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手段在制约检验检疫自由裁量权中的应用
来源:中国检验检疫 更新时间:2013-05-10

 对于如何监督和制约检验检疫自由裁量权,许多专家和学者已经从制度、程序和文化等角度进行了论述。笔者以为,规范检验检疫自由裁量权,归根到底是规范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的执法行为。利用信息化手段监督和规范检验检疫人员的行为,无疑是制约检验检疫自由裁量权的有效途径。在此,笔者从现有技术手段及可操作性等角度出发,对视频监控、实时通讯、软件设计等信息手段在制约检验检疫自由裁量权中的应用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用视频监控手段规范检验检疫行为

    事实上,视频监控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词汇,各地检验检疫机构都加强了视频监控设施的建设力度,不少地方已经初步建成了视频监控网络。从实际应用效果来看,视频监控已成为规范检验检疫人员工作行为的有效手段之一,但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使视频监控效果大打折扣。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理维护不到位,影响视频监控记录的正常使用。在实际应用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调取的监控图像模糊、变型、不完整等,影响视频监控工作的开展。究其原因,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因硬件受损、线路破坏、供电不足以及设备老化、陈旧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二是缺乏管理和维护,对镜头蒙灰、焦距不准、镜头被遮挡等问题未及时处理,导致图像模糊。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监控图像的正常使用,不利于视频监控工作的开展。

    2.重建设、轻使用,视频监控效果不突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的关注度很高,投入力度也很大,但是在与应用衔接过程中脱节现象严重,视频信息这一巨大资源优势没有充分融入到日常执法工作中,在提升检验检疫工作质量的作用上受限。此外,视频监控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目前更多地停留在浅层次的图像调取、信息收集环节,从视频图像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尚有很大提升空间,服务检验检疫工作的效果应进一步加强。

    3.绩效机制不健全。当前视频监控考核机制尚不健全,设备闲置、值机人员擅自脱岗、视频信息无人分析录入等情况较为普遍,监控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尚未得到充分调动,被动应付式的心态屡见不鲜,这使视频监控服务功能的效果大打折扣。

    (二)应对措施

    1.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加强视频监控设备的管理维护,是视频监控工作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必须要有明确的职责分工和严格的组织管理规范。一是对监控图像的收集、整理、录入和分析工作进行细化,明确责任人。二是加强管理和维护,定人、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对镜头蒙灰、被遮挡、受损情况及时处理,对于陈旧、老化的设备要及时进行更新、维护,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2.提高视频监控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视频监控工作服务于检验检疫工作,不能仅仅局限在浅层次的图像调取上,而要深入挖掘潜力,拓展广度和深度。一要抓好视频监控与《作业指导书》等规范性文件的结合。为了规范检验检疫人员的执法行为,各检验检疫机构均制定了大量的《作业指导书》之类的规范性文件,但其指导效果到底如何,缺乏直观的证据支持,而视频监控可以弥补这一空白。检验检疫机构可以录制标准的作业流程,供执法人员学习。同时,监控人员还可以随机抽取某位执法人员,对其某一项执法行为进行全程监控,然后与标准的作业流程对比,找出问题和不足。二要建立视频监控工作的反馈机制。在视频监控中发现问题时,应及时反馈到现场相关人员,迅速解决。现场人员解决问题后,应将情况反馈到视频监控中心,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3.绩效机制建设。科学合理的绩效机制,可以激发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内部形成一种良性竞争关系,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方面,监控人员如果发现执法过程存在问题,可以实时反馈到现场执法人员,对于及时纠正了错误的,应给予鼓励;另一方面,监控人员通过调取记录、追溯过程、分析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的,也应给予鼓励。但对工作不力的、监控不到位或者责任心不强的,应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用实时通讯技术缩短裁量时间

    制约自由裁量权的关键之一在于控制裁量需要的时间。裁量时间越短,就越能降低“暗箱操作”的可能性,越能减少权力寻租的空间。采用实时通讯技术,能够有效地缩短裁量时间。实时通讯技术分为多种,本文以常见的PDA为例。

    PDA(Personal Digital Assistant),又称为掌上电脑,可以帮助我们完成在移动中工作、学习、娱乐等功能。结合检验检疫工作的实际情况和PDA特点,可以考虑开发一套适用于检验检疫工作的信息系统。该系统能集信息采集、执法检查、自动生成执法文书、执法文书现场打印、法律法规和自由裁量权查询、照相录音取证、台账查询和统计分析等多项执法功能于一体,能够把繁杂的执法程序、诸多的法律法规查询简单化,并可以实现检验检疫工作信息的无线录入。

    该系统首先能确保两大主要功能:一是保证原始记录的时效性,降低其他因素干扰的可能性。二是记录一旦生成,任何人不可随意改动,保证原始记录的不可逆性。这样一来,执法人员的检查内容受控、判定内容受控、处理措施受控,从而有效杜绝乱执法、滥执法,实现阳光执法、透明执法。

    三、用软件排除人为因素

    检验检疫人员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稍有不慎便容易出现诸多负面效应,影响检验检疫形象。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最大可能地摒除人为因素对结果的干扰。我们可以通过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以下几个功能:

    1.盲查功能。设计相关软件,过滤单据信息,屏蔽诸如货主、代理等具体信息,最终到达一线人员环节的只是货物的基本信息。现场人员在做判断时,只能针对货物本身,从而避免了其他因素的干扰。

    2.评分功能。在以感官检验等主观因素为主的项目上,我们可以通过系统性的调整尽可能地消除差异。在实时通讯的基础上,设计相关软件,采集检验检疫人员的具体评分,通过特定的数学模型显示误差率,实时纠正误差,确保结果的准确性。

    3.电子裁量技术。在行政处罚中,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违法行为具体情形和处罚幅度细化、量化,建立裁量标准库。执法人员根据调查材料所提供的信息进行选择,电脑即可自动进行比对裁量并生成唯一结果。一旦现场处理结果超过法定上下限和在法定范围内超过自由裁量标准的,系统就会报警和提示。其中,超过法定范围的,将自动停止下一环节流转,从而在最大程度上弥补人工执法漏洞,有效地控制权力滥用。

    社会的进步离不开信息化,检验检疫工作同样也离不开信息化。一方面,信息化要服务于检验检疫队伍的建设、制度的建设、文化的建设,充分发挥其推动检验检疫工作的作用;另一方面,检验检疫队伍的建设、制度的建设、文化的建设要紧密结合信息化的发展,促进检验检疫信息化工作的进步。以上只是信息化手段在制约检验检疫自由裁量权中应用的一小部分,社会在进步,科技在进步,在今后的工作中,必定会出现层出不穷的新技术、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