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近东专栏(全国政协委员、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国内电商监管真空应尽快进入法治化轨道
近十年来,中国电子商务零售交易以年均高于40%的增速迅猛发展,2012年交易总规模已达1.2万亿。所有这些,都强烈地冲击着线下的实体经济。互联网、物联网的高速发展,已经影响到中国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这也是我近年来感触最深的一点。
目前,电子商务作为现代商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已经渗透到了社会经济的诸多领域。然而,电子商务繁荣的背后也面临着诸多挑战。放眼电子商务行业,存在着非注册经营、非税销售,假冒产品充斥等现象,给行业带来不公平竞争,更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管理体系。其中,非法经营、非法税销首当其冲,而在线上网购的老百姓遭受利益损失的事例更是不胜枚举。类似这样的电商发展弊端,违背了中国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方向,更不利于中国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我认为,政府的市场执法与社会管理、社会服务方式也要与新技术结合,也需尽快实现面向全国、面向全行业的电子政务管理平台。
个人建议,为了培养健康、规范、有序的电子商务产业,急需将电子商务的发展纳入现有法律管理范畴。首先,要严格市场秩序管理和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从工商部门着手加强商家资质监督,保障在电子商务经营行为中证件齐全,建立透明、公正的市场秩序;同时由质检部门介入电子商务的质量监督,从产业链源头建立监督机制,形成信息化条件下的追溯制度,确保正品经营。
其次,电子商务的交易应该遵循国家税法,依法缴纳税金。我建议税收部门深入研究电子商务的征税方式,加强税收监管,在大数据化时代创新征收手段,从制度层面规避偷漏税行为。此外,还要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对违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推动依法经营、公平竞争意识的普及。
除了加强电商执法力度,还需要相关的电子政务与之匹配。因为,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将成为纵深“两化融合”的新标准,将政府的监管职能与服务职能合二为一,有助于规范电子商务的有序发展,开创互联网时代社会公共服务的新模式,对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对经济发展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