行为公告和环境信息新闻发布等制度,保障公众对环境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行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员制度,支持组建环保志愿者队伍和发展民间环保组织。创新开展农村环保自治和社区环保自治。
 第二节 加快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体制机制
坚持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重点在土地、资本、技术、人力资源等要素市场建设取得突破,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基本形成统一、开放、高效、有序的市场体系,最大程度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一、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改革土地税费、供应、流转、交易制度,深化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逐步建立全方位的土地资产市场,促进土地资源有效流转和优化配置。加快建立城乡统筹的土地市场体系和土地价格体系,加强长沙农村土地交易平台建设,建立宅基地和乡村集体建设用地转换机制,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和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探索农用地转用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加强生态用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法制建设,探索建立保护补偿机制。严格规范土地征收征用制度,完善利益补偿机制。
二、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完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和备案制,有效引导社会投资方向。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范围,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改进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全面推行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代建制,依法规范招投标活动。推进金融改革创新,积极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创新发展,推进金融产品和经营模式创新,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推进政府投融资平台规范健康发展,支持投融资平台股权多元化、资本证券化。完善地方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进一步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市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探索建立与主体功能区建设相配套的横向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完善节能减排的财税优惠政策,力争开展环境税、物业税等税收改革试点。探索建立财政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建立政府优先采购清单,对自主创新、循环经济、环境标志、节能减排等产品及本地名优产品,实行政府首购和优先采购。
四、健全技术和人才市场体系。创新技术研发和引进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需求对技术特别是绿色技术研发的风向标作用,不断优化绿色技术转化的政策环境,完善绿色技术转化交易平台,形成组织网络化、功能专业化、服务社会化和投入多元化的绿色技术转化体系,打造绿色技术研发交易中心。以科交会为龙头,建立知识和技术产权、著作权交易平台,打造全国性的无形资产交易中心。加强人才交流市场建设,健全市场配置人才的机制,打破人才自由流动的壁垒,创新人才培育引进机制,改革人才的收入分配体制,探索人力资本的股权化改造,形成真正意义的人才市场。
五、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大力消除影响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和政策性因素,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公平参与的竞争格局。进一步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引导和服务,完善金融、税收、信用担保、技术创新、人力资源等政策,改善行政执法和司法环境,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坚持“非禁即入”,打破行业垄断,进一步放宽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条件和经营范围,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创业和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引导民间投资更多地进入基础产业、金融服务、社会事业和公用事业等领域。鼓励民营企业向专业化、集团化、规模化发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六、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调整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全面提高国有资产质量,健全国有资产监管和运营体系,实现国有资产增值保值。发挥国有资本在保障公共服务中的调控作用,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发挥国有资本在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引导作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发挥国有资本在资源重组中的放大作用,促进各类资源优化配置。


专栏24 两型社会建设重大改革安排

促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

实施激励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经济政策,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生态环境资源补偿、污染损害赔偿、绿色信贷、绿色财税等制度实施。

制定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管理标准,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的考核评价、准入退出、执法监督的制度体系。

完善环境信息公告发布、社会监督和社会参与制度,创新推行基层环保自治。

完善市场配置资源的体制

机制

改革土地税费、供应、流转、交易制度,加快建设城乡统筹的土地市场体系和土地价格体系,建立全方位土地资产市场。

推进金融机构、产品和经营模式创新,加快发展金融配套服务,完善形成多层次、多功能金融资本市场。

创新技术研发和引进机制,完善绿色技术转化交易平台,建立知识和技术产权、著作权等无形资产交易中心。大力发展完善人力资源市场。

完善创新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支持体系,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范围,引导提升发展水平。

城乡二元体制转换

逐步建立城乡统一、迁徙自由、以身份证管理为中心的户籍管理制度,建立住房、社保、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农民工市民化配套机制。

探索改革农村土地、山林、住房等产权制度,推动农村资产资本化,促进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

创新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明确划分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责任范围,加快形成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平等竞争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改革和完善就业管理服务、就业援助机制,建立城乡一体、充分整合的社会保障体系,调整改革收入分配制度。

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完善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市场和社会组织、义工组织,培育社会自治功能。

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

构建和完善大通关体系,争取设立出口加工区和综合保税区。

健全环长株潭城市群的互利合作机制,加强与珠三角、长三角等区域的联合协作,建立健全企业“走出去”的政策促进体系。

政府管理创新和转型

推进政企、政资、政事以及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行政府部分职能向行业协会转移,建设服务型政府。

建立完善大部门体制,推进区划调整和扩权强县,改革中心镇、街道和社区管理体制。

探索网络议政等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探索建立重大公共政策第三方制定和评估制度,推进行政许可职能整合与集中改革。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第三节 大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
 
坚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积极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推动政府转型与经济转型、社会转型相适应。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适应改革与发展需要,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合理界定政府权责,全面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在改进经济调节、搞好市场监管的同时,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剥离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管理事业单位的职责,促进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
 
二、优化行政组织结构。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构建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建立职责明确的责任体系,优化政务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实现政府职能、机构与人员的合理配置。适时有序调整区划,积极探索扩权强县改革,扩大中心镇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探索中心镇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改革街道和社区管理体制。配合建立健全城市群高效协调机制。
 
三、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推行政府精细化管理,注重城市建设的细节管理、政府投资的全程管理、公共财政的规范管理、公共资源的效益管理、行政审批的流程管理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全方位提升政府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推进形成领导、专家和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探索建立以改善民生为主要内容和以绿色发展为重要导向的考核体系。继续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坚决制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健全公务员教育培训、交流轮岗、竞争择优、监督约束、考评考核等机制,切实提高公务员整体素质。
 

 


专栏25                          政府行政效能提升工程

城市建设细节管理工程 强化规划先导,科学编制城市建设相关规划,加强各规划的对接融合,注重城市景观以及建筑高度、体量、色调等规划管理。精心组织建设,树立全寿命周期成本管理理念,完善并实施《建筑结构工程质量评优办法》等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继续实行区域式联动,网络化、实时管理。

政府投资全程管理工程 坚持政府投资重大项目会审制、报告制。对项目投资决策、前期筹备、建设施工、资金管理等环节实行全程管理。严格执行《长沙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实行重大投资项目纪检派出制和全程稽察制,推行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代建制,经营性和准经营性项目法人招标制,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

公共财政规范管理工程 巩固综合预算改革成果,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对政府财政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进行分类管理。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推行公务卡消费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实行项目资金“公开申请、部门审核、专家评审、结果公示、集中支付、绩效评价”。

公共资产资源效益管理工程 实现国有资产资源全覆盖监管,加强国有资产资源市场化经营,推行国有资产资源绩效考核。实现国有投资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100%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政府决策阳光工程 建立健全公民参与、专家咨询与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坚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向市民开放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论证评估制度和听证公示制度。

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工程 健全和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和“电子审批”。减少行政审批项目,实现行政审批事项100%在线办理和电子监察。
 

为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必须完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和实施机制,健全以总体规划为统领,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为支撑,年度计划具体落实的规划体系。建立健全考核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将规划落实情况纳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突出重大项目对规划的支撑作用,加强重大项目的谋划和建设。针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制定财税、投融资、土地等配套政策,为规划实施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