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地税局数据处理中心机房建设工程及工程监理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02-22

 采购计划编号:2013ncz0119、2013ncz0118

采购文件编号:NXITC130205G002/1、2

采购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张熙             电话:0951-5695029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进宁北街86号

联系人:李锡山、贺妮、徐莹     电话:0951-5047216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招标内容:

本次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宁夏地税局数据处理中心机房建设工程。拟建机房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7号自治区地税局办公楼一层东侧,电源室位于其地下室。机房建设工程按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GB50174-2008)B类机房标准进行设计,建成一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节能高效的机房,满足未来至少10年内的需求,确保电子信息系统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机房装修系统(含承重加固)、电气系统工程、机房专用设备(UPS、精密空调、发电机等)、综合布线系统、防雷接地系统、新风系统、安防系统、环境及动力集中监控系统、气体消防系统等内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预计建设工期90日。

第二标段:宁夏地税局数据处理中心机房建设工程监理。在宁夏地税局数据处理中心机房建设项目建设范围内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

备注:详细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在有效期内,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信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对UPS、空调、电池、消防系统、发电机系统等主要设备必须出据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原件及3年原厂服务承诺函原件;

10.投标人应是做过机房工程的专业公司,近三年内应具备与本工程相当或以上规模机房工程的实施业绩,并且至少有一个项目有一年以上的成功运行实例,业绩以合同为准(除机密条款以外的复印件)并提供用户验收报告及联系电话;

11.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必须具备工信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信息化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或住建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建筑(含智能化)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高级职称及国家信息系统监理师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近三年同类机房监理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

10.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2月25日至2013年3月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北京路汽车大世界对面四楼)报名。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符合报名条件者,请于2013年2月25日至2013年3月15日,每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在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楼招标五部(宁夏银川市进宁北街86号)购买招标文件。

领取方式:现场领取、邮寄或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3月18日上午8:30时

开标时间:2013年3月18日上午8:30时

开标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北京路汽车大世界对面五楼)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户  名:宁夏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宁夏银行湖滨支行

账  号:24000140900006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