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受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的委托,对网络设备采购项目以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HYQD-13-1003G
2、项目名称: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网络设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网络产品为同一品牌的国产网络交换机;
(2)投标人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必须具有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必须拥有生产厂商针对所投产品的书面授权,同一家生产厂商仅能对一家投标单位进行本项目唯一授权(网络管理许可除外)。
注: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格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5、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税务政府采购网(http://www.ctaxccgp.com.cn/)上发布。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询价采购的供应商须按以下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2013年5月13日起至2013年5月17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地点:青岛市合肥路857号北村新苑5号楼2单元17楼;
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6月3日13时00分起至14时00分止。
地点:青岛航海假日酒店,青岛市市南区武昌路1号(第一海水浴场附近)。
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文件不予接受。
8、采购文件的询问
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凡对本采购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信函或传真并附带电子邮件的形式提出,并在2013年5月20日16:00时前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
9、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地 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36号
E-mail:jianglicw@sina.com
邮政编码:266071
电 话:0532-83931273
传 真:0532-83931150
联 系 人:姜利
10、采购人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地 址:青岛市合肥路857号北村新苑小区5号楼2单元17楼
E - mail:hyhaqd@163.com
邮政编码:266100
电 话:0532-85761207
传 真:0532-8576120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漳州路支行
银行账号:37101983910051008869
联 系 人:由丕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