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滑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滑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滑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电子警察系统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HJYZG[201301](011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招标范围:滑县新建15个路口电子警察系统的前端设备、传输设备、后台集成软硬件设备等的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维修及维护。
5.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应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部门颁发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级资格证书,并具有建筑智能化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认证或同等资格能力的认证证书;
6、投标产品须包括投标的高清电子警察及卡口系统产品必须通过公安部相关部门检测,且必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7、供应商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自身合法生产的或通过正当合法来源获得的全新的产品,并对之具有完全所有权;任何第三方均不得就其所提供的货物(包括设计、及相关软件)提出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专利权、外观设计和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或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在内的担保物权之异议。就货物的所有权、知识产权或担保物权可能提出的异议或有关索赔责任或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政府买方及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供应商必须具备在相关单位配合下将原有卡口及电子警察系统接入新系统或将新系统接入原有卡口及电子警察系统系统的能力;
9、后台处理软件能够自动将交通违法图片及数据通过市交巡警支队交通违法系统接口转入滑县交警大队违法库;
10、中标后提供滑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11、具有同类项目销售业绩(书面证明);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3年1月21日至2013年1月25日,每天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大厅(滑县道口镇建设路中段路东)。
招标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且留原件。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滑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单位名称: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0000 0302 7612 6194 8012
形式:转账(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滑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乔女士
电 话:0372-8118975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州大道与民航路交叉口企业壹号702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1-68818885
电 子 邮 件:huachunzz@163.com
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372-5576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