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大力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06-07

 
  按照市委、市政府“12338”战略决策部署,为全面贯彻建设国际商贸中心的战略目标,结合我区的区位优势和产业特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商务部《“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意见》,以及《广州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就我区积极营造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广电子商务应用,加快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战略意义、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1.战略意义。电子商务通过提高商品流通效率、转变传统经营模式、优化产业结构和资源配置,具有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升经济发展质量的较大优越性。大力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是我区加快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是我区“三个重大突破”工作全面推进的有效支撑,是我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应对国际经济形势变化、保持经济增长动力、改造传统低端产业、提高综合经济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抓手。

  2.指导思想。以发展电子商务作为促进我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现代服务业跨越发展的重要切入点,以强化示范带动作用、优化政策服务环境、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增加载体资源供给为重要抓手,充分发挥电子商务企业的集聚和辐射效应,深化和拓宽电子商务应用,促进电子商务产业的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3.总体目标。着力实施“六个一”工程:出台一套电子商务发展政策,优化行业发展软环境;扶持一批专业电子商务平台,打造行业标杆;构建一个大宗商品交易集聚园区,确立生产资料定价权;打造一条海珠电子商务大道,形成高端电商发展新轴心;建设“一园多区”的海珠电子商务产业园,布局特色电商发展示范点;培育引进一批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链延伸拓展。争取用5年左右的时间,形成我区产业政策支撑体系健全清晰、管理体制合理高效、配套基本完整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实现电子商务在企业中普及应用程度明显提高,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显著增大,在现代服务业中所占比重较快上升,带动我区产业转型升级作用明显的目标。

  到2017年,建成拥有5个以上园区的海珠电子商务产业园,建成3-5个大宗商品交易、商品销售服务等具有一定市场知名度和行业影响力的专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争取建成1个电子物流仓储配送公共信息服务示范平台,成立1-2个电子商务研究和培训机构。全区电子商务交易额力争达到4000亿元,企业综合电子商务普及率达到80%,培育或引进电子商务交易额超百亿元的企业2家,超十亿元的企业3-5家。

  二、大力推动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建设

  4.多途径拓宽电子商务产业载体来源。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和“退二”厂区,高标准建设一批融合总部办公和线下体验的新型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物色选定基础较好的专业市场和商务楼宇,推动一批条件成熟的专业市场改造转营,鼓励一批高端商务楼宇调整业态引入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发展。(牵头单位: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科信局、区国资局、区更新改造办)

  5.优先启动“海珠电子商务大道”建设。以广一电子商务产业园和龙腾18电子商务产业园为示范点,引导广州大道南中高端写字楼调整业态,改造提升周边旧厂房,把广州大道南沿线打造成为高端电子商务企业集聚的“海珠电子商务大道”,争取将其提升为广州市电子商务产业布局的核心单元,成为新中轴线南段行政文化中心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力争申报成为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牵头单位: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科信局、区国资局、有关街道)

  6.构建“一园多区”格局的海珠电子商务产业园。以“海珠电子商务大道”为核心带动轴,按照主题定位清晰、功能分类互补、完善基础配套的原则布局海珠电子商务产业园,争取把园区整体打造成为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成立海珠区电子商务产业园管委会,加强对海珠电子商务产业园各园区的统筹管理和服务。(牵头单位: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科信局、区国资局、各相关街道)

  7.加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引导。鼓励各园区错位发展、突出主题,在同一园区内集中引进行业内容相近、产业链互补的企业以及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上下游服务的企业,引导企业良性竞争、集聚发展。(牵头单位: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各街道和有关部门)

  三、发挥企业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主体作用

  8.大力引进和培育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的企业总部。积极加强与电子商务企业商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联系,拓宽项目投资的信息渠道,瞄准国内国际知名的、提供电子商务服务的互联网企业、移动通信企业或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开展招商引资,积极扶持中小电子商务企业成长为电子商务总部企业,在我区引进、培育若干个有较强竞争力、在细分行业中领先竞争对手的企业总部、区域总部或运营中心、研发中心和数据中心等职能总部。(牵头单位: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科信局、区工商联、区贸促会、各街道)

  9.鼓励战略性主导产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以会展业、商贸业、科技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为重点,鼓励企业依托实体经营场地,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或自建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专卖店等网络零售终端,发展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新型商品和服务营销模式,推进企业、专业市场转型升级。鼓励电子商务应用经验丰富、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发展成为电子商务专业企业,打响自有电子商务的品牌。(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科信局,配合单位:区经贸局、区文广新局、各街道)

  10.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对我区发展电子商务行业作出积极贡献或积极推广电子商务应用并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给予奖励和支持,树立电子商务推广应用的典型。(牵头单位: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科信局、区企业服务办)

  四、构建促进电子商务行业全面发展的支撑体系

  11.着力建设具有我区产业特色的行业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以商品交易为核心、现代物流为支撑、金融及信息等配套服务为保障,引导建立1个布匹服装行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1个百货日用行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鼓励会展服务、商品销售服务和食品、饮料、医药、化工等传统制造业企业建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面向本行业企业提供完备的电子商务服务功能,确立我区特色行业电子商务平台的领先优势地位,加快扩大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面,加快企业传统经营模式的转变。(牵头单位: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科信局)

  12.大力引入和培育综合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引入、扶持经营服务模式创新、技术应用成熟、服务配套完善、市场成长潜力较大的面向多行业或多个细分行业的企业或个人的综合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重点培育“网上展览会”、“网络商城”等形式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指导参与“广货网上行”等网上促销联合行动,帮助相关行业企业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企业效益,促进就业创业。(牵头单位: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科信局)

  13.加快推进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建设应用。以纺织品、钢材等大宗商品交易品种为主导,发挥平台的价格发现功能,加快实现生产资料交易集中化,降低交易流通成本,提升大宗商品定价话语权。(牵头单位: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科信局)

  14.大力发展电子支付、移动支付和第三方支付。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主动与国内技术经验成熟的电子支付、移动支付和第三方支付企业对接,实现电子商务交易模式从交易前端向交易中端和交易后端深度发展。(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经贸局)

  15.积极发展面向电子商务的现代物流服务。大力发展和引入符合中心城区发展方向的物流配送服务,增强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支撑能力。加快对传统低端的物流配送仓储载体的改造升级,鼓励传统物流配送企业转型升级,完善物流配送网络,争取建成1个电子物流仓储配送公共信息服务示范平台,面向中小物流企业提供物流电子管理服务。加强区域合作,规划建设若干个异地物流仓库。(牵头单位: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科信局、区更新改造办、海珠区国土房管分局、市规划局海珠分局)

  16.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应用。加快“智慧海珠”和海珠区无线城市工程建设,调动各电信运营企业加快完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积极性,特别是要加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及周边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建设,全面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宽带无线互联网、宽带光纤接入网、有线数字电视网和数字集群通信网的建设,高标准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增加公共服务器租赁服务的供给,满足园区企业的高带宽、高速度、高稳定的接入需求和数据存储维护需求。(牵头单位:区科信局,配合单位:区建设园林局)

  17.大力提升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和服务。注重改造优化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及其周边环境,着力提升商业休闲、教育医疗、园林绿化、城市景观、公共交通、道路设施等基础服务配套。(牵头单位:区建设园林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城管局、区卫生局、市规划局海珠分局)

  五、营造电子商务行业发展的优良环境

  18.加强产业规划引导。根据国家、省、市鼓励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关政策,研究制定我区电子商务产业近期、中期和远期发展的规划定位与产业布局,制定引进电子商务运营策划、技术研发等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的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区经贸局、区科信局)

  19.落实资金激励与扶持。研究制定对入驻我区的电子商务企业的扶持政策、支持电子商务园区发展的措施。对符合我区重点企业认定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按照《海珠区扶持重点企业发展实施方案》给予政策待遇,并指导其申报享受市总部扶持政策。(牵头单位:区经贸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科信局、区财政局、区企业服务办)

  20.完善融资配套。积极帮助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子商务园区、基地对接创投公司、风投公司、担保公司以及各类商业金融机构,建立与金融机构的协调合作机制,帮助企业获得多形式的投融资服务。(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经贸局、区企业服务办)

  21.提供技术与培训支持。推动产研合作,鼓励引导电子商务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共建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公共服务平台等,研究设立区电子商务研究所,引入专家智囊团队,有效利用科研设施资源,面向社会推广电子商务理论与技术应用,提高科研产出效益。发挥高校优势教育培训资源,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高校合作共建人才创新基地和实践基地,鼓励高校面向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培训,并给予一定扶持优惠。(牵头单位:区人社局、区科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贸局)

  22.优化政府服务。为达到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立“绿色通道”,提供工商、税务、建设等“一站式”的政务服务。为入驻我区的电子商务高层次领军人才提供档案管理、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优质服务。(牵头单位:区企业服务办、区政务办,配合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建设园林局、市工商局海珠分局、市规划局海珠分局、海珠区国税局、海珠区地税局)

  23.提升对外形象。多途径、多形式、全方位地积极对外宣传我区电子商务行业形象,集中展示我区发展电子商务的规划布局、发展亮点、龙头企业、发展战略、扶持政策等。(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市规划局海珠分局)

  六、完善电子商务行业的监督管理机制

  24.建设信用监督机制。完善电子商务诚信监管体系的建设,积极推动成立我区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建立电子商务企业联盟,提升行业的自我管理能力。依托协会探索建立电子商务信用服务数据库,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的信用评价评分,并引导行业协会向社会公开发布评价评分结果。积极参与广州信用网平台建设应用,实现与市级信用平台的信息交换与共享。(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市工商局海珠分局,配合单位:区经贸局、区科信局、区质监局、区民政局)

  25.建立统计监测工作机制。加快建立网络零售和电子商务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完善统计方法,加强对电子商务业的监测和分析,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全区电子商务业发展情况。(牵头单位:区统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市工商局海珠分局、海珠区国税局、海珠区地税局)

  26.完善纳税征管工作机制。积极探索研究符合电子商务发展规律和特色的税收征管方式,加强对电子商务纳税人的纳税宣传辅导,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队伍建设,规范电子商务企业的涉税行为。(牵头单位:海珠区国税局、海珠区地税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市工商局海珠分局)

  七、加强组织领导

  27.成立海珠区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教育局、区科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建设园林局、区更新改造办、区文广新局、区卫生局、区国资局、区城管局、区统计局、区国土房管分局、区科技产业基地管委会、区企业服务办、海珠区国税局、海珠区地税局、市工商海珠分局、海珠区质监局、市规划海珠分局、各街道、区工商联、区贸促会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经贸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有:

  (1)指导有关单位贯彻执行上级政府关于发展电子商务的有关意见、精神;

  (2)指导研究制订我区电子商务的发展政策、规划和年度工作安排;

  (3)指导落实我区发展电子商务的有关扶持政策;

  (4)指导、督促各单位具体执行有关政策扶持措施,协调落实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5)检查、考核各单位执行有关政策扶持措施的情况。

  28.成立海珠区电子商务产业园管委会(以下简称“管委会”)。

  管委会主任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区经贸局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区科信局、区国资局、海珠区国税局、海珠区地税局、市工商海珠分局和园区所在街道办事处等单位领导担任,成员由上述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园区运营企业负责人、中介咨询机构、专业人士组成。管委会办公室设在区经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经贸局分管领导担任。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有:

  (1)制订园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

  (2)指导园区建设各项基础设施、完善服务管理;

  (3)协调区有关部门做好为园区的各项服务工作;

  (4)指导、督促、检查园区落实招商方案和有关协议的要求;

  (5)指导申报各级各类优惠政策和荣誉称号等。

  (6)推动落实海珠电子商务产业园园区认定及政策扶持措施等相关工作。

  八、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