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买方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吉林省公安厅消防局信息化建设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国内公开招标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内容:
第一包:
招标范围:综合集成、部分服务器改造和机房门禁系统
具体设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5000万以上;
2.2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2.3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5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2.6 投标人应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壹级(含)以上资质;
2.7投标人应具备吉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壹级(含)以上资质;
2.8投标人应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项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
2.9投标人应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
2.10投标人应在省内设有法人公司;
2.11近三年类似相关业绩三项以上(需出具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12投标人应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其相关证明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不亏损或具有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资金不少于本项目合同总价的三倍;
2.1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14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第二包:
1、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灭火救援服务器
具体设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0万以上;
2.2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2.3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5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二代身份证;
2.6 投标人应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贰级(含)以上资质;
2.7投标人应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
2.8投标人如果不是生产厂商,需提供服务器原厂商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2.9近三年类似相关业绩三项以上(需出具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10投标人应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其相关证明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不亏损或具有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资金不少于本项目合同总价的三倍;
2.11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12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第三包:
1、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视频监督管理系统
具体设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2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2.3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5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2.6近三年类似相关业绩三项以上(需出具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7投标人应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其相关证明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不亏损或具有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资金不少于本项目合同总价的三倍;
2.8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9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第四包:
1、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3G无线上网卡
具体设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2.2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2.3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5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2.6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书且其中 3.5GHz无线接入业务覆盖范围包括吉林省;
2.6近三年类似相关业绩三项以上(需出具合同、中标通知书);
2.7投标人应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其相关证明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不亏损或具有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资金不少于本项目合同总价的三倍;
2.8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9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第五包:
1、招标内容:
招标范围:移动接入加密卡
具体设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且副本;
2.2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2.3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5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2.6供货厂家所投产品须得到产品原厂商的授权书;
2.7供货厂家所投产品有在用户单位使用证明,可以无缝对接吉林消防移动警务接入平台;
2.8 投标人应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壹级(含)以上资质;
2.9设备原厂家需具有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2.10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并且产品使用的安全芯片具有国家国密码管理局颁发的《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
2.11近三年类似相关业绩三项以上(需出具合同、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12投标人应具备由专业财务审计机构机构出具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其相关证明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不亏损或具有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资金不少于本项目合同总价的三倍;
2.1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2.14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5.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携带以上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于 2013年01月07日至2013年0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标书发售窗口(长春市贵阳街287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第一标包:5000元,第二标包:3000元,第三标包2000元,第四标包:1000元,第五标包:500元,售后不退。
6.所有投标书应于2013年01月28日 13 :00 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
7.定于2013年01月28日 13 :00 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招标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张国庆
电 话:13074309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