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深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方案
(南府办发〔2012〕37号)
按照中共南充市委办公室、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投资软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委办〔2012〕53号)要求,由我办牵头深入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牵头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建设“枢纽城市、产业城市、宜居城市、幸福城市、文明城市”和构建“开放型、责任型、服务型、法治型、廉洁型政府”的奋斗目标,切实转变机关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努力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改善投资软环境。通过集中整治活动,切实解决行政机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中梗阻”、“吃拿卡要”、审批繁琐、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努力打造低成本高服务的西部创业洼地和川东北区域投资首选地。
二、工作任务
(一)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充分运用视频监察、数据监察、效能监察等手段,加大对政务服务部门窗口和市直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上班状态、审批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公共资源统一进场交易等情况的督查力度,严肃查处超时办结、轮流坐班、不在状态、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
(二)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严格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规范办理行政职权事项,严禁“体外循环”和“两头受理”。对单独成立行政审批科的部门,人员、项目必须整体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对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的部门,科室要有专职人员负责行政审批工作,必须进驻中心受理、办理职权事项;审批项目少、办件数量少的部门须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委托中心综合窗口受理、办理,杜绝职权事项在窗口之外受理、发件;严禁将现场踏勘、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等转外环节从设定流程中剥离,变相削弱窗口职能,形成虚假授权;部门职权事项应当按照规定在市政府网站公布,办理项目严格按照“七公开”的要求,在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专栏、办事指南、公示牌上全面公开;项目的受理、办理严格执行“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彻底解决部门审批项目集中不到位、授权不到位、办结不到位、“体外循环”、“两头受理”突出问题。
(三)清理规范行政审批项目。以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为基础进行清理和规范,包括在办未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的非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和上级部门授权办理的其他职权事项。相同行政层级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数量、流程及授权做到基本统一。加强对已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和后续监督,防止行政不作为或利用备案、核准等形式搞变相审批。
(四)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两集中、两到位”落实情况,是否存在“体外循环”、“两头受理”现象,是否逐环节、逐岗位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对行政机关、窗口单位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根据群众需求,缩短行政审批时限,规范“绿色通道”,践行服务承诺。
(五)加大典型事件查处力度。充分整合纪检监察、新闻媒体、效能监督等社会各界力量,加大对损害投资软环境的典型违纪违规事件的查处力度,对不正之风进行公开曝光,对违纪违规单位、责任人员严肃处理。
三、工作步骤
(一)查找问题阶段(2012年7月10日前)。深入基层单位、驻市企业、服务对象中听取对我市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召开由市(区)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效能监督等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收集、归纳、梳理问题,找准症结所在,准确把握整治切入点,为集中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奠定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11月5日前)。及时反馈意见建议,督促有关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期限。会同市监察局、法制办、政务服务中心、市直有关部门对整治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查处一批影响投资软环境的典型案件。
(三)总结推广阶段(2012年12月5日前)。全面总结集中整治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广先进典型,对措施得力、业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扬,对整治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单位年度绩效考评效能分值。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办公室主要领导任组长,办公室分管领导、有关部门(单位)和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效能办具体承担集中整治活动期间的情况收集、问题分析、督促落实等工作。
(二)加强宣传教育。在市级新闻媒体开设专栏跟踪报道集中整治活动推进情况和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动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进一步增强集中整治活动影响力。对党委、政府、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专访,推广先进,带动一般,鞭策后进,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参与集中整治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协调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共同推动集中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各自义务,确保整治任务落实到位。市监察局要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落实不力的部门,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市政府法制办负责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规范,重点抓好部门职权事项、审批依据、审批流程的清理审查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按照“两集中、两到位”和政务服务工作要求,加强对入驻部门窗口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