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拉商业广告是“抢钱”
来源:大连日报 更新时间:2013-06-23

    近日,有网友在荆楚网东湖社区爆料称,咸宁市房管局新办了一个商业性质的房地产信息网站,并通知当地在售楼盘到该网站登广告,费用从几万元到10万元不等。记者多方探访发现,网友爆料并非空穴来风。(6月19日荆楚网)

  党政机关不是企业,其所办网站绝不能当成生意来做,只能无偿地发布信息,满足公众及相关单位咨询的需要,这是社会定位的必须,也因为党政机关的所需经费都由公共财政埋单。因此,咸宁市房管局自办的商业性质的房地产信息网站,涉嫌违规。更令人诧异的是,该政府部门所办的网站直接找企业拉广告,且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房地产企业惹不起,明知该部门的网站广告收费比其他网站贵、广告效果没有其他网站好,也得乖乖地在该网站做广告。

  中央早就三令五申党政机关不得经商办企业,咸宁市房管局房地产信息网站的行为,不仅仅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侵害了企业利益,而且公然违反政令,进行权力寻租,这与明火执仗的抢钱没什么两样。因此,房管局网站须清退所谓的企业广告费,向企业公开道歉。同时,纪检监察部门要追究查处相关负责人的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应当看到,类似咸宁房管局房地产信息网站的行为,不在少数。既要为官,又要敛财赚钱,好事都包了,市场经济秩序岂能不乱?这是权力未被关进制度笼子里的恶果。日前,中央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习近平提出:要对党内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咸宁当地党委、政府不妨把咸宁房管局房地产信息网站的事件作为一个契机,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