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一期升级维护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02-27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一期升级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编号:ZZ21234534;采购表编号:行政(12)0542;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一期升级维护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货物的名称、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01包:中山市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一期电子监控升级维护服务;
02包:中山市智能交通一期道路交通诱导信息显示屏升级维护服务;
03包:中山市智能交通系统一期诱导屏和电子监控升级维护工程监理服务;
2.投标人可以选择其中一个包组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或全部包组投标,但必须对同一包组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请详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如果成为01包或02包的中标人,则03包的招标工作无论进行到何种阶段,上述投标人都必须自动放弃03包的中标资格。
3.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
4.本次采购货物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货物(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货物和服务投标报价; 
5.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6.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3年02月26日至2013年03月04日五个工作日,请在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下载 。(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01包: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
3.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广东省以外同等资质企业须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出具备案证明);
4.投标人须承诺对本项目范围内所有软件和硬件设备提供三年免费维护、保修及软件免费升级服务投标时出具承诺函(须为原件);
5.2009年以来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7.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02包: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的生产或销售(代理)经营权(诱导信息显示屏生产商必须出具自有知识产权证书,代理商则要出具生产商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三年免费维护保修服务,投标时提供保修服务承诺函(须为原件);
4.投标人须2009年以来在参加政府采购中没有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纪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6.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03包: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
3.拟派驻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信息系统监理资格,并具有信息系统监理或施工经验。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010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不得从事与本项目相关的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的商务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7.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
01包: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广东省以外企业要同时提供广东省公安厅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02包: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03包: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3年02月26日至2013年03月04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03月19日上午08:30~09:30;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3月19日上午0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03月19日上午0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2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十一、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0760-2318832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网址:http://www.tender.gd.gov.cn
联 系 人:王先生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
电    话:0760-88811601、88808187
传    真:0760-88819856
电子邮箱:tender_zs@gd.gov.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银兴分理处
银行帐号:2011 0236 0920 0018 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