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检察院检察专网网络中心机房网络设备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05-17

宁夏昊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专网网络中心机房网络设备升级改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会议,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1、项目名称: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专网网络中心机房网络设备升级改项目

2、招标单位: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吴静    联系电话:0953- 2026628

3、计划编号:吴利政采字(公开)2013年009号

4、招标编号:HZ20130514

5、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wzzw.gov.cn

6、招标内容:检察专网网络中心机房网络设备升级改造

序号

装备类型

规格型号

数 量

1

办公设备

备用服务器

1

2

办公设备

核心路由器

1

3

办公设备

核心交换机

1

4

办公设备

楼层层配交换机

6

5

办公设备

24ODF光纤配线架

10

6

办公设备

光纤

18芯)

300

7

办公设备

UPS电源

1

8

办公设备

存储器

1

9

办公设备

HBA

2

10

办公设备

光纤交换机

1

11

办公设备

涉密软件专用电脑

1

12

办公设备

各科室内勤涉密笔记本电脑

11

13

办公设备

激光彩色

打印机

1

14

办公设备

数码复合机

2

15

办公设备

发电机

 

1

16

办公设备

服务器专业机柜

1

17

办公设备

高端电脑标签打印机

 

1

18

办公设备

监控摄像头

2

19

办公设备

电子门禁

1

7、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7.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2提供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组织代码证副本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3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4序号中加“◆”的设备提供原厂授权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注:以上资质证明7.1-7.3条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时出具以上资质原件,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资格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5月16日至2013年6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2:30-5:00,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可在上述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报名监督: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监督电话0953-2138216。

9、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银川市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D座2005室

10、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3年6月7日14:30-15:00

11、            开标时间:2013年6月7日15:00整

1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

13、            招标代理公司:宁夏昊泽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徐志超    周 楠

联系电话:0951-5671985

电子邮箱:haozebidding@163.com

14、            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单 位 名 称: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帐       号:5009 4000 00036

开 户 银 行:宁夏吴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15、            投标保证金退款地址: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财务室

       联系人:管琴   联系电话:0953-2138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