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平台建设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05-14
经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平台建设项目实行全过程代建管理,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作为本代建项目的招标人,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06〕12号)、《关于完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制的意见》(粤府函〔2009〕96号)的规定,现通过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选择项目的代建单位,诚邀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标人: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二、使用单位: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平台建设项目代建。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系统采用集中与分布相结合,数据与应用省级集中,数据分布式采集的方式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综合业务管理系统;
(2)辅助决策支持系统;
(3)监督检查及评估系统;
(4)事业单位登记及监督系统;
(5)办公系统;
(6)信息公开系统;
(7)编办网站群;
(8)机构编制管理资源信息库;
(9)数据交换平台。
具体的建设规模和内容以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核心内容,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详细描述的保障本项目安全正常使用所必需的其他所有设施、设备和配套工程。
(三)估算总投资:3154万元;其中:工程费26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34万元,预备费134万元,代建服务费61万元。
(四)估算代建服务费:约61万元(不作为银行履约保函的开具依据),代建服务费的计费以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的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为基数(暂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基数),最终不超过省发展改革委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批准的代建服务费。
(五)资金来源:省财政投资。
(六)代建工期:代建工期为签订代建合同后至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并移交使用单位使用。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向省财政部门申请办理项目财务决算审批手续;在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按省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价值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七)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东风中路309号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四、招标内容:
从签订代建合同后直至项目保修期结束、向使用单位办理完成资产移交和档案移交手续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工作。该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使用单位组织编制及报批,本项目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组织开展设计招标工作,并将招标投标情况和中标通知书报省代建项目管理局备案;
    (二)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编制及报批工作;
    (三)组织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监理和设备、材料等采购招标;
(四)组织深化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
    (五)办理与项目有关的各项报批手续;
(六)负责合同的洽谈与签订;
    (七)编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基建支出预算,报送省代建项目管理局和使用单位;
    (八)按省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投资计划和省财政部门批准的年度基建支出预算,提出项目拨款申请送省代建项目管理局审查后报省财政部门;代编项目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并按月向省财政部门、代建项目管理部门及使用单位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
(九)向省建设行政主管等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安全情况;
    (十)组织工程初步 验收及竣工验收,落实第三方测评组织工作并将验收结果报告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十一)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经省代建项目管理局审查后报省财政部门审批。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项目建设的技术资料完整地整理汇编移交,并按批准的资产价值向使用单位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负责整理档案,并按照要求移交使用单位。
    为确保机构编制信息化业务的顺利推进,同时考虑相关保密事项需要,使用单位已完成部分前期工作,约为估算总投资的20%(具体内容以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为准),代建单位应尊重使用单位的工作成果。
五、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3年5月14日至2013年6月4日9时45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一)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6月4日9时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6月4日9时45分;
(三)投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四)开标时间:2013年6月4日9时45分;
     (五)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9楼开标901室;
(六)公告期间,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可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www.gpcgd.com)下载。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不需要报名;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七、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履约能力。
(二)投标人须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三)投标人须具有与开展项目代建工作相适应的资产。即最近  3  年(即2009年、2010年、201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
(四)拟承担本项目代建工作的机构和管理体系符合下列要求:①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信息类中级或以上职称;②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国家工信部或国家人事部(或授权)认定的信息类相关执业资格; ③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与信息类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中具有信息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所占比例不得少于50%。④必须具有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1人、必须具有造价管理人员1人(须具有概预算资格证)。
(五)投标人自2010年1月至今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项目总投资3154万元人民币或以上的信息系统工程的系统集成,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主持过项目总投资人民币3154万元或以上的信息系统工程的系统集成。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作为业绩证明文件 “主持过”项目是指曾在类似业绩中担任、系统集成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必须至少最近一年在投标单位任职,并提交在从业经历中没有任何因违法、违规而被查处的不良记录的承诺书;为确保本项目代建负责人履行全过程管理职责,正在负责其他在建项目和已经中标其他项目且未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代建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项目软件开发负责人、项目系统集成负责人、项目监理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不能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正在负责咨询的项目负责人如果其合同未履行完毕,不能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七)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八)按照本公告附件2出具的《投标人声明》。
   
八、投标注意事项:
(一)投标人代表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对。
(二)开标时投标人代表应亲自到场,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对、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交款回单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三)关于答疑澄清:
1.方式:网上答疑。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8条;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10日前;
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补及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7日前;
 
九、投标保证金: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必须向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0.6万元,在开标时应提供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交款回单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原件核对)。
 
十、其他事项
(一)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或隐瞒情况者,经查实,并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二)项目负责人一经递交标书后不允许更换;
(三)本次招标若投标人不足5家而导致招标项目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将按相关法规,重新组织招标;
(四)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 (www.gpcgd.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投资招商网(www.gdtzzs.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五)风险提示:
1.在满足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等前提下,代建单位编报的该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原则上控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经省发改委批复)的投资估算内。代建单位在进行初步设计和深化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代建期间物价波动及人工费用、设备价格等因素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最终项目决算总投资不得突破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代建单位未能履行项目代建合同,擅自调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致使投资超过批准的概算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或投资增加额一律由代建单位承担;
2.在满足建设规模、内容、标准和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规范规定及项目要求等前提下,代建单位应确保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电子政务平台建设项目代建工期为签订代建合同后至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项目的竣工验收,并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否则,对超出工期约定日期按每日5000元承担违约责任;
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提交评标的相关主要资质及商务材料、业绩将同中标结果一并公示(公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27.1款),接受社会监督。如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确认提供了虚假材料,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以上风险。
(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电话:020-83137037。
十一、招标人:广东省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020-62791615  ;邮箱:gpcg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