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信息化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01-13

 


各供应商:
  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共汕头市委办公室委托,对汕头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信息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专家论证并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批同意。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CG2013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信息化项目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人民币4,485,654.26元(超出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
  信息化项目(详情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为所应标的隔离网闸、刀片服务器、原厂双网隔离电脑的代理商,投标时提供厂家出具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5.项目中的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显示器、电视机、打印机和空调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2〕141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二期)”中有效期内的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人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有效的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须为所应标的隔离网闸、刀片服务器、原厂双网隔离电脑的代理商(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厂家出具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9)项目中的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显示器、电视机、打印机和空调必须是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库〔2012〕141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二期)”中有效期内的产品(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0)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月31日9时30分(注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月31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十一、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办法: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3年1月11日起至2013年1月25日期间带报名函到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报名备案,或者将报名函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月25日17时。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3年1月11日起至2013年1月17日17时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汕头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三、招标文件请点击附件自行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江先生
  电话:0754-88179796
  传真:0754-88179795
  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首层西侧
  邮编:515041
  开户行:建行汕头市分行财政大楼办事处
  帐号:44001653101053000030
  采购人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754-88275986
  传真:0754-88275986
  联系地址:汕头市海滨路8号
  邮编:515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