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城域网设备改造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04-10

 山东省东营市­­­­政府采购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东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城域网设备改造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3年04月09日至2013年04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00至16:30。

开标时间:2013年04月28日14时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96

集中采购机构: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一、项目编号:DYZCZ2013-78#

二、招标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项目采购城域网设备,采购项目预算资金共253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共分三个分包,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个分包进行响应也可以对多个分包同时进行响应,具体分包情况如下:

A包:网络改造设备,预算资金为134万元人民币;

B包:机房改造设备,预算资金为97万元人民币;

C包:集成服务,预算资金为22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肆级(含)以上资质;

(四)投标人必须是所投出口网关、核心路由器、汇聚设备、三层交换机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代理商;

(五)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六)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B包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投标人是所投UPS电源、机房精密空调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代理商;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五)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C包: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肆级(含)以上资质;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五)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

各分包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字样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复印件及公证书,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A包、C包投标人必须提供国家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肆级(含)以上资质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人及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发出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原东营市有形建筑市场)第二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8902312

地  址:东营市东二路276号(东营市房产交易中心院内)

东营市市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三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