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05-31

关于印发怀化市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怀政办函〔2011〕80号
  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怀化市网上政务服务和
  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怀化市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三日
  怀化市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1〕90号)精神,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推进阳光政府和效能型、服务型政府建设,结合怀化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建设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实现我市行政机关政务服务事项“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审批、一单式收费”,实现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时监察、预警纠错、信息服务、绩效考核”等功能。通过系统建设,从技术上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加强对全市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事项(包括重大投资项目审批)的集中管理、实时督导、全过程监督,构建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政府服务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近期工作任务
  1、全面梳理全市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服务类事项
  集中时间,对照国务院、省政府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逐一梳理,按照在线公示和表格下载、在线受理、在线办理和在线反馈等三个层次的在线办理程度,分别确定具体的项目,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规范审批程序、简化前置手续、优化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创新运行机制。所有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审批时限压缩50%以上,所有审批事项的管理全部进入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平台。
  2、抓好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开发部署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系统开发依托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和市政府门户网站,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系统开发的总体框架按照“统一受理、统一查询、统一反馈、统一监察”的思路,市、县两级同时部署,政务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虚拟大厅紧密结合,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同步进行,市、县两级联动,各级各部门互相沟通,通用性与个性化服务统筹考虑。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作好统一系统开发部署的相关工作。原则上要统一使用省里开发的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软件,没有建成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必须使用;已建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必须经市电子政务管理办报省政府办公厅同意后,方可暂不使用省里统一开发的软件。
  3、建设好效能电子监察视频监控系统
  全市效能电子监察视频监控系统依托湖南电信“全球眼”视频网络建设,市级视频监控中心建在市政务中心,由市监察局进行业务管理,市电子政务管理办作好技术服务。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政务中心服务大厅要作好接入视频监控系统的相关工作,通过湖南电信“全球眼”视频网络连接省、市级视频监控中心。各县(市、区)监察局根据实际情况,建设本级视频监控中心。
  4、建设好电子政务外网平台
  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必须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部署。5月底前,要完成市到县(市、区)100M链路开通,完成VPN接入平台和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单位的专用MPLSVPN通道建设;6月15日前,完成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市到县级骨干网联通和当地政务中心接入以及视频监控系统“全球眼”接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快本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确保本级电子政务外网符合系统部署的网络环境和当地政务中心服务大厅的网络接入。
  5、建设政务大厅相关系统
  为提高政务大厅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高标准建设政务中心协同办公系统、政务大厅交互系统、政务大厅终端信息发布系统以及环境监控报警系统四大系统。
  6、建设基于MAS的移动审批监察系统
  通过手机,实现行政审批系统的待办列表、审批处理、信息查看、已办业务查询、过期办件查询、综合查询统计等功能;实现电子监察的发牌确认、投诉处理、申诉处理、实时监察、绩效考核等功能。
  7、开展业务培训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市电子政务管理办要采取集中培训、分级培训、网络培训等方式,于6月15日前完成市、县两级系统使用人员的业务培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信息化办要协调作好培训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任务
  1、建设RA管理中心
  为保障申办数据、审批系统和数据的安全,依托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统一平台现有设备、湖南省CA中心建立湖南省CA中心怀化分中心(怀化RA管理中心)。采用数字证书,解决系统运行中的身份认证和数字签名安全问题;采用数据摆渡方式,解决必要的内外网数据交换问题。同时,要建立完善的安全运行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
  2、推进办公自动化系统及市民卡项目建设
  建设全市统一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全市各部门的网上协同办公、公文流转、公文处理等。同时,为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服务,适时启动市民卡项目建设。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5月10日前)。召开全市电子政务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全面推行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工作。
  (二)行政审批项目梳理和大厅系统需求调研阶段(2011年5月20日前)。对所有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梳理流程确定实行网上审批的项目。同时,市电子政务管理办组织技术力量到市政务中心办事大厅现场调查,做好与各硬件设备供应商的沟通协调,共同开发好大厅各系统的接口,了解市政务中心对大厅各系统建设的需求,并与项目承建单位进行用户需求调查分析。市直有关单位要安排专门机构和人员于5月15日前完成事项梳理和流程细化工作。5月18日前经梳理的事项及其流程图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后报市审改办。各县(市、区)梳理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及其流程图,由各县(市、区)审改办负责审批。5月底前,各级审改办完成本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办事服务事项的审定。
  (三)网络硬件配备和系统开发阶段(2011年5月底前)。市电子政务管理办协调相关单位将市政务中心办事大厅触摸屏、LED电子屏等相关硬件设备采购到位,会同中国电信怀化分公司做好市民服务中心内网络建设工作,保证市政务中心办事大厅中各相关业务单位的网络联通。在项目梳理和需求调研的基础上,市政务中心会同软件开发公司组织好系统开发工作,安排进行技术研发。
  (四)系统试运行阶段(2011年6月1日-6月30日)。测试系统各功能的完备性,纠正系统存在的错误,完善不足之处,由项目承建方适时提出初步验收申请,相关部门进行项目初验。组织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操作使用培训,熟悉操作流程,逐步适应网上在线办理。
  (五)系统正式投入运行阶段(2011年7月)。由项目承建方适时提出正式验收申请,相关部门进行项目正式验收。7月15日前,市监察局会同相关部门拟定相关制度报市政府;举行系统正式运行、开通仪式。
  四、组织领导和部门分工
  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在线办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需要建立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和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成立怀化市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并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市直各部门要建立相关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并于5月15日前报市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分工如下:
  市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全市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日常管理及组织协调,督促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按要求落实任务,协调系统开发推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系统建设目标实现。
  市电子政务管理办:负责总体技术协调和技术实施工作,负责“二站二平台”(怀化市政府门户网站、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网站和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统一平台、全市统一的内部审批平台)的技术改造和筹建工作;负责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网上审批平台的技术方案设计、论证及实施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数据资源的整合维护工作,对需在主网站更新的信息进行监督;保障网上虚拟服务大厅、审批平台系统、全市审批网络的安全和稳定运行。会同相关部门搞好各部门人员操作培训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服务类项目网上在线办理的电子监察工作,拟定网上在线办理的公示、管理、监察、奖惩制度,制订全市行政监察和行政效能考核的主要指标体系和参数;负责电子监察软件系统的日常使用,通过网络进行行政行为监察和效能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问题进行查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项目网上在线办理进行考核评估。
  市审改办:负责审批事项的程序优化工作,对目前存在的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和服务类项目,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审核确认各事项的执法依据、审批流程、时限、权限、表格等十四个要素,逐项进行优化和进一步规范,使流程更加科学、符合逻辑、满足网上审批的技术要求,并在网上公布。
  市政务中心:负责行政审批系统及政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系统软件项目参数设置、调整、统计分析,负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全流程监管。会同市监察局负责视频监控系统的使用管理。
  市物价局:根据市审改办清理的事项,负责行政事业、服务类收费项目的清理和标准的核定。
  中国电信怀化分公司:负责光纤网络的建设及部门互联工作。
  具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或服务类项目职能的部门、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的规范电子文本,包括办理事项、审批依据、审批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以及有关表格样本和材料范本等十四个要素;按照“积极、稳妥、高效”的原则,负责制定本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工作进度计划;负责本部门网上行政审批事项信息的审核和日常更新维护,根据最新要求及时修改、调整相应信息;负责制定网上申报事项的初审、复审、批复、告知等流程并严格按程序操作;明确网上在线办理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公开联系电话及投诉方式;建立信息上网审核审批制度,明确责任和程序;配合项目承建方和有关部门的需求分析调查、调研,组织所有相关人员参加操作培训;在市电子政务管理办的指导下,建立完善本部门的网站和局域网,购置必要的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设备。
  五、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统一标准规范。市电子政务管理办要把好统一标准关,与系统开发商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数据交换标准,规范行政审批系统主要业务流程的数据采集。市县两级要采用统一的标准和接口。已自建电子审批业务系统并取得省政府办公厅许可暂不使用本系统的单位,要在2011年5月底前,依托电子统一平台,按统一的数据接口标准,将本单位审批业务系统与全市审批系统对接,完成办事项目数据的实时传送,确实不能建立数据接口的项目,采取二次数据录入的方式。
  (二)明确分工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各自分工和职责,加强沟通交流,努力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业务指导,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助解决有关问题和困难。市电子政务管理办要制定标准规范,进一步强化对各部门信息化及电子政务工程项目的审核、监管和验收。
  (三)加强宣传培训。要重点培训企业熟练运用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报,培训市直相关单位和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熟练使用网上在线办理服务系统进行审批。并广泛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运用网上在线办理服务平台。
  (四)作好经费保障。项目建设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市财政局要将市本级系统运维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接入系统必须的软硬件设备和网络环境,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保障。
  (五)健全监管制度。为确保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后,能真正发挥便民、高效和监督、监控的作用,市监察局等部门要牵头制定《怀化市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使用和管理规定》、《怀化市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监察绩效评估标准,对各单位的行政效能进行考核,定期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量化评估,并以多种形式定时向政府、公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考核结果作为对部门行政效能考核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