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国专家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国家外国专家局网站 更新时间:2014-05-30

 
  2012年,在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指导下,国家外国专家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2012年全国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2〕29号),积极拓展政务公开领域和内容,扎实推进政务公开渠道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外国专家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局编制了《国家外国专家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布。

  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能力建设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进行了调整,加强了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制定信息公开工作计划,协调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部署。

  2.进一步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国家外国专家局政务公开目录》,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和外国专家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包括引智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外国专家项目和管理、出国(境)培训项目和管理、“外专千人计划”和高端外国专家项目等各项业务工作的政策依据、程序及时限;公开重大引智活动情况,公务员招录等人事管理情以及引智工作中的新闻、公告、通知和工作简报信息等。

  3.加强政府网站等公开渠道建设

  加强我局政府网站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丰富“政务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好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和依申请公开等栏目,做好信息检索查询、网上受理申请、表格下载等功能的维护和升级,在网上建立接受依申请公开意见箱。

  二、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1.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2012年,通过我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引智政务信息新增5000多条。充分发挥《专家工作通讯》、《国际人才交流》、中央主要新闻媒体等多渠道作用,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向社会公众和外国专家公开。为深入推进“外专千人计划”实施,国家外国专家局政府外网还开设了“外专千人计划”专区,用英文详细介绍项目情况及申报方式,答疑解惑。

  2.推进财政预算和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

  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我局在4月份向社会公开了2012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包括国家外国专家局概况、2012年部门预算表、201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和名词解释四部分;在7月份公开了2011年度部门决算。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在2011年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和分项数额的基础上,细化“三公”经费的解释说明,公开车辆购置数量和保有量、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及人数、公务接待等有关情况。

  3.依法实施行政许可

  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责任制和检查监督机制,改进行政许可证件和外国专家证件发放工作,为外国专家和聘请单位提供便捷、高效服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国务院第六轮行政审批项目集中清理和审核论证工作中深入研究论证,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有法可依。制定《国家外国专家局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办法》、《国家外国专家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审批事项》,进一步明确引智项目审批责任,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在政府网站公布了《关于下放“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的通知》、2011年度聘请外国专家资格单位年检名册、2012年度境外培训机构名单等行政许可事项的结果。

  4.推动局直属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和推动局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协助事业单位做好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指导局直属单位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明确事项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依法向社会公布,做到依法确权、公开示权,防止权力滥用。

  5.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专项检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外国专家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集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专项检查,严格按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确保政府秘密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和引智工作安全利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进一步规范、细化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处理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全年共办理有关组织和个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

  四、咨询处理情况

  2012年我局门户网站共答复公众留言52条。

  五、公开收费信息

  2012年,我局对公众提出依申请政府信息未发生收费情况,也没有费用减免情况。

  六、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创新不足;二是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方面需要加强;三是信息化建设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和载体。及时规范地做好公文类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是加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的及时公开。以政务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机关服务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推动政务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2.加强制度落实,建立健全工作规范。结合引智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政务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评估办法指标体系,不断规范、细化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处理流程,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处理效率。

  3.抓好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针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对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有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全面提高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