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东莞记者 王海荣 通讯员 廖蔚)东莞市一家网络科技公司利用黑客盗取的资料,将客户的宣传内容非法链接到“增城旅游局”等41个政府网站上,以达到提高客户知名度的目的。记者7月5日从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获悉,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已于近日被法院以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判刑。
据调查,2011年11月,被告人何某在东莞市石龙镇华南花园信息科技园A04号成立东莞市百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通过网络宣传提高客户公司在搜索引擎排名的名次。为通过提高客户网页的搜索率来达到牟利目的,何某从黑客手中购买了大量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权限的网页账号和密码,多次使用侵入他人网站,其中包含“增城旅游局官方网”等41个政府网站,将客户广告以超链接的形式挂靠在被侵入网站上,以提高客户网页的点击率。经统计,至去年10月26日案发时,何某及其雇佣的梁某峰、邓某等人共收到客户支付的145660.1元报酬。
法院于今年6月开庭审理后认为,何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梁某峰、邓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