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还是非法传销
来源:《经贸世界》 更新时间:2012-04-13
电子商务”作为商业流通领域的一种快捷、方便的商业手段,在欧美发达国家已经使用了多年。随着互联网利用率的逐步提高,我国民众也越来越喜欢网上购物、空中超市等交易方式。目前,活跃的阿里巴巴空中超市、易趣等企业对企业、企业对个人、个人对个人的网站都在创造空前的利润。
 

  而“电子商务”这一新型的交易方式和平台,也被很多直销公司所青睐。2004年从海外衣锦荣归的盛世铭公司就打出了“电子商务”的旗号,而秘密进入内地市场的捷星公司也是以“电子商务”的方式与传统的安利直销进行博弈。

  不过,近日笔者在QQ中被一位网友发来的信息所吸引,发现,在目前众多的“电子商务”中,还有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纬恒的奖励制度

  网友巨龙告诉笔者有一种打电话便宜,还能赚钱的办法,并请笔者登陆相关网站,详细查看资料。

  登陆后,关于公司的介绍这样写道:

  纬恒商务(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纬恒商务)成立于2005年8月8日……将是一个无所不包、整合各类资源的巨大的电子商务平台。

  加入方式:388元申请成为纬恒商务的消费会员以后,赠送包括1,000分钟的通讯资费,终身个人宣传网页和网上办公系统。会员可以为自己的移动或联通手机、小灵通和固定电话充值1,000分钟的易务通手机话费或voip 网络电话话费,也可以为朋友的手机或voip网络电话充值。当消费会员再次为自己的手机或voip网络电话充值话费时,都将享受到:

  1.为手机、小灵通、固定电话充值,享受话费1,000分钟/100元的优惠。

  2.为voip网络电话充值,享受话费1,000分钟/100元的优惠。

  每位消费会员将收取80元/年的网络服务费,从第一次产生的奖金中扣除。

  奖励分配:

  一、开拓奖:

  当您的左右两区累计三个用户,形成1:2或者2:1时,可获得奖金100元,隔日发放,日封顶1,200元(当奖金封顶时,大区业绩累计,小区业绩归零)。

  二、管理奖:

  1.累计1,800位消费会员(左右比例1:2或2:1),一次性奖励8,888元。隔日发放。

  2.每再新增3,000位消费会员(左右比例1:2或2:1),奖励1,0000元。隔日发放。

  3.累计18,000位消费会员(左右比例1:2或2:1),奖励马来西亚旅游,参访ecosway公司。

  三、消费奖:消费会员自愿选择重复消费,第二次充值最低消费达到100元者,按1%提成,领取紧缩重复消费的10层。无重复消费者,小区无20人者,无权享受消费奖(次月1日发放)。

  四、重复消费奖:消费会员每日的总奖金中扣掉5%作为重复消费,累计到655元时,赠送一个价值455元(55美元)的ecosway网络大超市的会员资格及价值人民币200元左右的产品(包含国际运费)。

  剩余累积重复消费金额用来购买。

  ecosway提供的产品,仅限超级特选商品(按纬恒消费会员网络中原有左右区布局排线,先达到655元先排,可超越)。

  五、超级会员服务奖:超级会员预付8,000元,拥有10个消费会员的开通资格和价值240元的超级会员管理平台(退出超级会员时不退还此费用),其中3,880元为取得超级会员资格押金(退出超级会员时返还押金),第二次最少汇3,880元开通10个会员,可以多汇。

  享受在管理平台开通消费会员每单20元服务费(次周一发放)。

  -“电子商务”的实质

  笔者看到这套产品和奖励制度后,请求看看会员才能看到的内容,巨龙就告诉了笔者他的用户名称和密码,当笔者顺利进入时,眼前遽然发亮。

  在这张彩色的图谱中显示了巨龙发展的会员和分布情况,用不同的颜色标明了左右区已经开通的情况。通过这张图表,巨龙可以知道哪些会员打了款、购买了产品,同时巨龙也可以知道自己每天的收入状况。

  从纬恒商务加入的方式和产品结构以及完整的奖励制度、网络结构,可以看出以下问题:

  第一,其购买的产品就是电话费和一个空间域名,所谓的空中超市虽然可以通过个人网页建立展示平台,但如果利用个人网页进行交易,显然没有合法性和保障性;

  第二,标准的双轨“拉人头”制度;

  第三,典型的多层次传销,以发展人员为获取利润的主要途径;

  第四,所谓的“电子商务”、“空中百货超市”,美其名曰为进行无所不包容的资源整合,实质上不过是一种口号和障眼法而已。

  -纬恒末路的反思

  对于这种以“电子商务”为名,进行网上传销的,《禁止传销条例》有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含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信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电信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查处。”

  纬恒商务运作模式和奖励分配显然与《禁止传销条例》中的某些规定“不谋而合”。因此,在江西南昌,纬恒商务受到了工商部门的查处。

  一些参与人员表示,他们认为传销只涉及保健品、化妆品等产品,而对于电话卡的网上销售他们就认为是合法的。由此可以看出,很多老百姓对传销的运作方式还认识不清,没有抓住“传销的根本的因素”,容易被新颖的概念、高额的利润所吸引,走上违法的道路,害人害己。

  目前,像纬恒商务这样以“电子商务”为名,进行网上传销的大多都是境外公司,有的实行日薪制,有的实行周薪制,几乎全部都是采用“双轨制”。就像多次遭到打击到现在无法肃清的“远程教育网”一样,其产品是一些教育课程和网络空间,一套“双轨”拉人头制度,以电子商务为名,行传销之实。

  而在目前业界引发热烈争论的事件中,境外公司在境内依托电子商务这个平台进行传销,是否能得到有效遏制和监管,就是其中一个热门的话题。笔者认为,这些公司之所以会这样前仆后继地铤而走险,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无论是公司还是传销人员都可以偷逃缴税;第二,隐蔽性极强,很多培训和煽动工作都在网上操作,利用视频等方式,给执法部门肃清这样的传销大军带来极大不便;第三,利用新概念和名词炒作,在短时间内可以获得高额利润。

  由此可见,电子商务本来是一种良好的商业模式,但一旦被非法传销组织利用,就会变成扰乱正规直销市场的恶瘤。要彻底根除这种披着电子商务外衣,进行传销的公司和组织,除了增强大众的法律意识和对新事物的识别能力以外,加大执法力度,促进相关法规的尽快出台,才是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