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数字九台”应用平台暨“天网工程”项目
来源:中国电子政务网 更新时间:2013-07-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数字九台”应用平台暨“天网工程”招标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九台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 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九台市

2.2本招标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前端设备,计划投资:1500万元。

二标段中心平台,计划投资:1020万元。

三标段网络传输、机房装修、拼接屏,计划投资1000万元。

2.3招标范围:设备采购及安装、运行、维护(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2013年7月30日至2013年9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及以上(含500万),具备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必须具备上述相应资质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人员须具备相应的职称证书。

3.2本次投标产品及管理平台必须保证与其它厂商产品及平台互联互通。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禁止参与本工程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 7 月 5 日至 2013 年 7 月 11 日,每日9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九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系统集成资质、涉密资质、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过程中不得更换被授权人)。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7月11日16时。

4.2 招标文件及其它材料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在 九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购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25日14:00时,地点为 九台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九台市政务服务中心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九台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刘欣                       

电    话:13364613188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927号四楼

联 系 人:党美兰                           

联系电话: 15714304043

电子邮件: ccwlzx2001@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