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人民检察院电脑等设备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03-21

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电脑及打印机采购

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

电话:0535-3011319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解放路166号中银大厦2009室

开户名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烟台分行

帐    号:37001666360050152310

联系方式:0535-6593128   

传    真:0535-6593079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电脑及打印机采购

项目编号:HYYTGK2013-018

五、招标内容及分包情况: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电脑及打印机采购,共为1个包。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台)

技术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电脑及打印机采购

一宗

详见招标文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电脑的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4月6日17:00,投标人可从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购买或邮寄

售价:人民币300元(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地点:烟台市解放路166号中银大厦2009室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4月16日9时00分

八、开标时间:2013年4月16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烟台市芝罘区政府采购大厅(西南河路182号)

九、本项目联系人:

招标人:刘晓丽

招标代理机构:杨晓斐  张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