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纪委:科学有效强化反腐倡廉建设正能量
来源:厦门日报 更新时间:2013-02-07

  5日召开的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对我市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了全面部署。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市纪委有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就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工作报告进行了专题解读。

  关键词:政治纪律


  目标:确保党的团结统一和政令畅通

  记者:开展监督检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纪检监察机关今年将围绕哪些重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答:一是加强对学习和遵守党章的监督检查。把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和党校教学计划, 督促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党章规定,认真查找和纠正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政令畅通。三是全力保障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围绕主题主线,重点开展对稳增长和全面实施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实施跨岛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和厦漳泉同城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监督检查以及其他专项监察,深入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严格实施问责,推动工作落实。

  关键词:作风建设

  目标: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

  记者:加强作风建设,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今年我市在加强作风建设方面有哪些重大举措?

  答: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结合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及省委、市委的贯彻意见,加强对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执行落实情况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尽快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及办公用房、公房管理等配套措施,切实加强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的要求,坚持明察与暗访、自查与抽查、全面治理与专项督查相结合,强化日常监督。

  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各项规定。坚决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违反廉政准则各项规定的行为。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持续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行政审批“三增三减”工作。将中央、省驻厦单位和公用企事业单位纳入机关效能建设范围,完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开展“公众评效廉”活动,整合全市电子政务网络资源,强化电子监察,推进政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等。
 关键词:查办案件

  目标:高压态势惩治腐败

  记者:今年我市案件查办的工作要求和重点是什么?

  答:我市将坚持有案必查,“老虎”“苍蝇”一起打。做到有群众举报的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坚决查处。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重视网络和实名举报处理。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加大基层办案力度,提高突破案件能力。

  突出办案重点,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严格办案要求。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解决,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反映失实的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追究责任,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关键词:预防腐败

  目标:更加科学有效防治腐败

  记者:我市今年在预防腐败方面有什么新的思路与举措?

  答: 一是加强教育。大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及警示教育。坚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市正处(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建立市委领导为区、市直部门党政“一把手”上廉政党课和开展廉政谈话制度,推行正处(副局)级领导干部任前“考廉”制度。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加快推进市廉政宣传教育中心建设。

  二是强化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谈话、诫勉、询问、质询等制度,抓好责任落实的监督问责。加强对贯彻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探索实践党务公开,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认真研究并积极开展区纪委加强对区委常委会成员监督的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加快网上行政处罚系统的部署应用。

  三是大胆创新。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结果向市重大项目领导小组报告制度。健全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发挥审计、国企廉、农廉联席会议作用,全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将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范围扩大到6个区和建设、交通、环保、质监、社会保障等部门。探索事业类中介机构清理规范工作。
 关键词:社会热点

  目标: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

  记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如何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

  答:继续重点查处金融、电信、物业等公共服务行业和医疗、教育、征地拆迁、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纠正环境保护等方面不正之风。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完善提升“监督在线”,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提升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监督水平,加强对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救济资金、强农惠农富农资金和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

  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农村“三资”管理,加强全市统一的监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管理、职务消费等行为。抓好高校、科研院所党风廉政建设。

  ●本报记者 卢维伟 通讯员 洪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