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中国上海 更新时间:2013-03-01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安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网址:www.police.sh.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22023049;电子邮件:gaj02@shanghai.gov.cn

  专有名词解释

  根据《条例》、《规定》,本报告中所指政府信息是指:我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概述

  根据《条例》、《规定》要求,我局在市公安局和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设立了18个专门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开辟了383个公共查阅点,发挥日常治安信息定期发布、重大案(事)件即时发布、治安防范信息重点发布、社区警情通报等机制作用,运用“上海公安”政府网站群、“上海公安热线962110”咨询电话、“上海公安热线”“网上咨询求助平台”、短信平台、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移动电视、新闻媒体等公开渠道,为市民提供各种形式的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截至201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年度工作概况是:

  (一)组织保障情况。

  我局建立由市公安局主要领导牵头,指挥部、政治部、后保部、监察室、法制办、信息办、保密办、新闻办和各有关业务部门领导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公安局指挥部主管本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部门在市公安局指挥部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市公安局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部门、各区县公安机关,均参照市公安局的组织体制,设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等法规、规章,结合自身实际工作情况,一是制定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月报统计上报、工作信息报送、年度报告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共享平台、业务培训等工作;三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信息报送和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等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工作,完善保密审查机制与公文运转、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四是以召集会议、个案协调、检查督促等多种方式指导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和市公安局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二)年度重点工作情况。

  1、积极推进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按照“科学编制、分类管理、规范执行、安全公开、稳步推进”的原则,我局专门成立预算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细化财政拨款预算公开内容,做好决算公开,积极推进和规范“三公经费”、行政经费支出公开工作。市局在一季度公开2012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三季度公开2011年度“三公”经费决算。同时,督促和推动了17个分、县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二是推进犬类管理费信息公开。根据2011年5月实施的《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以及市财政局、物价局的相关规定,各公安分、县局是犬类管理费的执收主体。在市局统一指导要求下,各公安分、县局在各自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了2011年度和2012年度本单位犬类管理费收支情况。

  2、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工作。2012年根据公安部制定的公安机关执法公开相关规定,我局相应制定了本市公安机关向特定对象公开执法信息的工作规范,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知晓的执法信息;加大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力度。

  3、推进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我局作为有序向社会开放有关掌握的信息系统中各类数据性信息的9家试点单位之一,由市公安局信息办牵头组织,建立“四办合一”的审核机制,通过自行研发,在“上海公安”政府网站开通了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专栏,公开了我局25类数据和2个应用服务,累计提供数据服务下载809次,ATM网点查询353次,公用电话网点查询62次。

  4、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和信用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12年市政府实事项目网站专栏建设的工作要求,市公安局2012年按时完成了“加强居民小区消防安全建设和管理”和“完善‘网络社会征信网’建设”两项任务的专栏建设工作,并在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建立了链接,方便市民查询。市消防局按照内部分工整合相关的业务部门搭建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工作架构,建立内部工作机制,在上海消防网开设工程建设项目专栏并提供查询,实现了审核、验收所有项目的即时公开。

  5、不断深化网上办事服务工作。一是在政府网站群设立的“网上办事大厅”向社会公开涵盖治安、交通、出入境、边防、水上、网安、消防、人口、刑侦、上海港、机场等11家业务部门总计256项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在线申报、状态查询、投诉评价、历史记录等服务项目,其中可直接在线办事的项目从2011年的98项增加到2012年的113项,为市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优质网上行政审批服务,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腿,让百姓少跑腿”。同时,监察部门对网上审批过程实时进行电子监察,实现“阳光警务”。2012年,“网上办事大厅”共受理行政许可和非许可事项93601件,比2011年受理的59195件上升了58%,“网上办事大厅”的月均访问量达13万余人次。“网上办事大厅”推出的本市居民再次赴港澳个人游网上受理和中国公民首次办理出入境证件网上预约服务,将网上预约的取证时间缩短到8个工作日(原需10个工作日),2012年,共受理中国公民网上办证9.7万余次。二是在“派出所网上工作站”中设立“民警预约”栏目,建立网上预约民警受理和答复的工作机制。群众在网上预约民警后,派出所在24小时内与群众联系,并约定时间上门服务。2012年,各“派出所网上工作站”成功预约民警3929次。三是全方位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便民信息。为了让群众更加及时查阅本市交通管理各项最新规定,“上海公安”政府网站在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交通信息权威发布”专栏,依托我局交警总队信息资源,全面及时地发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2012年积极向市民提供交通安全信息服务,在“上海公安”政府网站设置电子监控记录栏目为网民提供查询服务1400万次;设置驾驶员违法记录栏目为网民提供查询服务420万次。各级交警部门还不断延伸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触角,建立完善了1个市级、17个区(县)级交通安全服务手机短信平台平台,累计发送各类交通安全提示短信360万余条。

  6、其它服务类政府信息深化情况。一是贯彻公安部推出的便民利民措施,在居住地向市民提供为本市新生儿取名免费重名查询的服务事项。二是全力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公安专线和“上海公安热线”咨询求助服务,全年办理群众咨询求助件近5.5万件,网民满意度评价超过98.7%。三是做强“警民直通车?上海”官方微博,及时发布有关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的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信息,回应社会关注,引导社会舆论。在“抵御台风海葵”微直播中,全市公安微博群24小时滚动发布预警信息、防汛防台举措、抢险救灾故事2万余篇,被网民转评60万余次。

  (三)指南目录编制、宣传培训等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

  1、认真做好目录编制、更新工作。根据规定,我局自信息产生20个工作日内,及时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同时,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信息梳理,对原有目录中已经废止和修订的文件,及时予以更新、编制目录。

  2、大力加强宣传培训工作。一是解读典型案例、发布参考资料、交流工作经验。我局不定期组织召开全市公安机关信息公开、法制等部门联席会议,开展实务培训指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用参考资料、典型案例等汇编成册,提供各部门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二是对全市公安机关参加指挥条线轮值轮训的人员开展政府网站工作培训。多次组织我局20家业务部门、17家分(县)局的公安门户网站管理员开展网站工作培训。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纳入新警职前和在职民警警衔晋升以及初任领导干部培训教程。

  (四)工作创新情况。

  2012年,我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针对不同群众的信息需求,不断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

  1、加强公安新闻发布工作。2012年,我局围绕公安部“三访三评”爱民实践活动、“破案会战”专项行动和“我心中的公安英雄”、“我心中的爱民模范”、“最美警察”推选活动等中心工作,深入一线挖掘报道素材,创新宣传形式,强化宣传效能,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有效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2012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在中央和本市主要新闻媒体上刊播各类报道9300余篇次,其中头版报道690篇(头版头条71篇次)、整版150篇。

  2、加强安全防范信息重点发布工作。2012年,我局治安总队在全市先后组织开展了“社会治安有你有我”治安防范主题宣传活动、“文明出行平安出行”交通安全主题社区宣传周活动,制作了12集动漫版的《治安防范360招》,通过Q版的人物造型、流行的网络语言、明星版的配套宣传片等时尚元素,形象生动地介绍了各种诈骗手法及防范知识,现已在全市多个商业网点的户外LED大屏幕和社区、居委学校播放。在东方广播电台《今日治安视点》节目和移动电视《防范伴你行》节目制作了459期节目,每天在全市公交、地铁、楼宇2.2万余个移动屏幕中滚动播出;在新浪网《防范伴你行》博客发布、更新了各类防范宣传博文82篇,在东方网黄奕警官微博栏目发布博文550余条;依托土豆网公安局主页警方提示专栏中发布更新了治安防范宣传短片54部。年内全市公安机关累计开展各类防范宣传公益宣传活动17000余场次,受众212万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5.8万余份。年内全市各级治安部门共成功阻止电讯诈骗案件成功阻止电讯诈骗案件4634起,涉及金额2.4亿余元,特别是上半年在本市出现并一度集中高发的以“发放生育补贴”、“医保卡被盗”为关键词的电讯诈骗案件得到了明显遏制。

  3、建立上海公安微博群,与市民良性互动。以同步开设在新浪、腾讯、东方、新民网的“警民直通车-上海”为龙头,由全市“名警、名所、名队”共682个公安微博共同组成的互联网公安政民互动版块。整个公安微博群一年来的粉丝数超过二百七十万余人,发布微博1.7万余条,转发量66万余次。开设在新浪网的“警民直通车-上海”一年举办各类微访谈24次。最新统计,上海公安微博排名本市政务微博第三,2012年度被市政府授予“上海市政务微博先进单位”称号。

  (五)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经费及实际支出等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2012年,市公安局支出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经费6.5万元,用于印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上海公安”门户网站宣传等。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2年底,全市公安机关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22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2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057条,较上年度主动公开量增加36.2%。公开的主要内容是: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治安情况发布,涉及公共管理的道路交通、治安、出入境、消防、人口管理等信息,警方提示及便民服务等信息。

  (一)主动公开范围

  我局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本市公安工作实际,2012年,重点公开了以下内容:一是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7条;二是公开部门预算和决算信息、“三公”经费、犬类管理费收支情况。三是公开我局所有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办事指南、执法依据等信息。四是及时更新公开各级公安机关及内设机构职能、主要人事任免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完善“上海公安”政府网站群建设。2012年,我局以公众需求为导向,着重在“信息公开、网上服务、公众参与”三个方面进一步体现“透明、便民、亲民”的政府网站功能,经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建设,形成了以市公安局网站为门户,市公安局各业务部门网站为子站,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网站为节点,各“派出所网上工作站”为网点的网站群格局。网站群各网站结合各自特点,通过多种形式,公开了大量政府信息。

  2、丰富各类互动访谈活动。邀请公安民警、市民群众做客“@警民直通车?上海”新浪网微博、腾讯网微博、东方网微博,“东方网网络聊天室”与网民开展互动交流活动,增强了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3、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防范宣传活动。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持续开展各类防范宣传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4、提升公众查阅点服务水平。在全市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行政办事等窗口和各公安派出所设置了383个查阅点,方便群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一是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查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领取;提供依申请公开申请指引,提供便民设施。二是明确派出所信息公开程序,即派出所可开具户籍证明、有无犯罪记录证明、有关刑事案件发案和结案情况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并公开办事指南。三是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评估指标。2012年以来,各查阅点现场接待群众近9.6万人次。此外,将市档案馆、市图书馆作为集中查阅的重要场所,认真做好公开信息的送交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2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34件,其中当面申请215件,电子邮件申请4件,网上申请464件,信函申请250件,其他形式申请1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2年,我局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950件(含2011年顺延到2012年答复的申请)。在答复的950件申请中,“同意公开”313件,占总数的32.9%;“同意部分公开”5件,占总数的0.5%;其他情况632件。其中,“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32件,占总数的3.4%;“信息不存在”180件,占总数的18.9%;“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16件,占总数的1.7%;“申请内容不明确(放弃申请)”156件,占总数的16.4%;“重复申请”6件,占总数的0.6%;“不予公开”108件,占总数的11.4%;“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5件,占总数的5.8%;“申请人主动撤销”79件,占总数的8.3%。

  此外,我局积极体现“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与申请人保持良好沟通,依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行政争议,受到群众好评。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按规定共收取依申请提供信息复制费74元。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依法减免了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2年,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75件,其中长宁公安分局被市公安局确认违法1件。

  2012年,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20件,其中普陀公安分局被法院确认违法1件。

  2012年,无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2年,我局共接受市民咨询128.4万人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近9.6万人次,“上海公安热线”962110接听咨询电话112.9万人次,“上海公安热线”网上咨询求助平台解答咨询5.9万余次。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10164万人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警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警方提示、网上互动、公共安全知识、政府公开信息目录、互动新闻、网上办事等。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和民警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把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一是组织全员培训,统一思想认识。二是纳入考核范畴,加强过程性监督。三是完善各项机制,规范办理工作。四是加强问题研究,促进执法工作。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它说明。

  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止;统计范围是全市公安机关,但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及实际支出仅统计市公安局。

  (二)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57057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36.2%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57057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17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46
受理申请总数 934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15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
4.网上申请数 464
5.信函申请数 250
6.其他形式申请数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950
其中:1.同意公开数 313
2.同意部分公开数 5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32
4.“信息不存在”数 180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16
6.“申请内容不明确(放弃申请数)”数 156
7.“重复申请”数 6
8.不予公开总数 108
其中:(1)“国家秘密”数 5
(2)“商业秘密”数 0
(3)“个人隐私”数 6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4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93
9.其他   134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595789
网上咨询数 人次 59146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95732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128562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01639499

  附表四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75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1
行政诉讼数 2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1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0

  附表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74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复制费 74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30
其中:1.全职人员数 8
2.兼职人员数 2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6.5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6.5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