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改院院长迟福林
今天的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大会上,我提交了“以政府改革带动全面改革的重点突破”的书面发言。我的主要看法是,今年是十八大之后的开局之年,能否以政府转型与改革带动全面改革的重点突破,各方面有着很大的期待。
1.着力解决政府转型与改革面临的突出问题。这些年来,政府转型与改革虽有多方面进展,但矛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主要是:政府职能转变滞后,政府主导型经济增长方式的特征仍然突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不分,权力结构不合理的矛盾突出;中央地方关系尚未理顺,以经济总量为导向的中央地方关系矛盾问题逐步增多;政府自身建设的矛盾问题比较突出。
着力解决政府转型与改革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从现实看,需要在4个方面破题:第一,以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为重点,改变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增长方式,以公共服务为中心推进政府职能的根本性转变。第二,按“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以深化大部门制改革为重点,调整优化权力结构与运行机制。第三,以公共服务为导向调整中央地方关系,逐步将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责明确化、法定化、可问责,并以此规划各级政府的财力配置。第四,以公开透明为重点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努力走出一条以阳光政府带动廉洁政府、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路子。
2.以优化权力结构为重点的政府职能转变。多年来,我们一再强调政府职能转变,并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为什么总体成效不大?关键在于如何优化行政权力结构尚未实质性破题。为此,需要:第一,以增强市场和社会活力为目标实现政府放权。第二,权力有效制约和协调为目标实现政府分权。第三,以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为目标实现政府限权。
3.以“三权分设”为重点深化大部门制改革。下一步的大部门制改革,应把重点放在调整和优化权力结构上。对此,需要尽快研究提出以“三权分设”为重点的大部门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并在总体方案尚未出台以前,只对职能交叉重叠、矛盾问题突出的部门进行机构调整,而不急于全面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第一,建立以大部门制为重点的行政决策系统。以强化决策主体行为的有效性为重点深化大部门制改革,通过大部门制改革着力解决行政决策权既过于集中又过于分散的问题,强化各个部委的决策主体职能,实质性地提高决策效率和质量。第二,建立法定化、专业化的行政执行系统。第三,建立权威性的行政监督系统。行政范围内的监督权,如何超脱于决策权和执行权,独立实施有效监督,尚未实质性破题,需要提出总体设计。
4.把推行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作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大任务。大力推动、并全面实行政务公开,以实现行政权力运行的公开化、规范化,实现以权力约束权力和社会监督权力的有机结合,有效约束政府自身利益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