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电政办[2012]20号
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衡阳市2012年度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电子政务工作绩效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电子政务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
《衡阳市2012年度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电子政务工作绩效目标考核办法》已报衡阳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衡阳市2012年度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电子政务工作绩效目标考核办法
为全面推进我市电子政务工作,加快建设“数字衡阳”,确保电子政务各项工作进入全国、全省第一方阵,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已明确将电子政务的多项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中。根据国省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门户网站等考核体系,结合衡阳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依据
1、考核对象: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电子政务或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
2、考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关于印发(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1〕40号)、《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数字湖南建设的意见》、《衡阳市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管理办法》(衡政办发〔2010〕03号)。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突出重点与兼顾全面相结合原则,坚持注重工作实绩与讲求社会效益相结合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原则。
三、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
(一)考核内容
1、配合组织实施全市数字城市建设情况;
2、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系统和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
3、网上审批、政府服务事项梳理、电子监察平台及协同办公系统建设和应用等情况;
4、衡阳党政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网站子站群建设情况;
5、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管理和数字认证工作开展情况;
6、社会求助服务平台建设和12345热线电话受理及办件情况;
7、政务信息资源交互平台建设和应用情况。
以上具体内容见附件。
(二)计分标准
1、考核基准分为100分,各分项指标得分相加计算得总分。
2、按时按量完成或超额完成任务按标准计分,逾期完成任务的,按完成任务量(或完成时间)与要求任务量(或要求时间)比例计分,未启动的计零分;对各项考核指标计分不超过该单项底分,减分只减至零分,得分为负时以零分计。
3、考核采用平时与年终、日常与综合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四、考核时间
2012年元月1日至12月31日。
五、考核方式
由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核小组,分赴各县市区各部门进行考核,采取现场核查、网上核查与平时台帐查阅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另行通知。
六、组织实施
此项考核由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按照考核计分办法计算分值,以分值高低排序。85-100分为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60-85分为目标管理考核达标单位,60分以下为目标管理考核不达标单位。
根据考核结果,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报请市政府对先进集体授予“全市电子政务工作先进单位”的称号,先进个人授予“全市电子政务先进工作者”,表现突出的,经考察后予以记功。
七、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推进电子政务和数字衡阳建设的目的意义,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各考核小组对纳入考核的指标,要严格规范,反复核实,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考核信息真实可靠。对于在考核信息上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一经查实,取消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1、2012年度市直部门电子政务工作目标考核要求和计分标准;
2、2012年度县市区电子政务工作目标考核要求和计分标准。
主题词:电子政务 绩效 考核 通知
衡阳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秘书科 2012年4月13日印
2012年度市直部门电子政务工作绩效目标考核要求和计分标准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记分标准 |
考核方法 |
数字城市推进
(15分) |
有本部门或本行业数字城市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并报市电政办审查备案 |
6分 |
没有规划和方案扣1-3分,不报市电政办备案扣2-3分 |
查询台账
|
本部门政务信息网络系统接入“数字衡阳”中心平台,或制定接入时间表 |
4分 |
未接入且没有接入时间表计0分 | ||
积极配合全市数字城市建设部署,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
5分 |
不配合计0分,未完成视情况计分 | ||
工程领域信息公开(5分) |
组织本部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
1分 |
未组织计0分 | |
负责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工程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并按要求及时发布信息,并与省网站共享专栏进行链接 |
2分 |
未设立专栏及未按要求及时发布信息计0分,未与省链接计0分 | ||
积极配合市办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办相关活动 |
2分 |
不配合计0分 | ||
政务信息安全(5分) |
有本部门的政务信息安全相关制度 |
1分 |
未制订计0分,不全面扣1分 | |
每年对本部门组织1次以上的安全检查 |
1分 |
未组织计0分 | ||
向市办报送本部门年度政务信息安全情况报告1篇 |
1分 |
未报送计0分 | ||
是否采用市RA中心数字认证 |
3分 |
未采用计0分 | ||
电子政务工程管理 (10分) |
考核是否按规定将本部门50万以上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报送市电政办进行审查论证。 |
5分 |
项目管理分审查论证、公开招投标、竣工验收三个程序进行,每少一项扣1分。 | |
电子政务工程项目是否进行监理,50万元以上的电子政务工程项目是否报请市电政办组织验收 |
5分 |
每漏1个项目监理扣1分;未验收,每漏一个项目扣1分 | ||
政府网站建设及管理
(20分) |
部门网站机制建设,考核网站组织管理及制度建设 |
3分 |
资料查询 | |
部门网站日常监测,各项性能指标、健康度、更新量等进行监测、统计 |
5分 |
全年网站无错误链接1分,无文字和图片错误1分,10个以上错误不得分,按比例扣分;动态栏目2个月以上未更新扣2分;3秒完全打开网站首页1分。 |
检测网站 | |
综合评测部分的考核,考核部门网站栏目设置、网站功能、互动渠道是否畅通,信息更新、网站安全等指标 |
5分 |
栏目设置齐全、网站功能正常1分;互动渠道畅通1分;网站无重大安全事故1分;网站内容保障全年1000条以上2分,按比例扣分。 |
检测网站 | |
考核对党政门户主站内容保障。政务信息报送、书记市长信箱信件回复、嘉宾访谈参与、听证会和新闻发布会。 |
7分 |
全年报送信息200条1分,采用信息100条1分,信件及时回复率达90%以上2分,以上按比例扣分。参与嘉宾访谈1分,报送听证会一期1分,报送新闻发布会一期1分。 |
综合考评 | |
政府信息公开(20分) |
细化部门主动公开目录 |
3分 |
组织梳理本部门主动公开目录,细化目录体系,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
查询台账
和网站
系统核定 |
主动公开信息目录是否及时全面 |
7分 |
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重新梳理,未梳理到位的扣2分;主动公开信息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全面及时公开,主动公开信息不全面视情况扣分;主动公开信息每月不少于10条,全年不少于120条,内容不及时的按比例扣分。 | ||
依申请公开是否按时按质答复 |
5分 |
依申请公开答复及时、有效;每出现一起延时答复或有效投诉或诉讼等扣1分,扣完为止。 | ||
完善公开载体,并完成年度报告 |
5分 |
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阅览室、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电子刊物等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宣传,没有的扣2分,不全面的扣1分;没有按时提交年度报告的扣5分。 |
| |
网上审批(10分) |
本部门网上办事大厅公示的资料是否齐全,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等相关资料提拱是否准确、完整。 |
1.5分 |
每少一种资料扣0.1分,扣完为止。 |
查询台账
和网站 |
对在党政门户网上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中2010年、2011年已办结的事项,是否全部录入市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包括受理、审查(初审、复审)、决定、办结告知(转报件为办结转报)四个环节信息]。 |
1分 |
没有补录完扣0.5分,没有补录计零分 |
查询台账
和网站并
网络测试 | |
从2012年1月1日起,本部门接受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是否通过市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及时办理。 |
4分 |
按照《衡阳市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管理办法》统计,出现红色纠错信号1次扣0.2分,出现黄色纠错信号1次扣0.1分,扣完为止;全年有业务办理但没在网上办事大厅受理的此项计0分 |
现场抽样
查询网站
系统监测 | |
是否完成市本级审批系统与本部门业务系统的对接工作。 |
2分 |
因主观原因不能完成对接工作的扣1分;因客观原因不能完成对接工作的扣0.5分。 | ||
网上投诉、建议是否及时回复、办理 |
1.5分 |
每出现一次未处理扣0.1分,扣完为止。 | ||
协同办公系统(10分) |
相关资料是否及时上交(红头文件模板及对应的发文字号、单位公章扫描图片等相关资料) |
2分 |
没交计零分,上交不及时酌情扣分。 |
查询台账 |
是否派人参加培训 |
1分 |
没参加培训计零分。 |
查询台账 | |
是否使用该系统进行收发文、报送电子期刊等工作 |
3分 |
没有使用计零分,未及时收发文、报送酌情扣分。 |
现场检查 | |
使用该系统的配套设施是否齐全 |
4分 |
每少一样设施扣1分。 |
现场检查 | |
政府公共信息资源平台建设(5分) |
考核各部门是否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在政府公共信息资源平台上建立和存储本部门的信息资源数据库 |
5分 |
未建立数据库的扣3分,未实现数据存储和共享的扣2分 |
现场检查 |
2012年度县市区电子政务工作绩效目标考核要求和计分标准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记分标准 |
考核方法 | |
数字城市推进(10分) |
编制本级数字城市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并报市电政办审核 |
4分 |
无规划或方案扣1-2分,不上报市电政办审核扣2分 |
查询台账 | |
依托统一平台有效整合本级网络、各部门资源 |
3分 |
无平台扣1-2分,未整合扣1分 | |||
按省、市要求,积极配合市级数字城市建设部署,组织开展“数字衡阳”分中心建设 |
3分 |
未组织启动扣2-4分,开展不到位视情况计分 | |||
工程信息领域公开(3分) |
组织本级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
1分 |
未组织计0分。
。 |
查询台账 | |
负责指导本级各部门在本级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并按要求及时发布信息,并与省网站共享专栏进行链接 |
1分 |
未设立专栏及未按要求及时发布信息计0分,未与省链接计0分 | |||
积极配合市电政办工作,参加相关活动。向市电政办上报本级调研报告1篇 |
1分 |
不配合计0分,未上报本级报告计0分 | |||
政务信息安全(3分) |
有本级的政务信息安全相关制度,每年对本级最少组织1次以上的安全检查 |
1分 |
未制订计0分,不全面扣1分,未组织计0分 |
查询台账 | |
向市电政办上报本级年度政务信息安全情况报告1篇 |
1分 |
未报送计0分 | |||
落实各部门采用市RA中心数字认证 |
1分 |
未组织落实计0分 | |||
新农村网站建设(3分) |
对本级新农村网站信息及时更新,每月信息更新量县市30条以上、区10条以上 |
2分 |
没更新计0分,更新不到位扣1分。
每少一条扣0.1分 |
查询台账 | |
每月向市新农村网站报送可用信息县市10条以上,区5条以上 |
1分 |
视情况扣分 | |||
电子政务工程管理(5分) |
按规定将本级政府50万以上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报送市办进行审查论证。 |
2分 |
项目管理分审查论证、公开招投标、竣工验收三个程序进行,每少一项扣1分。 |
查询台账 | |
同时对本级各部门使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审查论证,并建立了工程项目审查论证台帐。 |
1分 |
未建立台帐扣1分;每漏1个项目扣0.25分。 | |||
配合完成系统集成和电子政务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和项目监理指导;配合完成电子政务安全认证体系的建立与推广应用任务平台,设立数字认证业务受理点并积极开展证书办理工作。 |
2分 |
抽查台帐每漏1个项目监理扣0.5分;未设立受理点扣1分,未开展业务扣1分。 | |||
政府网站建设及管理
(15分) |
日常监测,对县市区政府网站的健康状况、网站可用性、网站更新量等指标进行考核 |
5分 |
|
运维监管 | |
对主站内容保障进行考核,对信箱信件回复和嘉宾访谈等其他互动栏目保障情况进行考核 |
5分 |
查询网站 | |||
对本级网站内容保障,公众参与类栏目、网站功能、网站栏目设置、网站安全、网站制度建设和读网台帐进行检查 |
5分 |
检测网站 | |||
网上审批(10分) |
是否做到100%的政务服务事项梳理、调整、公示到位 |
2分 |
根据三定方案,每少一个部门的资料扣0.1分,扣完为止。 |
查询台账
和网站 | |
从2012年1月1日起,接受的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能上网办理的其他服务类事项,是否100%通过本级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办理;是否完成年办件数任务(县市级年办件数一万件;区级年办件数四仟件) |
5分 |
每少一个部门在网上办理扣0.1分,扣完为止;每未完成年办件数的百分之十扣2分。 |
查询台账
和网站并
网络测试 | ||
是否建立视频监控室,并能与市级视频监控系统并轨 |
2分 |
未建立视频监控系统或与市级系统不能并轨分别扣1分 |
| ||
是否与市系统无缝对接,是否完成本级审批系统与各部门业务系统的对接工作。 |
1分 |
未实现与市系统无缝对接,扣0.5分,每存在与一个部门未对接扣0.1分,扣完为止。 |
现场抽样
查询网站
系统监测 | ||
协同办公系统(10分) |
是否组织该系统使用培训 |
1 |
没有组织计零分。 |
查询台账 | |
资料是否收集齐全(红头文件模板及对应的发文字号、单位公章扫描图片等相关资料);是否配合修改完善系统功能。 |
2 |
每少一个部门资料扣0.1分,扣完为止;不配合修改完善系统功能扣1分。 |
查询台账 | ||
政府部门是否使用该系统进行收发文、编辑电子期刊等工作,政府部门使用率是否达100%以上;该系统是否推广应用到乡镇街道。乡镇街道使用率是否达100%以上。 |
4 |
使用率每少1%扣0.1分,扣完为止。 |
现场检查 | ||
是否与市政务外网连通;是否建立延伸到乡镇街道、部门的电子政务网络。 |
3 |
与市政务外网不通扣0.5分,政务网络没延伸到乡镇街道、部门扣1分。 |
现场检查 | ||
政务信息资源
(3分) |
根据国省文件配套制定本级的文件和措施。 |
1分 |
没有形成配套正式文件扣1分。 |
现场检查
查询台账 | |
根据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情况,推进数据库的建设和完善,做好资源共享工作。 |
2分 |
视情况酌情扣分。 | |||
电子政务网络
(3分) |
完善本级电子政务统一平台建设;加强平台管理,保障安全正常运行;建立延伸到乡镇街道、部门的电子政务网络。 |
3分 |
未按要求启动实施扣1.5分,未完成进度按比例扣分; 出现一次事故扣0.5分,重大事故扣1.5分;网络按涉及单位比例扣分(基准分3分) |
查询台账 | |
政府信息公开(15分) |
梳理本级部门主动公开目录并完善直报系统 |
4分 |
组织梳理本级部办委局主动公开目录,细化目录体系,同步完成直报系统修改。按照本级编办三定方案,每少一家扣0.5分,未完善系统扣2分。 |
查询台账
和网站
系统核定 | |
主动公开信息目录是否及时全面 |
5分 |
主动公开包括财政信息、重点工程及部门信息更新等,要求信息及时、全面(分县、区级报送市级每月分别达100、50条以上并采用率达30%以上,本级公开平台各部门报送每月分别达300、150条以上),从各级门户网站核查信息公开目录,内容不全或不及时每少100条扣0.1分;采用率每5个点扣1分;每起投诉或起诉扣1分。 | |||
依申请公开是否按时按质答复 |
4分 |
依申请公开答复及时、有效;每出现一起延时答复或有效投诉或诉讼扣1分,扣完为止。 | |||
完善公开载体,并完成年度报告 |
2分 |
主要是考核网站、报纸、图书馆、档案馆等场地及设备的建设,要求本级部门、乡镇街道网站必须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时本级纪委部门确定的重点社会评议部门要具备相应公开载体。网站每少一栏扣0.5分,确定每少一个载体扣0.2分,年度报告未及时报出扣1分。 |
| ||
12345热线工作(10分) |
是否及时完成12345热线受理及办件工作 |
5分 |
根据政府出台的12345热线处理评分细则标准计分 |
查询台账 | |
考核是否设立相应机构并安排专人与市级机构实现对接 |
5分 |
视情况扣分 | |||
机关建设工作(10分) |
参照市办“三定”方案考核县市区电子政务和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机构设置,从机构级别定位、人员编制、职能设置、机关廉政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 |
6分 |
三大类基准分分别为2分。不是正科级扣2分,其他视情计分。 |
现场核定
查询资料 | |
除人员工资外,本级财政的支持情况 |
2分 |
按县、区级分类考核,视情扣分。 | |||
日常工作和总结材料的报送,临时工作的圆满完成。 |
2分 |
未及时报送扣0.25分,未报送或完成扣0.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