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分三阶段实施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
来源:国土资源部网 更新时间:2013-06-16

  14日正式印发《全国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方案》,计划在2013年完善系统和平台建设,加大推广力度,至2017年,基本完成国家级、省级地质环境数据中心及条件具备的地州级、县市级数据节点的建设和信息平台部署,基本实现全国地质环境信息化四级体系的互联互通和全国地质环境管理工作信息化。

  在近日召开的部长办公会上,新任国土部长姜大明要求,2013年全国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要重点做好加快“一张图”建设、深化拓展综合监管平台等五方面19项工作,而这对专业类软件、大数据类公司会带来市场空间。

  近年来,我国地质环境信息化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国家级信息网络框架基本形成,数据标准及规范初步建立,全国尺度的基础数据库建设取得进展,研发了多种地质环境专业应用软件,国家级地质环境信息平台初具规模。

  但是,“全国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信息化的统筹整合还需进一步加强。地质环境数据管理和存储分散,存在数据孤岛问题,导致数据共享难度较大,海量数据集成度较低,综合分析能力较弱,地质环境信息的多目标服务能力较低,难以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防灾减灾等对地质环境信息越来越高的需求。地质环境政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相对滞后,没有形成完整的政务管理信息系统体系。”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有关专家说。因此,迫切需要加强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地质环境管理和服务水平。

  根据实施计划,全国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分为三个阶段实施。其中,第一阶段为2012-2013年,全面启动国家级节点信息化建设,重点开展标准体系建设、数据中心建设、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基本建成国家级节点,并选取典型省份进行试点。在此阶段,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将以推广应用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成果为切入点,逐步扩展到地下水管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地质遗迹调查与保护等领域,推动全国地质环境信息化建设。

  2014-2015年为第二阶段,要集成并完善地质环境信息平台,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平台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省级信息中心建设和信息平台推广和部署运行工作。

  2016-2017年为第三阶段,基本实现国家级、省级地质环境数据中心的建设和信息平台部署工作,基本实现全国地质环境管理工作信息化。实现四级体系的全国地质环境信息化互联互通。争取在“十二五”期间搭建15-20个省级地质环境信息平台和应急技术支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