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区级电子政务系统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03-21

依据鄂州市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鄂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现就该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市区两级三级数据交换及区级电子政务系统软件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 鄂财采[ 2013第06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鄂州市国土资源局市区两级三级数据交换及区级电子政务系统软件

三、采购内容 :市区两级三级数据交换及区级电子政务系统软件(见文件参数及数量)

四、供应商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

3)供应商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5)近三年在湖北省国土资源系统实施过地市级以上电子政务平台项目或者一张图管矿建设项目优先。

五、谈判文件获得时间:2013年3月29日上午8:00-11:30时,下午2:30-5:00(北京时间);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六、谈判响应文件送达时间:2013年4月9日上午8:30-9:30时,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七、谈判时间:2013年4月9日上午9:30整。

八、谈判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

九、参加谈判单位必须在购买谈判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以便进行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十、投标保证金

本谈判项目投标保证金为5000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3年4月8日上午12: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账户汇入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联系人:陈华 联系电话:0711-3358277

户名: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100521813170010001

开户行:邮储银行鄂州市滨湖路支行;

行号:403531002030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联 系 人:李国辉 陈 华

联系电话:0711—3358276

传 真:0711—3358277

邮政编码:436000

网 址:http://www.ezcgzx.gov.cn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