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沂水县人民法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临沂市金日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26号齐鲁大厦2106室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沂水县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二期)采购
项目编号:JRZB-ZFCG-2013009
四、采购内容:A包办公设备一宗;B包笔记本电脑25台;C包软件系统及部分硬件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商资格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属合法制造、销售单位,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13年4月16日至2013年4月22日到沂水县政务大厅一楼西区购买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每套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3、须递交的报名资料:(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C包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门核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原件单独提交,复印件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5月6日15: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3年5月6日15:00。
2、开标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城路9号)第一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A包人民币5000元;B包人民币2000元;C包人民币1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名 称: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账 号:207804343538
开户行:中国银行沂水支行
3、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
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二期)采购”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临沂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linyi.gov.cn/)、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ishui.gov.cn)上发布。
十一、本项目联系人:孙工 杨工
电话: 0539-2281998 13605392678
招标单位:沂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招标代理单位:临沂市金日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