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把握农业信息化发展的几个关系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3-05-14
 
  党的十八大提出“四化”同步发展战略,把农业信息化提上了国家战略高度和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部门面临的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从国内外实践看,促进农业信息化健康发展,必须正确把握好四个基本关系。
  一、农业信息化分散与集中的关系
  农业信息化的“分散与集中”是指农业信息化建设采取分散模式还是集中模式的问题。分散模式是指各种业务应用主体(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根据本部门、本单位业务需要,独立建设并运维隶属本单位的信息化设施,满足本单位业务需要。集中模式是指在一定业务领域或者行业内,由信息化专业机构或者部门建设并运维供本领域或者行业内各种不同业务主体使用的统一的信息化设施,各种业务应用主体不再自行建设独立的信息化设施。两种模式各有利弊,但总体上看,集中模式更符合信息化发展规律,更有利于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益,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和方向。
  从分散建设模式看,有利于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信息化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增加信息化建设投入和全社会共同推进农业信息化的格局。但其弊端也是十分明显的。一是每个单位都建设自己独立的机房或者数据中心、购置服务器及网络设备、开设互联网接口等,容易导致重复建设,增加建设成本;二是分散建设,每个单位都需要安排相应的运行维护人员,由于信息系统的复杂性、技术性和专业性,大部分单位都难以解决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问题;三是由于机房、服务器、网络设备等属于高耗能设备,而且属于7*24小时连续运转不能停机的设施,分散建设会大幅度增加运行成本;四是分散建设导致各部门、各单位使用的设备、网络、软件的质量、品牌、型号、性能五花八门、参差不齐、高低不一,各部门、单位之间的信息系统和网络难以实现良好的互联互通和兼容共享,容易形成“信息孤岛”,不符合信息化发展提倡的开放、共享、兼容、互联互通的本质要求;五是难以有效提高数据处理能力,每个部门、单位内部的业务量毕竟有限,本单位不可能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具有大规模数据处理、传输、存储能力的数据中心,各部门、单位内部的信息化设施只能满足本单位日常性、一般性的业务需求,不能满足单位内特定时期、特定业务可能偶尔出现的大规模数据计算和处理需要。
  从集中建设模式看,与分散建设模式正相反,集中建设不利于多部门投资农业信息化,在农业信息化发展初期,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信息化推进工作。但如果能够做好顶层规划并集中资金建设相对集中统一的信息化设施,则能发挥巨大优势。一是集中建设可以把分散在不同部门和单位、相对零散有限的资金集中起来,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有效避免分散、重复建设,降低建设成本,避免资源浪费。二是集中建设信息化设施,能够发挥规模效应,可以大大降低信息化设备运转的能源消耗,加之由专门机构和专业队伍运行维护,可以有效降级运行成本。三是集中建设信息化设施,可以实现整个信息化系统或者网络系统设备、软件等在质量、品牌、型号、性能上的相互统一和协调一致,实现与社会主流系统和网络的互联互通和兼容共享,克服“信息孤岛”现象;四是集中建设可以有效提高数据处理能力、存储能力和业务服务能力,提高网络效益。
  实际上,目前全球范围内正在兴起的云计算、大数据等理念、技术和建设模式,正是信息化“集中”模式的具体体现,也反映了信息化建设的本质要求,代表了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和方向。云计算的出现,可以由云计算服务商统一科学配置信息化资源,明显降低运行维护成本,在计算服务能力方面,可以根据用户业务需求提供弹性计算调度、弹性计算分配和大数据管理与处理服务,每个部门、单位不必再建设自己独立的信息化设施,不必再安排专职的信息化运维队伍,当需要应用信息化系统处理业务时,只需要像使用自来水一样,向云计算服务商租用计算能力,需要多少,租用多少,随需随取随用,高效灵活,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我国农业信息化正处在起步阶段,一方面需要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建设信息化的积极性,共同推进农业信息化发展;另一方面,又要适当集中建设,按照一个工作体系、一个相对较大的业务领域、一个相对独立的行业来集中建设体系性的、领域性的或者行业性的统一信息化设施,包括数据中心或者机房、数据传输网络、业务应用系统、数据存储系统等,既要反对“大一统”式的高度集中和绝对集中,也要反对“家家户户”都建设自己的信息化设施,搞“小而全”。相对集中的建设模式,既调动了各部门、各单位推进农业信息化的积极性,又避免了分散资源、重复建设和“信息孤岛”问题,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了运行成本,推进了兼容共享。
  二、农业信息化建设与运维的关系
  信息化建设是指与信息化有关的软件系统、设备设施、网络管道、运行环境(机房、数据中心)等的开发、购置、集成、部署、构建等活动,是解决信息化“有”和“无”的问题。信息化运维是指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信息系统、设备设施、环境条件等按照信息化规律进行管理和维护的活动,是解决信息化能否发挥作用和效益的问题。信息化建设是信息化运维的基础,信息化运维是信息化建设的延伸和提高。从信息化发展的规律看,在信息化发展的不同阶段,信息化建设和运维表现出不同的重要程度。在信息化发展初期,更加强调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随着信息化设施的不断完善和向社会经济生活领域的不断渗透,信息化运维将发挥更大作用。
  从国内外信息化实践看,信息化运维是发挥信息系统效益的关键阶段。息化工程的生命周期、效益周期、投资周期都符合“二八”现象。从生命周期看,以应用为特点的运维阶段占了整个信息化生命周期80%的时间;从信息化效益看,信息化工程整体效益的80%是依靠正确的运维实现的;从资金投入看,在信息化工程从“生”到“死”的全过程中,运维资金一般占到信息化工程全部支出(建设与运维资金总和)的80%。
  信息化的运维之所以如此重要,是由于信息化特殊的自身发展规律决定的。一是信息系统的复杂性决定了运维的重要性。任何一个信息系统都包括了硬件设施、软件系统、数据资源等多个方面,任何一项业务应用都涉及了信息采集、处理、传输、存储、应用等各个环节,要求必须持续性开展信息系统日常运维,才能确保信息系统各部分、各环节协同工作。二是互联网络的自由性、瞬时万变性决定了信息化运维的及时性。信息系统及互联网上信息内容、数据流量、访问人数、应用强度等瞬息万变,各类信息化设施都必须根据信息网络运行的具体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和策略,对网络系统进行调整、优化,以适应网络的变化状态。三是网络和信息系统先天的不安全性决定了信息化建设与运维的不可分割性。一方面,任何软件系统,无论开发地多么完美,都不可避免的带有漏洞,业界普遍的规律是每一千行代码约有30个漏洞,这些漏洞是系统安全的巨大隐患,需要在软件运行时不停的发现并修补漏洞,这就需要不停地对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和打补丁;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普遍存在网络攻击、黑客入侵、信息窃取、病毒感染、网页篡改等多种严重安全威胁,需要及时进行安全防护,规避潜在风险。四是信息技术的快速进步决定了信息化运维的全过程性。信息技术进步速度突飞猛进、日新月异,要求及时对已经建成的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和完善,确保信息系统的硬件设施、软件版本与社会主流水平和版本相一致,以确保信息系统、网络系统与社会主流系统和网络的互联互通、兼容共享。
  重视信息化运维工作,可以有效保障信息数据的连续性、完整性、可用性,保障网络不断、系统不瘫、数据不丢。目前,我国农业信息化正处于起步阶段,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无疑是我们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通过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同时,为确保已经建设的信息化设施发挥最大效益,必须高度重视信息化运维工作。因此,我国农业信息化正面临着加快建设和强化运维的双重重任。从目前已经建成的许多农业信息化设施看,并没有发挥预期的作用和效益,主要原因是还比较普遍地存在“重建设、轻维护”、“重技术、轻管理”的问题。今后必须转变观念,在大力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的同时,更加强调信息化运维,实行“建设”和“运维”双轮驱动战略,共同推进农业信息化健康发展。
  三、农业信息化硬件与软件的关系
  信息化硬件是指人们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存在的物理实体,如计算机、服务器等。软件是指驱动硬件运行的各种指令和程序,是用户与硬件之间的接口界面。用户主要是通过软件与计算机等硬件设备进行交往。
  信息化硬件和软件是一个完整的信息化系统互相依存的两个部分,二者既有分工,又互相配合。硬件是软件赖以工作的物质基础,软件是硬件发挥作用的唯一途径。信息化设备系统必须配备完善的软件系统才能正常工作,才能发挥硬件的各种功能。任何一个能够独立运行并发挥功能的信息化系统,必然是硬件与软件的有机统一和完美结合体,硬件与软件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硬件是躯体,软件是灵魂,二者缺一不可。
  当前,在农业信息化推进过程中,不少部门和单位存在着重视硬件、忽视软件的现象,在硬件建设上舍得投入,愿意配置技术性能先进、运算能力高超的各种硬件设备,但在软件配置上却不舍得投入,要么使用盗版软件,要么干脆不配置相应软件,结果使得先进的硬件设备不能正常发挥应有功能和作用。因此,必须转变观念,高度重视信息化软件的配置工作。一是要把软件摆在与硬件同等重要的位置,为硬件配置相应的软件,确保信息系统正常功能的发挥;同时,要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把软件作为资产进行登记、管理、应用、报废。二是要加大软件开发力度,由于软件是用户与硬件之间进行交互的界面,是用户“指挥”硬件运转的指令,因此必须结合具体的农业业务,开发各种业务应用软件,如农业数据处理及预警系统、农业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农业决策支持系统、农业专家系统、自动化办公系统等,让计算机、服务器等设备“代替”人工处理更多的业务工作,提高业务工作效率。
  四、农业信息化设施与内容的关系
  信息化设施是指由信息化硬件与软件共同构成的处理信息内容的基础设施,为数据采集、处理、传输、存储、利用提供物质手段。信息内容是指信息化设施加工处理的对象,是存储在信息化设施中的可以用来为业务工作服务的各种文字、数字、音像、图表等信息资源,是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有价值的信息。推进信息化建设的目的是通过信息化设施把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各类信息资源加工成可以供人们便捷、高效利用的有价值的业务信息,为业务工作服务。因此,信息内容是信息化建设的核心,也是衡量信息化成效的关键。没有信息内容的信息化设施,无论多么先进和发达,对于经济社会发展毫无用处。
  信息化设施与信息内容互相作用,共同促进信息化发展。一方面,信息化设施为信息内容的加工处理提供技术手段和物质条件,促进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人们加工、处理、利用信息的能力,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信息内容的种类、数量和规模的不断增长,以及人们对信息利用要求的不断提高等,又反过来促进信息化设施的不断发展,不断提高计算能力和数据处理能力。
  加快信息内容建设的关键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开发利用各类信息资源,即利用信息技术对农业各类数据进行采集、加工、传输、存储、分析,以生成有用信息和易于使用的信息,并在管理决策、生产经营、学习娱乐等社会经济活动中实现价值。从当前农业信息化发展情况看,不少部门仍然比较严重地存在着重视信息化设施建设,忽视信息内容开发的倾向,导致农业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严重滞后,信息资源利用不足、效益不高,大大滞后于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一些部门、单位运行的网站,内容不多、可读性不强、信息长期不更新,成为实际上空耗能源的“死站”;建设的一些业务信息系统,没有业务数据和内容,成为“摆设”;一些网络系统,由于没有业务内容,访问和使用者寥寥无几,等等。信息内容的缺乏,使信息化设施难以发挥应用功能和效益。
  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要把信息内容建设与信息设施建设统筹考虑,信息化设施是“枪”和“炮”,信息内容是“子弹”和 “炮弹”;信息化设施是“高速公路”,信息内容就是路上行驶的“车辆”。必须扭转过去“重设施、轻内容”的思想,把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与信息化设施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加大农业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力度,提高信息设施的使用水平和服务能力,让信息技术在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农村工作通讯》2013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