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
来源:南方日报 更新时间:2013-04-10

                  粤办函〔2013〕15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省网上
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3年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反映。
 
 
 
                            省府办公厅
                           2013年4月3日
 
 
 
2013年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2013年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上半年连接到珠三角地区各县(市、区),年底前连接到全省所有县(市、区),省直部门70%以上的审批事项、60%以上的社会事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具体目标如下:
  (一)6月底前,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及珠三角九市所辖各县(市、区)确认应进驻本级网上办事分厅的部门及其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社会事务服务事项;按统一界面风格建成本级分厅并连接到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系统数据同步。

  (二)12月底前,东西北地区各县(市、区)确认应进驻本级网上办事分厅的部门及其行政审批事项(行政许可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社会事务服务事项;按统一界面风格建成本级分厅并连接到省网上办事大厅,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系统数据同步。

  (三)12月底前,省直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70%以上,其中二级以上办事深度事项达到60%以上,三级办事深度事项达到20%以上;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到60%以上。

  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深度划分:一级,在主厅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和网上受理服务;二级,实现主厅统一受理并统一反馈办理结果;三级,在主厅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办理进度可全流程网上跟踪、查询和全过程监督。社会事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暂不作深度划分。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省网上办事大厅主厅建设。

  一是4月底前,界定省级进驻部门及其应进驻服务事项;建设目录同步系统,实现网上办事大厅与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系统、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数据同步,并实施动态管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牵头,省府办公厅、省编办、监察厅、法制办、信息中心参与)

  二是9月底前,加快后台数据库系统及相关配套系统建设。建设公共受理、公共行政审批、星级评价、数据交换、信息资源监控等系统,建设平板电脑版、智能手机版网上办事大厅系统,启动电子证照库建设工作。(省信息中心牵头,相关部门参与)

  三是6月底前,制定电子监察评价指标体系,对网上办事大厅建设进度和网上办事服务综合行政效能进行监察。(省监察厅牵头,省编办、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中心参与)

  四是6月底前,制定网上办事大厅主厅和省直窗口、地市分厅建设及数据对接规范。(省信息中心牵头,相关省直部门、地市参与)

  (二)完善省直窗口建设。

  4月底前,省直各部门要按照统一要求,确定应进驻网上办理事项,梳理并明确网上办事流程,提供网上办事服务,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主厅并实现数据同步。要按照省网上办事大厅办理事项统一入口、办理结果统一反馈的要求,加快窗口与主厅对接:6月底前,7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达到一级;8月底前,6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达到二级;9月底前,20%以上行政审批事项达到三级;12月底前,60%以上社会事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省直各部门负责)

  (三)推进市、县级分厅建设。

  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政府要界定本级分厅进驻部门及其服务事项,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建设本级分厅并连接到省网上办事大厅,6月底前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及珠三角所有县(市、区)、12月底前东西北地区所有县(市、区)实现与省网上办事大厅的连接,并与目录系统数据同步。(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2013年3月7月全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迅速部署开展本地、本部门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常务副职要积极协调解决有关建设资金筹措等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规定的任务和时间节点要求,倒排时间进度,定岗定人,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加快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进驻进度,优化审批和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强督查督办。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将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效能监察作为今年监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抓紧抓好。从第二季度起,各地、省直各部门要在每月10日前向省纪委(监察厅)报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省纪委(监察厅)每季度对各地和省直各部门建设工作情况以及省纪委(监察厅)监察督办情况进行通报,同时抄报省委、省政府领导和各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季度对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二季度对未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三季度对仍未完成任务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四季度对未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单位及其责任人实施问责。

  (三)加大经费支持力度。

  省政府将安排专项经费支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省直各部门和各地市要安排专门经费支持推进本单位、本地区网上办事系统的建设,确保对外的整体形象、对内的效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