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2013年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来源:怀化市政府门户网站 更新时间:2013-05-14

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怀政办函〔2013〕67号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

  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8日

  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13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着力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人民群众满意度,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全面贯彻落实“两个意见”精神。继续把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2〕16号)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尽快出台我市具体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尽快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适时对贯彻落实“两个意见”情况进行督查。

  二、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紧紧围绕本级政府的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住房保障、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招投标、价格和收费等八个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公开透明,向全社会公布财政政策和资金的使用范围、标准和实施情况,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要加快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步伐。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数据统计和考核考评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对外答复和内部办理机制。完善并运用好政府信息公布平台,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要及时更新和充实。市、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门户网站、档案馆等要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创新运用微博、短信平台等方式,准确、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

  三、切实加强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市本级要继续加大投入,完善相关设施,加快建设集行政审批、办事服务、信息公开、资源配置、效能监察等多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型政务服务中心。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健全“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机制。抓好相关单位、项目的实质性进驻,开展联合办理或联合审批。县市区要加快政务服务中心新建扩建步伐,实现扩容提质。新建政务服务中心要满足进驻单位工作的需要,大厅面积应至少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2013年应进驻的单位与办理事项要达到90%以上,为进驻率达到100%打好基础。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文明服务、工作考勤等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文明服务意识、业务素质和办事效率。

  四、大力推进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建设。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湘政办函〔2013〕5号),加强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提升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水平。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要统一悬挂XX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牌子。各县市区要按照2015年全面完成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的目标,编制好建设规划并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继续建好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在两年内全面建成并开展代办服务。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要统一悬挂XX村(居)便民服务代办点牌子。

  五、积极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市、县市区要组织、指导和监督公共企事业单位编制办事目录和服务指南,规范办事服务流程,公开办事服务的依据和结果,建立和完善收费项目的听证、咨询、发布制度。要创造条件为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办事窗口。

  六、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钱管人,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深化行政决策公开,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和听证制度,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实行目录管理,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运行和网上办理,加强审批依据、流程和结果的公开,最大限度地规范和减少审批的环节、手续和时间。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推进裁量权基准的适用。组织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清理和规范,全面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标准、范围和期限等,着力从源头上刹住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之风。

  七、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改革。各县市区要依托政务服务中心,结合实际,将各职能部门分散在多个内设机构的行政审批职能及事项集中到一个内设机构,该内设机构要进驻到政务服务中心。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在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和办结,提升行政审批的效率和水平。

  八、继续强化电子政务的支撑服务功能。按照《湖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12〕99号)要求,努力建设“以公众为中心,以服务为导向”的服务型政府网站。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内容保障,切实做好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以及领导信箱、咨询投诉、网上调查和在线访谈等政民互动工作,提升政府网站的质量和水平。继续强化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应用,加强协调督促,完善系统功能,进一步梳理调整进入系统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办事服务事项,在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接入和办结率100%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办事服务事项上线运行,不断提高系统覆盖面和应用水平。

  九、推进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和电子平台建设。市本级要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和电子平台的运行,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各县市区要加快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步伐,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运行机制,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模式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试行与政务服务中心一体化建设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