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息化督察让民警在阳光下执法
来源:人民公安报 更新时间:2013-04-09

北京:信息化督察让民警在阳光下执法
 记者 谭志勇

近日,记者走进北京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总队信息化督察中心值班大厅。墙壁上安装的长6米、宽2米的电子大屏幕上不断切换着全市300余个派出所服务窗口以及询问室、讯问室、候问室内的执法工作情况。20余个远郊公安检查站民警的工作情况以及全市各个重点地区和部位的民警执勤画面清晰可见。

2012年以来,依托网上督察工作体系,北京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总队可以实时观察一线民警的执法情况,通过各种渠道及时督导、指正,再通过相关平台加以整改,将一线民警的警务执法工作置于庞大的信息化“显微镜”监督之下。

4000余双“眼睛”紧盯执法民警

北京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总队信息化督察中心2011年11月正式运行。2012年,警务督察总队依托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了“市局信息化督察中心、分县局督察、派出所”三位一体的网上督察工作体系,将局属30余个执法办案单位的4000余路监控视频和1000余部对外公开电话录音纳入24小时巡检范围,将110、122接报警服务台纳入网上督察系统。2012年,各分县局督察部门在网上自查时发现并纠正隐患2700余个,犯错的民警均受到处分。

据了解,信息化督察中心目前主要对以下4类工作进行巡检:全市300余个派出所的询问室、讯问室、候问室及窗口服务单位工作情况;20余个远郊检查站工作情况;地铁高峰勤务执法情况;广场、公交场站等重点地区和部位的治安情况。

警务督察总队信息化督察中心主任邓向阳告诉记者,以前,督察民警一天最多能跑两个远郊检查站实地检查,而且一些问题没法得到真实反映。有了信息化督察平台后,督察民警几分钟就可以将全市的远郊检查站巡视一遍。

发现的问题隐患数逐月下降

记者了解到,依托网上督察工作体系,北京市公安局抽查全局约3%的执法工作,分县局抽查各自50%的执法工作,基层单位对所属执法办案工作进行100%检查。所有执法办案视频都要保留3个月,服务类视频保留1个月,以备日后再次检查。

“自己查到了问题,主动上报、整改、纠正解决的,我们会有奖励措施。但如果是被我们查到的,我们会立即通知改正并定期通报。对存在重大问题的,在各种考核中基本一票否决。”邓向阳说,这种制度促使各单位自查自纠,网上督察系统上线人数不断攀升,由试运行初期日均上线不足90人,上升至目前日均320人左右。

据了解,网上督察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派出所讯问室存在安全隐患、窗口民警玩手机或迟到早退等。相关民警和单位在今后的立功受奖、竞聘晋升中将受到影响。另外,网上监督到的所有违纪行为,全部被做成多媒体警示教育片,在全局大会上播放,发现问题的基层所队还要派员到信息化督察中心实战轮训。

“群众的要求越来越高,对于公安机关的执法素养是很现实的考验。我们必须适应这种要求,主动将执法置于监督之下,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北京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总队副总队长陈光说。

记者比对了2012年12月、2013年1月和2月督察民警发现的问题隐患数据,3个月来,全局发现问题隐患数量呈逐月下降趋势,月均降幅约30%。

七天内办结群众投诉

为更严格地监督民警的执法行为,信息化督察中心将110、122接报警服务台纳入网上督察系统。对于群众的投诉,督察部门100%落实,对投诉群众进行100%回访。按照规定,对于群众投诉,公安机关实施一把手责任制,局属单位一把手必须亲自处理。接到投诉3天内,督察部门会给投诉群众初步答复;如无特殊原因,投诉件必须在7天内办结。

此外,通过微博等新渠道对民警进行的投诉,也被督察部门纳入工作范围内。1月21日下午,一名网友在微博上发了刚拍的图片:“警车太牛了,逆向停在机场高速上。”这条微博被“平安北京”微博关注,并立即转给了信息化督察中心。督察民警经调查发现,这是某分局一个派出所的警车,民警正在协助云南警方执行紧急警务,押解一名犯罪嫌疑人前往机场办理登机手续。由于飞机14时就要起飞,办理手续时间非常紧张,民警又不熟悉道路,紧急情况下逆向停车,带押解人员下车办手续去了。派出所领导得知情况后,立即对当事民警进行了通报批评。

督察民警将这一情况通报给了微博举报人,并表示,如果需要,督察民警将当面向网友解释。这名网友非常惊讶,还专门给督察民警发来短信:“我对你们的解释表示认可和理解。这事能引起督察的重视和快速反应,说明你们对严格治警很重视。首都良好的秩序和治安需要大家共同参与,再次谢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