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 慕平
北京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与自身科学发展的有机统一。
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不断提升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站位和成效。进一步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深化开展服务大局专题调研的工作模式和机制,不断完善服务科学发展的思路和措施。进一步增强履行检察职能的全面性和实效性,加强对科技创新和文化建设的司法保护,加大涉农检察工作力度。注重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促进各项建设的法治化,严肃查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在市委领导下积极参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进一步增强保障民生、联系群众的深入性和持续性,突出查办涉及民生领域的犯罪案件,完善群众意见收集转化等机制。
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全面提升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协调发展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深入推进职务犯罪侦查方式变革,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在促进反腐法制建设、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深入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工作。着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检察工作管理体系,更加注重科学管理,坚持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检察职权优化配置,以信息化工程为依托,深化案件集中管理、办案质量保障和执法业绩考评等机制。着力推进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完善联系代表委员、专题通报检察工作、意见建议办理等制度,进一步深化以执法办案信息公开为重点的检务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紧紧围绕实现“两个科学发展”,持之以恒加强检察队伍和基层检察院建设。大力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用科学的理论和正确的执法理念武装干警头脑。加快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努力建设素质、业绩、形象一流的首都检察队伍。深入实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程,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服务科学发展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