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社会救助和优抚信息管理平台机房建设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05-14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河北省社会救助和优抚信息管理平台机房建设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GP201301034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民政厅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彭庆 电话:0311-8861549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师范街98号      邮编:05005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标书制作人:李倩    联系电话:0311-87908670  

本项目联系人:苏旭   联系电话:0311-87908673   

综合部(标书发售)  联系电话:0311-87908680   

信息部(供应商资格确认) 联系电话:0311-87801790
 
采购内容: 平台机房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用途:见招标文件
 
供货地点:河北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 签合同后50个工作日内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已在我中心通过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到我中心购买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按照我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管理”中“供应商资格确认表”及“供应商资格确认资料清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与中心信息部联系,联系电话:0311-87801790   传真:0311-87908679。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时提供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者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含)以上资质,投标时提供本企业认证证书原件或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者为无效投标。

3、投标人需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时提供本企业认证证书原件或原件和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者为无效投标。

4、机房专用空调系统、UPS主机和后备电池、KVM要求原厂提供3年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投标时应出具原生产厂商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不满足者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配电柜整机、液晶拼接屏、机房专用空调系统、UPS主机和后备电池、KVM原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投标时提供授权书原件,不满足者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5月13日至2013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319房间)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到综合部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时间:2013年6月3日上午8:30至9:00
 
开标时间:2013年6月3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第一开标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