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更新时间:2013-03-04

 

  为深化全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与安全发展相适应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从现在起至3月底起,海门市安委会办公室将利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信息化管理。

  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工作于2012年下半年在全市化工企业试点的基础上,2013年在全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推广,2013年3月底将在全市基本建成“有平台、明职责、全覆盖、能考评”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生产经营单位以自查隐患、自报隐患、治理隐患三个环节为重点,将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数据信息通过隐患自查自报系统逐步充实完善,从而实现对安全隐患的动态监管统计分析。

  3月25日前,市安委办要求全市生产经营单位通过海门安监局网站上的隐患自查自报系统完成企业的注册和企业隐患自查、上报、整改等情况的网上输入工作,形成完整的自查、自改和自报机制,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和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