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通讯员 施政轩 记者 肖姗)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新一届市政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市政府关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勤政廉政建设的规定》,1月26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规定》共十五条,全文如下:
新一届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忠于职责,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牢记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兑现为民用权、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服务、与民同心的承诺,自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打造法治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
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以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重大决策严格履行决策程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要主动向社会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政府投资重大项目,一律先由部门提出项目和比选方案、制定投资概算,由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决策,要强化项目建设审计,全程参与监督,严把预算、决算审查关口;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大额财政支出、专项资金使用,一律由市政府财政资金审批小组扎口审批;强化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转让,完善国有资产财务监管,严格国有资产任期目标考核,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资源、股权转让,一律要有专业评估,一律要公开挂牌,严禁协议转让,市属集团转让国有股权报市政府研究决定;严格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制度,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从严审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业单位机构、人员、编制一律由编制委员会集体讨论确定,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凡进必考;规范土地资源管理,土地收储出让、转变土地性质,一律由市土地使用领导小组审批;强化规划管理,重大项目规划,一律由市规划局项目审批会先行审查,市规划项目审批小组讨论决定,规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调整。
二、规范行政审批。政府各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批环节必须严格依法,于法有据,严禁随意增减;各级各部门行政审批(评估)事项名称、所需材料、办结期限必须对社会公开,不在公开之列的权力事项一律不得行使;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一站式”受理、一门办理、联审会办、并联审批,在公开承诺期限内办结,不得借故拖延;重点项目审批实行“绿色通道”,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所有政府招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统一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三、提高执行落实力。对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重大部署和阶段性重大专项工作,各级各部门必须按时间节点要求抓好落实并定期汇报工作进展;市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指标、重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专题办公会议、各类工作协调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各单位不得推诿扯皮,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对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书、责任状明确的事项,必须履职尽责,认真落实,严格兑现;对于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置,并根据情况依照法律和党纪政纪问责处理;市政府领导批示,批给谁谁落实,严禁层层转批,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报告办理结果;提请市政府的请示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答复;市政府交给部门的办文除需会办和集体研究的,原则上2—3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四、倡导现场会办抓落实。政府半年召开一次政府组成人员会议;涉及全局的重点工作会议,由市长、分管副市长和各区县长参加;经批准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条线工作会议原则上由分管市长参加,各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谁负责谁参加、谁参加谁抓落实,分管负责同志因故不能参会应履行委托手续,但抓落实责任不变;政府工作抓落实要多以现场办公会、现场协调会、现场督查会等为主,开短会、讲短话,突出解决问题、突出推进工作;所有会议一律要有实质性内容,严防泛泛提要求,一律勤俭办会,压缩会议时间、压缩参加人员;市政府领导一般不参加各类剪彩、奠基活动,不参加各类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和各类研讨会、论坛。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各类会议召开的统筹和审查。
五、精简文件简报。市政府要严格控制各类文件简报,没有实质性内容、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必须要下发的文件,要就事论事,言简意赅,讲清工作目标、工作重点、主要举措和考核要求,不讲空话套话,压缩文件篇幅;文件一经下发必须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厅和市督查办要督查落实,防止文件空转;严格压缩清理各类简报,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简报不能超过1种;凡部门(包括市政府直属机构)有简报彩印、简报杂志化的,一律从二月份起停办,撤销编辑机构;要积极推广电子政务,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严格文稿发表,除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外,不得以个人名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六、提高招商成效。外出招商要有针对性,要有目标客户和预案,招商形式要突出小分队招商、点对点招商,不搞大呼隆招商;招商推介活动不重形式、不讲排场,务实高效;外出招商走前要严格履行外出审批手续,有项目情况分析,回来后要有招商成果报告;要严格控制招商组团规模,参加人员必须与项目有关,工作人员配备要确因工作需要。
七、规范出国(境)考察。严格出国(境)计划审核,实行总量控制;出国(境)考察要明确主题、明确内容,带着题目出去、带着成果回来,减少一般性出访,杜绝没有实质性工作任务的出访;压缩随访人员,市政府主要领导出访除外办工作人员外一般只能带一名办公厅随员,副市长、部门负责人出访不带随员;严格禁止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因公出国出访的数量和时间规定,严格控制出访组团规模、在外时间和出访国家。
八、改进调查研究。政府班子成员每年到基层调研、现场会办不少于90天,形成解决问题或改进工作的调研报告不少于两篇;调研要明确主题、有的放矢,紧盯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矛盾、深入研究问题、探求解决方法;调研选点既要选择典型,更要到困难较多、条件较差的地方去,到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推动问题解决;要多驻点调研、跟踪调研,多倾听民声、反映民意、为民解难、为发展献策,防止走形式、走过场;外出调研一律轻车简从,务求实效。
九、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四解四促”、“联系市民、服务百姓”和“牵手行动”等活动,市政府各市长带头联系一个街镇、联系一个社区、联系一家企业、帮扶1—3户困难群众、每年开展一次驻点调研(全年驻点调研时间不少于7天);政府所有公务人员都要挂钩联系社区,帮扶困难群众;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做好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做好市长信箱、区县长信箱和部门领导信箱答复工作。
十、厉行勤俭节约。市政府领导带头厉行节约、反对奢靡浪费;各部门之间严禁互相公款吃请、严禁大吃大喝;严格实行部门零基预算制度,严格落实机关办公经费零增长要求;严格预算执行,严格办会、办事、重大活动、差旅费等支出审核把关,未按程序审批的,财政部门不得核拨经费,稳步推进部门预算公开;市政府公务接待以市接待办安排为主;市政府领导在市内参加各种公务活动,一律不安排宴请;商务接待简约、周到,原则上以简餐、便餐为主,不得浪费;简化陪同接待,不搞任何形式的欢迎仪式,不影响市民出行和正常生产生活;切实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落实节约用水、用电、用油、用气等各项节能规定,降低机关运行成本;严控楼堂馆所建设,不经上级批准,不准改扩建、新建或购买办公楼,严禁超标准装修、占用办公用房。
十一、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推进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公用事业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部门、行业服务事项和服务承诺的公开;坚决整治乱收费、乱摊派、吃回扣、拿红包等不正之风;严格禁止在公务场所、公务时间进行各种娱乐活动;加大公共服务领域职业道德建设力度,加大政风行风监管力度,严格窗口单位和行业作风建设标准;继续开展好“向人民汇报”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继续办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
十二、规范车辆使用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车辆配备使用的规定,严控新购车辆,确需购置的,原则上购买国产车辆;坚决杜绝超标准配备车辆、超标准装饰车辆;坚决杜绝不按时限要求更新车辆,杜绝换领导换新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职权向企事业单位、下属单位借车或摊派款项买车;严禁公车私用,规范公车停放;严格车辆维修费用审查。
十三、规范编外人员使用。严格控制使用编外人员,公务员岗位、行政执法岗位、涉密岗位一律不得使用编外人员;公安、城管、人社暂按市政府批准的编制规范使用好辅助人员,其它确因履职需要使用编外人员的单位,总数应控制在本单位行政编制的10%以内(机关有物业管理人员的要相应下降),经费列入本部门办公经费内包干;现有编外人员清理工作要在上半年完成。
十四、坚持廉洁从政。市政府领导要带头执行《廉政准则》,不插手工程招投标,不插手政府采购,不插手人事安排,管好身边人,看好自家门,树立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落实好“一岗双责”,加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抓好思想教育、制度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三大关键环节,抓牢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时期三个重点,强化源头防腐,做到既干成事又不出事。
十五、主动接受监督。市政府班子和组成部门要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接受群众的监督,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征地拆迁安置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公开、公示,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依法开展政府审计,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和政府投资审计,严格审计责任追究,注重审计整改;严格政府绩效考核,严格执行目标管理,严格重大项目建设督查;高度重视舆论监督,完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主动回应媒体关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组成部门,市各直属单位要严格按照本规定,抓好落实执行,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推动发展、树立形象、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