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三公”支出 公开力度将加大
来源:南方日报 更新时间:2013-03-15

 
  讯 (记者/段思午)昨日,东莞市政府网站公布《2013年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以下简称“工作重点”)。其中明确提出,加强“三公”支出的公开力度,增强财政支出的透明度。此外,东莞还将推动社会组织事务信息公开。

  扩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范围

  今年初的全省“两会”上,《广东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预算草案的报告》首次纳入广东省三公经费、行政经费预算情况。在今年东莞市“两会”上,市财政局局长罗军文向南方日报记者表示,东莞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适时公开“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但尚无具体时间表。

  昨日公布的《工作重点》提出,今年要深化预算信息公开。各镇街、各部门要继续做好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扩大公开范围,细化项目内容,于6月底前公开预算信息;要积极推进财政决算信息公开,加强一般性行政经费,特别是公款出国、公务用车和公务接待等“三公”支出的公开力度,增强财政支出的透明度。

  《工作重点》提出,各镇街、各部门要结合市政府的重点工作部署,着重围绕重大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安全生产、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等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细化公开内容,落实公开措施。对于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公布重大突发事件进展、政府应急措施、公众防范措施及调查处理结果,积极稳妥地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公开工作。

  推动社会组织事务公开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工作重点》提出,要加大权力运行公开、裁量标准公开、审批流程和结果公开的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配置、重点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决策和实施程序,提高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东莞还将加强落实科学发展观年度工作考核(行政绩效约束性评价)和政府机关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并深入开展“市民评机关”活动,创新评议方式方法,优化网上评议,扩大参与范围,提高影响力。

  东莞要求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度,编制并公布服务项目目录和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办事依据、服务程序、服务时限、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监督渠道等标准化内容。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行业办事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同时,推进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公益活动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开,探索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其他社会组织信息公开方式。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东莞市各部门、各镇街应在本月31日前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要具体、真实、准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将加强监督协调,对未及时公布年度报告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新闻发布注重时效性

  《工作重点》要求提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水平,完善网上办事大厅栏目建设,优化平台功能,扩大办事范围,提高办事效率。今年要实现市政府门户网站与各公共企事业单位网站的链接互通,推进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网上办事服务项目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东莞分厅。各镇街、各部门要落实责任分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拓宽申请渠道,确保办理质量,满足群众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做到依法有据、答复有理。

  今年东莞将继续抓好以大朗镇为全国试点的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和办事大厅管理制度,在村(社区)设立便民服务代办点或推行农村便民服务免费代办制度,将便民服务向村(社区)延伸。

  东莞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以来,某些部门和镇街在新闻发布时存在选择性发布、滞后性发布等问题。《工作重点》明确要求,规范发布流程,保障市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栏目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同时,加强市政府门户网站网络问政平台建设,优化系统功能,完善网上信访大厅功能,充分发挥手机信访等问政新渠道的作用,拓宽政府服务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