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那么多年信息化和电子商务服务,我感受到的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政府力量,弱得几乎看不见!但是现在,电子商务“无政府主义”时代正式结束。
过去政府在对于信息化和电子商务的推动,一直停留在概念和会议的高空,倒是一帮互联网经营者在奋不顾身的战斗在市场第一线,有受伤有破产……,想要撼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巨大金矿的举动,可谓惨烈加壮烈!无奈“民本力量”对于这个金矿总是力不从心,力拼数年,尸横遍野,唯一马云一枝有色,此一表不言独秀,个中滋味“谁用谁知道”!早在2年前,和厦门书生总裁booksir谈及发力电子商务项目投资,他说“政府不动,我们不动”!于是费尽脑水策划的项目就只能淡淡的挂在了网中央,今日看来,数国人玩电子商务无出其右的马大帅,携数量惊人的银子尚玩得不轻松,那时挥师电子商务的先烈们死得就不蹊跷了!
在中国做事业,有资本有经验还要看政策,这就是众多洋鬼子在中国玩不转的真实原因,过去谁说电子商务火了爆了,那都是广告,电子商务的春天,刚开始!booksir是互联网经营和政策研究的双料专家,当《电子签名法》和2号文件出台后,他召集公司全体学习政府文件,估计网络公司学文件,也算是一大创举吧!如果你憋足了劲想大干一翻电子商务和企业信息化事业,当然前几年没把钱烧光你还有钱投资的话,应该看一看我的学习心得!网络创业的真黄金时代,因为政府的行动介入,开始啦!
《电子签名法》的出台,应该说是电子商务一个革命性的突破,在此之前的电子商务,准确的讲是不规范无组织的试水行为,完全靠企业判断和驾御能力试探性的进行,也可以说电子和商务分开进行,线上电子信息交互,线下进行商务交互。这样的形式不叫完整的电子商务,《电子签名法》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商务交互双方有了电子形式的合法身份,这对于电子商务发展有着跨越式的保证。至少从商务交互双方面前搬开了阻挡进入信息化和电子商务模式的“信任”障碍。使企业进入电子商务有了法律的保证和信任的基础,这是企业、电子商务运营商都应该叫好的事情,这就是意义。
关于应用价值和前景,我们厦门书生一直认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步伐,挡也挡不住,企业进也要进不进也要进,有政府以法律的形式保证虚拟空间商业模式的可靠性,将在以后的几年里,首先会将目前的准电子商务转变成真正的电子商务,因此促进企业电子商务的快速健康发展。
《2号文件》中有这么一段强调“发展电子商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速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的战略决策,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发展电子商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调配合,制定并不断完善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推进我国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1号文件》只把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作为“重视”的工作,而《2号文件》是把电子商务和信息化提高到“重要性和紧迫性”。这对于我们经营者来讲,是一个非同一般的好消息,政府将电子商务提高到这样一个高度,配合着《电子签名法》的实际举措,不难看出,电子商务事业的春天真的来了!意味着我们培育市场的难度大大降低以及市场运营的规范性有了强劲动力的助推!让虚拟不虚假,国家权威的介入一推企业上路,二推运营规范,替运营商们分担了巨大的电子商务服务宣传及市场推广。当然也会加剧电子商务服务商的竞争,惯用不规范、不健康和投机取巧手段的公司将被淘汰出局。再就是忽视电子商务价值的企业,也将最终被淘汰,过去我们一直说的电子商务非常重要,似乎没什么感召力,现在是政府说了。
蛮干苦干的结果是死多生少,有时候要学学政府文件!网络经营的命脉是市场,而构成我们市场的企业是接受政府管理的,当国家“重视”的时候,往往是政策的研究阶段,而现在不但出台了研究的法律,还出台促进市场的文件,比如“重要性和紧迫性”,再比如“各地区、各部门密切协调配合”等等,从研究到行动的转变,必将带来“大气候”和“大环境”的形成!意味着政府将从政策、宣传和培养等方面带头推动市场的成熟,敦促企业接受和应用互联网,金矿的开采,只有政府带头才能打开高产高收的主矿脉,任何散打游斗的非政府力量,就算个个都能得象孙猴子,也是带有破坏性的“私挖滥采”行为。
很多业内的朋友找我讨论经营,我今天再加一条经验:别忘了和政府站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