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赵德刚 周成虎)近日,淮安中院结合市监察局、市软件办通报市有关部门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停放车辆的情况,组织干警学习法院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并下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管理》的通知,重申有关规定及纪律,要求全市法院要统一利用GPS系统,加强对公务车的使用管理。
通知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对照规定,围绕在节假日、休息日是否仍有警车非因公上路,是否存在驾驶警车过程中,驾驶人员无视交通信号,违反警灯警报使用规定、拉警报闯红灯、有无建立公车下班后入库制度以及是否将公车停放在娱乐场所门前等现象,组织人员开展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