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政府门户网站集群建设项目
青河县政府采购中心现对青河县政府门户网站集群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青河县政府门户网站集群建设采购项目(软件部分)
二、招标项目标书编号:QHXZFCGZX-201303
三、采购人名称:青河县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五、项目内容:政府网站主站、网站集群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民互动平台;网上服务平台;网站绩效考评系统等,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同时应具备根据该项目特点特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双软企业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七、公开招标文件获取起始时间:2013年04月15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八、公开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须经年审合格)直接到我中心拷贝竞公开招标文件(须自带U盘)。(节假日休息)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05月05日北京时间11:00时前(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3年05月06日北京时间04:30时(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青河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青河县青河镇北西街68号)
十二、联系人:胡博 联系电话(传真)0906-8824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