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二期)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04-15

 一、采购人:沂水县人民法院

二、采购代理机构:临沂市金日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路26号齐鲁大厦2106室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沂水县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二期)采购                  

  项目编号:JRZB-ZFCG-2013009

四、采购内容:A包办公设备一宗;B包笔记本电脑25台;C包软件系统及部分硬件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商资格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属合法制造、销售单位,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预审者,请于2013年4月16日至2013年4月22日到沂水县政务大厅一楼西区购买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每套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3、须递交的报名资料:(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C包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门核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加盖原厂公章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原件单独提交,复印件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5月6日15: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3年5月6日15:00。

     2、开标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城路9号)第一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A包人民币5000元;B包人民币2000元;C包人民币1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

         名 称: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账 号:207804343538

         开户行:中国银行沂水支行

   3、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

   4、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二期)采购”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临沂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linyi.gov.cn/)、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yishui.gov.cn)上发布。

  十一、本项目联系人:孙工 杨工

     电话: 0539-2281998 13605392678

招标单位:沂水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招标代理单位:临沂市金日招标有限公司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