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上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02-08

  为更好地推进我省电子政务健康规范发展,加强对电子政务建设的监督和管理,提高政府部门信息化应用效能,促进信息资源共享,进一步促进电子政务的应用,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保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意见〉》(鲁办发〔2006〕22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兼顾客观性、权威性和科学性。考核工作每年组织一次。
  二、考核主体
  山东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组织我省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工作。山东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信息办)具体负责考核办法的制定,组建山东省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小组(以下简称省考核小组),由省信息办、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单位人员以及省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部分专家组成,负责省直部门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工作。各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负责本市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工作。
  三、考核对象
  省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的电子政务绩效考核均适用本办法。各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参照本办法确定各市考核范围。
  四、考核内容
  (一)组织体系。单位主要领导重视程度,信息化业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内部人员专业技能培训情况;电子政务建设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制定落实情况;资源共享、信息安全、运行维护等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二)重点项目。是否明确建设项目工作管理机构;在建项目的标准化、规范化和进度情况;已完成项目的达标情况、效益以及潜力;项目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
  (三)专项资金。按照我省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及政府融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和落实情况。
  (四)基础建设。本单位电子政务内、外网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业务应用情况;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业务梳理和管理创新的情况。
  (五)信息公开。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情况;内、外网政务信息发布公开和更新,政务网站的建设、维护和改进情况。
  (六)应用效果。本单位应用系统与公众、企业互动情况和网上受理业务办结反馈情况;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在线办事能力;应用系统与省科技防腐电子监察系统的联接情况。
  (七)资源共享。本单位内部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信息共享情况;跨部门信息共享及跨部门业务协同工作情况。
  (八)网络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健全程度;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数据备份及安全等级保护方案制定和工作开展情况。
  五、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每年各单位自评、省考核小组抽取部分单位现场核查,并组织专家综合评议等方式确定考核结果。
  (一)被考核单位根据《山东省电子政务绩效考核评价细则》,填写《山东省电子政务绩效考核自评表》,并提交本单位电子政务工作年度报告。
  (二)省考核小组组织专家对被考核单位自评情况进行抽查、核实。
  (三)专家对单位自评结果和抽查情况进行评议,向省考核小组提交考核结果。
  (四)评分说明:单位自评结果和专家综合评议结果分别占综合得分的30%和70%。根据综合得分情况将被考核单位年度电子政务建设情况分为优秀(90-100分)、合格(75-89分)、基本合格(60-74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六、加分事项
  信息化工作成绩突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国家级的加5分,省级的加3分)(不累计);被列为省级以上信息化工作(项目)示范、试点的(国家级的加5分,省级的加3分)(不累计);积极争取国家部委信息化建设资金成绩突出的(每50万元加1分,最高加10分)。
  七、考核纪律
  (一)参加考核的人员和相关机构应根据评估工作要求,认真进行评估,确保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
  (二)参加考核的人员和相关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不得谋取利益,不得干预和影响各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
  (三)被考核单位应及时提供评估相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干涉或影响评估工作。
  (四)对违犯工作纪律的单位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八、考核结果
  山东省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结果是评价机关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年度考核结果将上报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负责考核部门,考核成绩优秀的给予表彰。省信息办在综合评估工作结束后40个工作日内向各单位反馈考核结果。各单位应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及时总结电子政务建设、运行和管理经验,完善相关制度,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服务和应用效果。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执行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由省信息办负责解释。

附件:1

山东省电子政务绩效考核评价细则

考评方面

考评项

考评指标和评议要点  

评价规则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组织体系(10分)

组织机构(4分)

主要领导重视程度

电子政务列入本单位重点工作内容,领导高度重视,其他部门和电子政务部门积极配合,效果明显。

电子政务列入本单位工作内容,领导重视,其他部门和电子政务部门配合,有一定效果。 

电子政务在本单位工作中有所体现,领导有所重视,其他部门和电子政务部门有一定配合。 

电子政务工作尚未列入本部门的议事日程,其他部门和电子政务部门几乎没有配合。 

信息化业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能有效执行领导决策,积极发挥协调和推动作用,效果显著。 

能执行领导决策,发挥协调和推动作用,效果明显。 

基本能执行领导决策,有一定协调和推进作用。 

领导决策不能有效执行。 

人员培训情况 

有专人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定期进行电子政务专业技能培训。 

单位内有兼职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定期进行电子政务基本的专业技能培训。 

单位内有兼职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电子政务基本技能培训。 

无专人负责本单位人员电子政务技能培训。 

规章制度(2分)

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资源共享、信息安全、运行维护等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得到有效执行并取得明显成效。

主要规章制度健全,得到执行并取得成效。 

建立部分规章制度,基本执行并取得一定成效。 

没有健全的规章制度。 

发展目标 4分)

发展规划落实情况 

有明确的电子政务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得到有效的实施。 

有较为明确的电子政务规划并基本得到实施。

对电子政务工作有一定的安排,并进行一定的实施部署。 

没有电子政务规划或相关安排和部署。 

电子政务建设规划任务完成情况

圆满完成电子政务建设规划任务 

较好完成电子政务建设规划任务 

基本完成电子政务建设规划任务

未完成电子政务建设规划任务 

部门年度电子政务计划完成情况 

圆满完成年度部门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和应用推广各项工作和任务。 

较好完成年度部门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和应用推广各项工作和任务。

基本完成年度部门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和应用推广各项工作和任务。

未完成年度部门电子政务项目建设任务,或应用推广工作。

重点项目(8分)

项目管理 4分)

项目标准化程度、建设进度和达标情况

项目标准化程度高,严格按照设计进度建设;并全部达标。 

项目符合标准化标准,按照设计进度建设; 80%以上达标。 

项目基本符合标准化标准,基本按照设计进度建设;50%以上达标。 

项目不符合标准化的标准,不按照设计进度完成;不达标。 

效果效益(4分)

项目管理机构健全程度及效益和潜力

明确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已完成项目80%以上,发挥预期效益并且潜力巨大。 

明确项目管理机构;已完成项目50%-80,发挥预期效益并且有潜力。 

明确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已完成项目不足50,基本发挥预期效益。

未明确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已完成项目未发挥预期的效益。 

专项资金(7分)

项目建设资金及运维资金 7分)

项目建设资金使用情况

能够按照专项资金有关管理规定合理使用资金;项目资金使用符合预算计划,无重复建设和浪费。 

能够按照专项资金有关管理规定使用资金;项目资金使用比较符合预算计划,分配较为合理。 

基本能够按照专项资金有关管理规定使用资金;项目资金使用存在一定问题。

未能按照专项资金有关管理规定使用资金;项目资金使用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

运维资金落实情况 

电子政务运维资金有保障,渠道顺畅。 

电子政务运维资金基本有保障,渠道较顺畅。 

电子政务运维资金只有部分保障,渠道不够顺畅。 

电子政务运维资金没有保障,渠道不顺畅。

 

基础建设10分)

网络建设(3分)

网络的建设、维护和应用情况 

办公局域网覆盖所有处室,全面支撑办公自动化;70%(含)以上业务实现网上办理。 

办公局域网覆盖核心业务处室,支撑办公自动化;50%(含)-70%(不含)业务实现网上办理。 

办公局域网部分覆盖业务处室,部分支撑办公自动化;20%(含)-50%(不含)业务实现网上办理。 

无机关办公局域网;20%以下的业务实现网上办理。 

内部管理信息化 3分) 

基础资源建设情况

有功能齐全的内部管理信息化系统,80%以上资料实现数字化管理。 

有功能较为完整的内部管理信息化系统,60%-80%资料实现数字化管理。 

有一定规模的内部管理信息化系统,40%-60%资料实现数字化管理

没有内部管理信息化系统,资料实现数字化管理低于40%。 

业务信息化(4分) 

业务梳理和管理创新情况 

完成了对部门业务流程的全面梳理,核心业务流程实现优化,有一项以上的管理创新。

基本完成部门业务流程的梳理,核心业务流程基本实现优化。

部分完成部门业务流程梳理,核心业务流程尚未实现优化。

尚未对部门业务流程进行梳理。 

核心业务信息化实现情况 

80%以上有信息化需求的核心业务实现信息化。 

50%-80%(不含)有信息化需求的核心业务实现信息化。 

有信息化需求的核心业务实现信息化,但比例低于50%。 

核心业务有信息化需求,但没有实现信息化支撑。

信息公开

15分)

信息公开目录   5分) 

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情况 

目录编制完整,更新及时。 

目录编制基本完整,更新及时。 

目录编制不全,更新不及时。 

没有编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