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管家”激发司法正能量
来源:人民法院报 更新时间:2013-04-22

——青岛崂山法院信息化建设纪实 
 
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不断推动“数字化法院”进程,着力增强审判管理、司法为民、审务公开的科技含量,让“科技强院”成为扎扎实实的行动,体现出了切切实实的效果。


管“案”:看“脸色”办案件


每天早晨一上班,法官孙未都要打开电脑登录审判管理系统,看看“管家”给自己记的账:案件数量、办案进度、排期开庭等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审限。


如果案件过了审限中期,“管家”给出的是绿色惊讶表情;将过审限,是黄色的忧郁表情;已过审限,则是红色的悲伤表情。


孙未笑言,自己办案要时时留神“管家”的脸色。这个“管家”就是法院的审判管理系统。


在崂山法院,每起案件从立案、办案、鉴定,到归档、查询,全部实行网络化节点管理。从收案开始,办案人员必须在每个节点输入完整的案件信息,案件才能依照流程进入下一个环节。对案件审限进行全程跟踪、动态提醒,根据办案时间节点给出绿、黄、红等不同表情进行警示。


网络节点化的管理模式在对案件审理进行有效监督的同时,也成为领导科学决策的“风向标”。院领导不出办公室,轻点鼠标,便可从管理系统中及时掌握各庭办案情况、存在问题、信访动态等情况,为制定应对措施提供依据。


实施网络化管理以来,案件的审理时间平均缩短了30天,没有出现一起超审限案件,案件实现了有序流转,法官做到了均衡结案。


管“人”:看“数字”论英雄


“除了审判管理网络化,审判业绩考核的数字化也是崂山法院信息化建设的一大亮点。”崂山法院政治处主任周晓青说。


打开崂山法院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会看到包括审判执行考核、信访考核、信息调研考核、队伍建设考核多个管理模块。


打开这些模块,每一名法官和书记员的审判质效数据、案件信访情况、信息调研成果、工作创新成果以及廉政纪律情况等30余项信息内容一览无余。每个部门和个人可以随时登录管理平台即时查看和统计部门或个人的考核分数、考核排名,为部门、个人之间时时评比、事事比拼提供了公开公正的平台。


年终评比时政治处根据这些数据,结合民主测评得分结果最终来确定全年的业绩考核等级。在干部选拔任用时,这些数据都是晋级升职的重要依据。数字化考核体系的建立逐步在崂山法院形成了“以名次论英雄,以数据论业绩,以创新论本领”的创先争优氛围。


信息化手段,也应用到了对陪审员的管理上。


“建议在全市法院推广使用。”这是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祝华对崂山法院人民陪审员管理系统作出的批示。

为发挥好人民陪审员的作用,管理好这支较庞大的“编外法官”队伍,崂山法院设计开发了人民陪审员信息管理系统,使陪审员的管理工作由“粗放型”转向了“精细型”。


该管理系统与法院的审判管理系统相连,陪审员陪审案件的基本信息同步在陪审员管理系统得以体现;对陪审员独立调解案件数量、协助调查案件情况、信访投诉情况、工作创新情况、调研成果等各个环节则通过网络进行指标量化,通过网络自动生成考核所需的各类考核数据,构建起人民陪审员工作的全方位网络考核模式,实现了人民陪审员管理、考核“一网通”。目前,这一管理系统已经在青岛两级法院推广使用。


管“事”:看“屏幕”打官司


“立案不用到法院,了解案情不用找法官,领取案款不用亲自出面。”这一别具特色的当事人“三不”现象,是崂山法院通过远程便民支持平台为当事人提供的“云服务”带来的便利。


以往位居偏远山区街道的当事人打官司,要跋山涉水到法院立案庭进行审核,立案后再返回法庭进行审理。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崂山法院启用“远程立案”系统,通过网络使法庭与法院立案庭的立案系统连接,实时传递、展示相关文件和证据,使当事人可以选择到就近的法庭立案。原来边远地区的群众立个案件需要早晨6点出发,先骑车,再倒两次公交车,花费十几元才能到法院,往返需要60多公里。通过远程立案系统,再远的地方骑自行车30分钟就能在法庭立案,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方便了群众诉讼。


电话打不通、法官找不着、案情不知道,过去这一困扰当事人的难题随着短信互动平台的开通成为历史。崂山法院在审判管理系统中植入了短信互动平台,将民事、行政、刑事、执行案件全部纳入到系统中,每位审判员在案件办理的同步均可通过审判管理系统实现与当事人的短信互动交流。办案法官通过短信将开庭时间、地点、合议庭成员等信息告知当事人,同步告知当事人案件的办理情况,使当事人及时掌握审理进程,实现了当事人和法官的零距离沟通。法官还可以在判决前通过短信进行温馨提醒和调解互动,劝导当事人慎重考虑,理性对待矛盾纠纷。


崂山法院还建立了便民电子支付系统。


“为了这几十元钱诉讼费,又让我跑一趟,真够麻烦的,还不够路费钱。”当事人随意的一句牢骚话引起了崂山法院的重视。经随机走访询问,很多当事人反映,案件审结后,因退费需要一定的审批程序,财务部门退费也有时间限制,不是所有的案件当事人能在拿到裁判文书的同时办理退费。再为了几十元钱来法院跑一趟,一则费时费力,二则还需要与法官、书记员协调时间。


为此,崂山法院协调银行和财政部门实行了便民退费电子支付制度,在当事人同意电子支付方式的情况下,法院通过网上银行向当事人退回诉讼费用,并利用短信告知当事人查询。这一举措方便了群众,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了当事人和办案法官的一致好评。在此基础上,崂山法院把案款支付也纳入便民电子支付系统,让当事人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信息化带来的便利。


一名工作近30年的老法官深有感触地说:“对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我真是深有体会,从开始的被逼着用,到后来的主动用,再到现在的离不开。信息化建设不仅使审判管理更加科学规范,解决了法院工作中面临的众多难题,而且借助这些信息化手段还提高了队伍的素质,增强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极大激发了司法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