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深化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主要做法及应用成效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05-15

  
 
内蒙古信息办立足实际,认真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以社会关注、涉及民生的政府部门为重点,以加强和优化基础网络环境建设为保障,大力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经过两年多的实践,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

(一)初步建立起了自治区与盟市目录体系架构,探索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有效模式。

自治区目录体系共建设完成3地22个节点的服务器系统集成,形成目录体系共享基础平台。目录体系由自治区和盟市两级目录中心组成,选择了自治区、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共22个政务部门作为编目部门,建设自治区两级三点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实现了政务信息资源跨地区、跨部门的发现与定位,实现了目录中心间的互联互通。

目录体系重点选择政府办公厅、发改委、统计局、档案局、测绘局,扶贫办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公安、财政、民政、农牧业、国、地税等为政务信息资源编目部门,针对不同的信息资源形态,开发共享信息服务系统,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针对不同共享信息资源的表现形式,开发编目系统,支持各种信息资源元数据提取,主要包括地图、电子文件、数据库资源,以及非结构化、非电子化资源。经目录内容注册,通过目录服务系统,为政府部门提供统一的目录服务。

目录体系通过建设共享信息服务系统和建立部门共享信息库,解决了资源共享问题。系统支持数据库、文件、声音、视频等数据格式共享信息资源的管理,具有可配置性,扩展能力强,可以以网站形式提供共享信息服务,便于应用。

通过大量的业务梳理与政务信息资源调查,形成了一整套自治区政务信息共享资源内容目录、试点盟市政务信息共享资源内容目录,共整理出可共享的数据库信息资源12项、文件信息资50299项、网页信息资源1396项,为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奠定了基础。

(二)实现了目录服务的闭环流程,提高了政务信息资源的利用率。

通过共享信息服务系统、编目系统、目录传输系统、目录管理系统和目录服务系统,实现从共享、编目、注册、发布、目录查询到资源获取全过程服务,提高了政务信息资源的利用率。

(三)信息资源共享采用了国产和开源软件,实现了低成本系统构建。

目录中心及编目系统均采用人大金仓(KingBase)数据库产品,目录共享资源、目录数据存储,运行支撑环境和信息发布采用Apache Tomcat开源系统,各业务系统由国产软件自主开发完成,实现了低成本系统构建,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后继开发提供技术保障。

(四)形成了基础人口信息和空间地理信息的共享数据库,为全区综合数据库建设和有关业务应用奠定了基础。

通过自治区目录体系建设,从逻辑上形成了基础人口信息和空间地理信息的共享数据库,实现自治区人口和空间地理信息数据的全区跨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支持有关人口和空间地理信息在全区各级政务部门和其他电子政务应用领域的应用,大大提高了政务信息资源服务社会和公众的效益。

(五)建设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整合交换平台。

在旗县级建立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平台,实现公安、民政、财政、残联、扶贫办、计生、卫生、合管办及苏木(镇)等部门信息资源的汇集和共享,建立为民辅助服务系统及辅助信息库;依托旗县的信息交换平台,连接公安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卫生局、扶贫办、计生局、教育局、合管办、劳输办、财政局等旗级部门。为旗县部门及苏木(镇)为民办事服务,探索“一级平台两级服务”新型服务模式。

(六)建设为民服务辅助信息服务系统。

依托现有的电子政务网络、统一的信息资源交换平台以及辅助信息库,实现农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贫困大学生救助、新型牧区合作医疗、农牧区大病医疗救助四个服务事项及钱物发放全程监控服务系统。在交换试点克什克腾旗参与交换的信息指标分别有27大类信息,257项指标,部署、设计交换流程12个。通过信息化的手段,优化具体的办事流程,简化填表等办事手续(实现了电子自动填充功能),进一步提高各部门为农牧民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缩短办事服务周期,并体现部门办事的公平、公正性。

(七)解决农村牧区老百姓办事难的问题。

由部门集中“批量统一”办理,转变为“一事一办”,缩短了老百姓办事等待时间,又大大减低了老百姓的办事成本。在目前内蒙古“撤乡并镇”的新形势下,解决了基层政务部门提高行政效率、节省行政成本的难题。苏木(镇、办事处)工作人员变定期办理为实时办理、变乘车前去办理为网上办理、变手工填报受理为调用库信息确认打印受理、变人工初审变自动初审,变工作人员跑相关部门调用有关信息为网上协同办理,有效节省了政府的服务成本。

(八)通过对历史数据的清理比对,更新完善了公安、财政、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涉及人口、低保、救助等基础数据。

在试点工作中,通过对历史数据的清理和比对,比对成功率平均不足50%,最低的如克什克腾旗1154户五保户数据比对成功率仅为2.9%。为此,帮助公安、民政等部门完成了死亡人口确认、迁入人口和新生人口的补录等,共更新人口记录3509条,补录人口信息300多人。完成了参合人口(共2000多户信息,涉及到的8080条人口信息)的电子化工作。完成关联的军队复员干部信息等各类数据2244条,其中约有20%的无法关联的信息通过人口实地核查的方法进行了关联处理,保证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数据的准确性。

(九)满足了基层政府履行日益复杂的监管与为民服务的行政职能,建设廉洁高效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及时准确掌握其职能范围内的各种动态信息,是履行监管服务职能,为民服务的基本要求,在试点地区实际工作中,由于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大大提高了国家各种扶持、救助资金受惠覆盖面,减少了虚假申报和冒领,提高了各种优惠待遇享受的公平、公正,避免了为民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的人为因素,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行政公正透明。

(十)探索建立信息资源共享长效管理机制。

自治区、试点盟市在开展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过程中,都分别制定了关于数据交换维护、信息交换平台运行、信息系统建设、信息系统操作方面的管理办法、操作规范、实施细则等,自治区信息办根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实际需求,正在着手研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通过制度建设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运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使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更具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