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发票:“给”还是“要”?
来源:甘肃日报 更新时间:2012-04-14
 
 

  不给与不要刚从兰州市一家西餐厅里走出来的一位顾客说,他来这个餐厅主要是索取发票。

  一周前他曾在这儿进餐,消费了78元,就餐结束时向服务员索要发票,服务员说发票没有了,下次再来拿。这天下午,他先打电话给这家西餐厅询问有没有发票,对方回答说“有”。他过来后,服务员拿来了一张很旧的面额是100元的发票,已经被刮过奖了。“这是一张已经刮过奖的票,但是如果你是为了报销那就不受影响,而且比你实际消费的还要多呢。”服务员说。

  另一位顾客和几位朋友在一家小火锅店里进餐,共消费了62元,向服务员索要发票时,服务员说如果他不要发票,消费的62元钱可以只收60元。

  顾客坚持要发票,那位服务员的脸色马上就不好看了,拿来发票扔在桌上……

  消费者在消费后依法索要发票时常会遭到“冷遇”,比如经营者会以“消费不到10元不给发票”“发票用完了,下次再给”“发票没买来,给个条子下次来换”等等为借口拒绝向顾客提供发票。一些小饭店还会给顾客那种早已不使用的非刮奖的老式发票,上面布有油渍或者已经卷边,而且上面盖着不同餐饮点的印章,一看就是从各处搜集来的,又在重复使用。对此,小店老板会回答说还没来得及买新发票呢!

  吃牛肉面的顾客饭后会不会索要发票?

  很多人都诧异地说:“自己吃碗牛肉面才2块多钱,要发票干什么?而且又不是报销!”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除了因工作应酬原因需要单位报销外,朋友或家人聚餐后一般都不索要发票,因为觉得没有必要。

  也有顾客索要发票的目的是为了刮奖,而不是监督餐饮行业逃税。有一位顾客说:“其实自己也明白饭后索要发票可以降低国家税款的流失,但有时候请朋友吃饭,当着朋友的面要发票,可能会让朋友误以为自己是用公款请客!”逃税与控税很长时间以来,发票在很多老百姓的意识中只是一种报销凭证,如果不报销,老百姓一般不主动索要发票。但是发票同时又作为企业实现收入的一种凭证,国家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经营者的发票来征收相关税款。所以,不管消费者要不要,经营者都应该主动提供。

  国家税法规定,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20%,餐饮、服务业营业税税率为5%,再加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两个行业的税率差距在16%左右,这个巨大的差率加上餐饮、服务业发票易报账等原因,造成经营者想尽办法不给发票或者用餐饮、服务业发票代替娱乐业发票使用,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尤其是在一些西餐、咖啡店混用发票尤为严重,经营者利用兼营业务条件,用餐饮、服务业刮奖发票代替娱乐业发票,造成税款大量流失。

  有关人士认为,发票管理上,要将有奖发票作为切入点,鼓励和刺激消费者参与管理、监督,让索要发票所带来的中奖机会成为堵塞税收漏洞的动力。另外,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以各种借口不开发票,无非是想偷逃税款。那么鼓励消费者积极举报不失为明智之举,一方面可以取得合法票据,另一方面可以获得奖励。税务机关向全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号码,消费者在消费时可以就经营者不给发票或开收据、白条等行为举报。

  同时,还应加快发票信息化管理进程,在全市范围内配置计算机,尽快研制相应的发票信息化管理软件,将发票管理的印制、领购、使用、缴销、查询以信息共享涵盖,将落后的人工管理用先进的信息化管理代替,降低现行管理工作中的失误。国家推广的税控收款机可以记录企业每天的销售额,且不可被删除,税务部门也可以根据税控收款机的每月报表计算应纳税额。但目前在兰州市乃至全省推广税控收款机还需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