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反腐影响巨大,代表委员热议这把“双刃剑”
网络反腐应倒逼公权力改革
全国政协委员、律师彭雪峰带来的一份调查报告《透视十八大后反腐新态势》,汇总了最近3个月来引起关注的12起反腐事件,其中信息来源为网络的占三分之二。
一年来,网络反腐迅速蹿红,一批问题官员应声倒下,人们惊呼反腐大踏步进入信息化时代。同时,被拉下“浑水”的无辜者也随处可见,谣言成本过低,“运动式”的“网络暴力”令人担忧。
一些代表委员认为,要让网络“双刃剑”放大正能量,减少副作用。网络反腐真正的意义不在于打倒多少贪官,而在于倒逼法律制度完善和公权力部门改革。
网络竟成“神兵利器”
同样在一个代表团,两位全国人大代表身边都发生了网络反腐的鲜活案例,性质却截然相反。
一名地方官员,被网帖举报“九大罪状”,包括“住豪宅”和“频繁换老婆”,一段时间后被免职。
而另一位干部,被指“生活作风败坏,抽天价烟,喝特供酒,一顿饭花几万、十几万”。纪委调查证实,这些问题皆属子虚乌有。但影响已经形成,清白难以收回。
“这就是‘双刃剑’,能够杀伤贪官,也很容易殃及好人,两面都很锋利。网络反腐被戏称为‘神兵利器’,很多人现在是谈网色变。”彭雪峰委员说。
“网民形容,反腐工作自从借助网络力量,犹如登上了动车,进入提速期。”彭雪峰委员说,去年以来,凡是引起广泛关注的网络反腐案件,官方基本都会在2至4天内给出回应。
网络反腐给反腐吹来一股新风,震慑了腐败分子,激发了百姓热情。然而,网络反腐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的状况也无法回避。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电信湖南分公司总经理廖仁斌说:“一些人利用网络虚拟性、隐蔽性的特点,捕风捉影、捏造事实、散布谣言,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者肆意暴露他人隐私,用以发泄私愤,却不用承担责任。这就走向了网络反腐的反面。”
保护和规范“一个都不能少”
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监察部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透露,她常在热门社交网站“潜水”,并认为网络是一个有效的反腐渠道。
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数据显示,全国网上举报案件数量年均达3万多件。而中央纪委网上举报中心仅开通半年,就受理举报32500件,月均2700件。
陕西“表哥”杨达才,因“微笑”遭受舆论质疑,而其最终落马,与网民坚持不懈的围观和追问不无关系。
“‘双刃剑’不仅可能伤及无辜,还会伤害网络反腐自身。网络反腐存在泛道德化倾向,甚至出现‘道德挟持司法’、以道德审判代替法律审判的情况,这种反腐的积极效果就打了折扣。”武汉大学教授周叶中认为。
廖仁斌代表建议,完善官方网络举报平台,真诚对待非官方网络举报渠道,公开处置程序,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特别是要保证举报人安全,避免腐败分子打击报复。
同时,要对恶意中伤、捏造诬陷的不法行为坚决抵制。全国人大代表、律师秦希燕建议加大对网络诽谤的打击力度,增设“网络推手罪”和“非法获取网络暴利罪”。提高立法层级,将网络诽谤罪定位为公诉案件。
反腐不能止于网络
“既要坚持打持久战,也要打好歼灭战”——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委员并参加讨论时,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提出反腐败斗争的战略和战术新部署。
如果说网络反腐可归为“歼灭战”,那么制度反腐、法治反腐就是“持久战”。
廖仁斌代表注意到,在一项“你最愿意用什么渠道参与反腐”的网络调查中,有75.5%的被调查者选择了“网络曝光”,远高于“信访”等方式。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说:“网络反腐大行其道,这反映出制度反腐、法律反腐的不足,正规反腐渠道不畅,司法的公信力、政府的公信力降低,‘截访’大量存在,一些人不得已才选择了网络曝光。”
全国政协委员陈思思认为,网络反腐能带来一时之快,却不是防治腐败的根本武器;网络给反腐带来了有益补充,反腐却不能止于网络。
据新华社???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
应将网络反腐纳入法制轨道
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 羊城晚报特派记者 林桂炎 摄
羊城晚报讯 特派北京记者薛江华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9日对记者说,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近年来的统计数据可知,检察机关每年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有七到八成来源于群众举报。网络为群众举报和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开通了新渠道。
郑红说,网络反腐弥补了传统举报的不足,但其自身也存在一些缺陷。另一方面,在微博、论坛上的公开举报,可能让被举报人过早得到信息,从而有所准备、转移财产、串供等,给侦查工作带来一定难度。此外,还存在举报人身份信息被泄露从而遭受打击报复的可能。
郑红认为,反腐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当通过制度设计,将网络反腐纳入法制的轨道,从而让它在更广阔的范围内更有效地发挥作用,成为传统反腐方式的有益和有效补充。
郑红介绍,广东检察机关受理的网络举报案件主要来源于12309网络举报平台,该平台通过严格的技术措施实行对线索的登记、管理和保密,能够有效防止举报线索和举报人信息被泄露。
同时,郑红建议网友不要通过广东省检察院的微博“正义广东”进行举报,因为微博功能的局限性,且不利于保密,微博管理人员一般会引导网友通过来信、来访或者12309网络平台进行举报。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副秘书长王万宾:
审议反贪报告是回应人民要求
羊城晚报讯特派北京记者尹安学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将听取审议反贪污贿赂等报告。据悉,这份报告将公开审议。
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全国两会召开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了2013年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工作计划,并经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对今年的工作作出预安排,其中就有“听取审议反贪污贿赂等报告”。
据悉,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诞生后,将开会确定报告审议的时间表。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副秘书长王万宾介绍,之所以要安排审议“反贪污贿赂”报告这一议题,是根据我国人民群众的要求和国家实际情况,认为需要在这方面加强工作,回应人民的要求。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监察厅特邀监察员朱列玉:
网络反腐只占反腐案件小部分
羊城晚报讯 特派北京记者尹安学报道:9日,作为监察部、广东省监察厅特邀监察员,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说,他参与了很多反腐案件,其中网络反腐案件只占很小部分,但必须及时查处。
朱列玉说,广东纪检部门就查处过网络举报艳照案件,“纪委收到涉及某位领导干部的艳照光碟,马上核实照片真假,发现不是PS的,马上就进行查处。因为网络反腐中揭露的案件影响大,代表了部分人的民意,纪检部门必须有所行动,即使不是事实,也应该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不过,朱列玉也认为,应该规范网络举报,对于举报中的虚假传播行为应予以惩处。
全国人大代表陈舒:
网络反腐制度设计要进步
羊城晚报讯 特派北京记者杨辉报道:全国人大代表陈舒认为,网络反腐产生了一些恶意诽谤的情况,通过网络实名制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同时还要对举报人身份进行保密,法院、检察院现在已经有技术实现,保证举报人不受打击报复。”
全国政协委员陈思思:
网络反腐有八种乱象
羊城晚报讯 特派北京记者董柳、温建敏、孙朝方报道:全国政协委员陈思思概括了网络反腐的八种乱象:“哗众取宠”、“随意草率”、“捕风捉影”、“践踏权利”、“暗箭伤人”、“打草惊蛇”、“良莠难分”、“煽风点火”。
在政协会议上,陈思思建议,要健全网络反腐的相关立法。她说,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12月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为规范网络反腐提供了上位法依据,有关部门应加快制定实施细则,保障和规范网络反腐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