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扩建工程等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03-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计划对连云港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扩建工程和南通沿海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设计进行招标,并计划利用国家下达资金用于该项目下的支付。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江苏海事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所有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国内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连云港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扩建工程和南通沿海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两个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技术规格书,以上设计不包含土建部分,土建部分设计由建设单位单独组织。
2、项目概况
2.1连云港船舶交通管理系统改扩建工程设计
新建徐圩雷达站、燕尾雷达站,利用日照海事局甜水河雷达站,与燕尾雷达站同址建设VHF通信基站,所有新建站点信息租用专用数字电路传输至VTS中心进行综合处理、显示。更新管理信息服务器(含磁盘阵列)、多传感器综合处理器、交通显示处理器(在建的1台除外)、记录重放处理器、VHF中央控制器、VHF操作终端、雷达视频处理与目标跟踪器、CCTV视频服务器等重点设备和复用器、交换机、路由器等网络设备,并相应更新多传感器综合处理软件、交通显示处理软件、记录重放软件以及雷达视频处理与目标录取跟踪软件(在建的车牛山岛雷达站雷达处理设备和网络设备除外),实现新老系统整体集成。
新建16个CCTV固定监控站点和3个移动监控点、3个无线岸站,在墟沟、灌河、赣榆海事处设置CCTV监控分中心,所有站点信息均租用专用数字电路传输至CCTV监控分中心,再通过海事信息网络上传至连云港海事局监控中心(VTS中心)。
建设地点:连云港
设计取费基数(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与联合试运转费之和):2022万元
2.2南通沿海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设计
本工程系统总体规模为5站1中心,具体为新建洋口港、东灶港、吕四港、圆陀角和启隆5座雷达站;在洋口港、吕四港和圆陀角雷达站同址建设甚高频(VHF)站;在吕四港雷达站和已建洋口港VHF通信基站同址建设甚高频测向(VHF-DF)站;扩建南通VTS中心, 在南通VTS中心增配相应的处理设备,主要包括系统总体规模为5站1中心雷达视频处理与目标跟踪器、管理信息服务器(含磁盘阵列)、多传感器综合处理器、交通显示处理器、记录重放处理器、VHF中央控制器、VHF操作终端、VHF-DF操作终端、CCTV监控终端等重点设备和复用器、交换机、路由器等网络设备。所有前端站点信息均传输至南通VTS中心,进行综合处理、显示和存储,由南通VTS中心统一负责值班管理和系统运行。
在洋口港码头前沿建设1个闭路电视(CCTV)固定监控点,与洋口港雷达站同址建设1座无线岸站,新建1个移动CCTV监控点;在如东海事局配置CCTV监控终端、CCTV视频监控服务器;CCTV前端站点信息均租用专用数字电路传输至如东海事局,再通过海事信息网络上传至南通VTS中心。
建设地点:南通
设计取费基数(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与联合试运转费之和):2661万元
3、设计周期
初步设计周期不超过1个月,技术规格书编制周期不超过1个月。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提出的时间为准。
4、对投标单位的要求
4.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他组织。
4.2 投标人应具有水运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要求专业范围包含水上交通管制。
4.3投标人近三年内应具备至少1个类似规模(类似规模为:工程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及以上或者设计取费基数在2000万元以上,以下同)工程业绩,并出具相应证明材料。
4.4拟派主体设备部分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上交通管制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并主持完成至少1个类似规模工程的设计;
4.5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须具有本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
4.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合格投标人的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及业绩证明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5、如对本项目感兴趣,可在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并购买招标文件。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才具有投标资格。投标人前来购买招标文件时,请带购买人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应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加收50元快递费。招标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汇款和邮购通知后,立即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如有丢失或迟误,招标机构概不负责。招标文件出售日期:2013年 3 月 13日至 3 月19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层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7、所有的投标文件应于2013年4月 1 日(北京时间)上午9:30 时之前递交到招标机构指定的开标现场(另行通知)。所有迟于上述投标书递交截止期递交的标书,将不予接受。
8、兹定于2013年 4月1日(北京时间)上午 9:30 时进行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指定的开标现场(另行通知)。届时邀请参加投标的各单位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以及进行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海事局
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央路238号
邮    编:210009
联 系 人: 邱志远
电话:025-8352013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大厦6层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
邮编:100022
联系人:段娜
电话:010-56529797
传真:010-56529727
电子邮件:vipduanna@126.com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北京商务中心区支行营业室
账    号:0200080609006501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