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政府网站考核办法(试行)
来源:南充日报 更新时间:2013-08-14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充市政府网站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充市政府网站考核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0日

                                           南充市政府网站考核办法(试行)

    为加强我市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深化政务公开,全面提升政府网站运行水平,打造公众满意的开放型政府,根据《南充市政务公开规定》、《南充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网站,是指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和法律法规授权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开设的网站。

    政府网站考核对象包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机构、中央和省驻市行政机构、驻市公共企事业单位。

    公共企事业单位网站考核,重点以供水、供电、供气、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公共交通、招生考试和卫生医疗等为对象。

    第二条 政府网站考核工作由市政府政务公开办会同市政府目督办负责实施。政务微博建设和运行情况一并纳入考核内容,由市委宣传部设置指标进行考核。

    第三条 考核内容的重点是各地各部门落实《南充市政务公开规定》、《南充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南充市公众信息收集处理办法》等情况。

    对各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主要考核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对外宣传、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协同保障信息、社会影响、本地各部门网站运行等情况。

    对市直部门网站主要考核信息公开、政民互动、办事服务、运行管理和维护、社会影响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保障等情况。

    第四条 考核实行量化计分,基础分为100分。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按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分别设置考核评估指标,实行分类考核。

    平时考核由市政府政务公开办会同市政府目督办逐月进行,年度考核由市政府目督办结合年度绩效目标考核一并实施。

    第五条 平时考核以平时考核指标进行日常监测情况为依据,主要考核以下内容:

    (一)执行《南充市政务公开规定》、《南充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推进政府信息上网公开、在线办事服务的情况;

    (二)执行《南充市公众意见收集处理办法》和《南充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开展互动交流和在线咨询的情况;

    (三)运行维护情况,包括各县(市、区)部门和市级部门下属或管理单位的网站运行情况;

    (四)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系统运行情况,以及对市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信息填报和内容保障情况;

    (五)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相关工作安排及要求的情况;

    (六)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宣传情况;

    (七)网站社会影响即互动参与度、网站浏览量情况。

    第六条  年度考核由平时考核、现场抽查、公众评议组成,实行百分制考核评分。

    (一)平时考核占50%。年底汇总各月考核得分,取有效考核月度的平均分按权重折算后计入年度考核得分。

    (二)社会评议占20%。市政府政务公开办每年底在全市政府网站开设评议专栏,吸纳公众对各网站进行满意度测评。考核得分=满意率×权重分值+基本满意率×权重分值×60%。

    (三)现场考评占30%。考核内容为:组织领导(3分)、制度保障(5分)、投入保障(2分)、责任落实(5分)、网站影响(4分)、网站建设与设计(4分)、网站运行(7分)。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当月考核结果进行扣分:

    (一)通过本部门网站及其他网站、新闻媒体公开或宣传解读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政策文件等信息,未报送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每次扣2分;

    (二)对意见征集、问卷调查、评议测评等公众参与活动,未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组织实施的,每次扣3分;

    (三)未有效落实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或者未按期整改主管部门要求整改的问题的,每次扣2分;

    (四)重点领域信息和“十大民生工程”涉及部门不按要求公开、更新或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的,每次扣1分;

    (五)恶意屏蔽、删除或修改互动信息,或通过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每次扣3分;

    (六)网页有病毒、被搜索引擎收录为恶意网站、公开涉密信息的,每次扣1分;

    (七)对公众相关投诉举报查证属实的,每次扣1分;

    (八)因管理不到位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每次扣2分。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月考核得分记0分:

    (一)2013年7月底前仍未建成网站导致此后月分不能正常考核的;

    (二)连续一个月不能正常链接或打开的;

    (三)连续一个月不更新内容的。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年终考核结果进行扣分:

    (一)全年未发布开放式行政决策信息的,扣减3分;

    (二)有空白栏目或年更新内容少于6条的信息公开栏目的,扣3分;

    (三)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法规制度及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栏目不完整的,每缺一项扣1分;

    (四)本机构网站从事经营活动或者与商业或新闻机构联合建网站的,每次扣5分;

    (五)对借用、盗用本机构名义开设或冠名网站、注册实名网址及借用本机构网站的名义从事非政府信息服务等行为,不及时制止、消除不良影响的,每次扣3分;

    (六)因信息公开或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受到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

    第十条 对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等次,根据考核得分情况按以下方式评定:

    (一)优秀:市直部门排名前10名、县(市、区)政府排名前2名、且得分85分以上的,或者得分90分以上的;

    (二)合格:市直部门排名11—40名、县(市、区)政府排名3—5名,且得分高于70分的;

    (三)基本合格:市直部门排41名—后6名、县(市、区)政府排6—7名的,或者得分在60—70分之间的;

    (四)不合格:市直部门排后5名、县(市、区)政府排名后2名、且得分低于70分的,或者得分低于60分的。

    第十一条 对政府网站考核排名情况,每月内部通报,每季度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级新闻媒体公开通报。年度考核结果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级新闻媒体公布。

    第十二条 每月考核不合格的,责任单位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整改报告;连续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委托分管领导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并扣减其年终绩效目标考核得分2分。

    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按得分的2%对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加分;考核不合格的,扣减其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得分2分。未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绩效目标管理的单位考核为不合格的,对其主管部门扣减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得分1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各县(市、区)政府门户平时考核指标

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平时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

具体内容

 

 

 

 

 

 

 

 

 

政务

公开

(35分)

 

 

 

 

 

 

 

 

 

 

 

 

组织

机构

(2分)

政府领导成员简介、分工及活动(1分),政府机构及职能和联系方式(1分)。信息不全或未及时更新的,每项扣0.3分。

政务

动态

(2分)

每日发布政府及基层单位24小时内的工作动态信息,每月600条以上,每少一条扣0.2分;发布时间超出信息产生后24小时,每次扣0.1分。

法规

文件

(3分)

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政策法规、文件及解读等公文信息情况(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的文件公开情况)。无栏目或更新不及时,不得分。

统计

规划

(2分)

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执行情况,政府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1分)。内容不全或更新不及时,每项扣0.2分;无栏目或内容不得分。

本地区年度统计公报、季度、月份统计数据及解读信息情况(1分)。未适时发布的不记分,未及时发布的,每次扣为0.2分。

公共

资源

配置

情况

(8分)

财政资金(2分):政府及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转移支付、“三公经费”、行政经费等,每少一项扣0.5分,每少一个部门扣0.2分。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支出情况(2分)

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和产权交易等(2分)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及实施进展、投资动态等(2分)

人事

信息

(2分)

本级政府人事任免、干部选拔、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教育培训、表彰奖励、职称评审等信息情况,每缺一项扣0.5分。

应急

管理

(1分)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专项预案、预警信息、应急常识和应对情况等,每少一项扣0.3分。

执法

监管

(2分)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社会管理等热点领域执法监督情况。

便民

信息

(5分)

日用生活(1分):每日及时发布交通出行、供水、供电、供气、天气、防疫等居民日常生活信息,每月发布不少于20条,每少一条扣0.1分。

三农信息(1分):发布相关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等信息。

及时发布婚育收养、户籍管理、教育、文体旅游、卫生保健、公用事业、住房、出入境、就业、社会保障、交通、纳税、设立变更、年检年审、质量检查、安全防护、商务投资、劳动保障、资质认证、建设管理、知识产权、破产注销等服务信息。每缺一项扣0.2分,最多扣3分。

专题

专栏

(8分)

公告公示(1分),有栏目、每月信息保障10条以上。

权力公开运行(2分),逐部门公开8个方面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和清单、运行流程图及行为信息,每少一个部门扣0.5分,每少一方面扣1分。

民生领域公开(2分),全面、及时公开“民生”工程的推进情况。内容不全或更新不及时的,每项扣0.3分,扣完为止。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分),无专栏不计分,每缺少一方面扣1分,每缺少一项扣0.5分,每个领域内容更新时间超过1周每次扣0.5分。

 

对外

宣传

(8分)

 

 

 

每日

要闻

(2分)

每日及时刊发本地时政要闻6条以上(1分),每少一条扣0.2分;文字、电视和图片形式结合(1分),每缺少一种形式扣0.4分。

基本

概览

(2分)

地理位置、行政区划、自然风貌、人文历史、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城乡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基本概况,每少一项扣0.3分。

投资

指南

(2分)

招商信息、招商项目、投资政策、投资环境、投资导向(含投资规划)和产业园区展示及建设动态,每少一项扣0.3分。

形象

展示

(2分)

结合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展示城市形象、旅游资源、旅游线路、宾馆酒店等,每少一项扣0.5分。

 

 

 

 

 

 

 

 

 

 

 

 

 

 

办事

服务

(25分)

 

 

 

 

 

 

 

 

 

 

 

 

 

 

 

 

 

 

 

服务

平台

(1分)

开通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提供“一站式”服务入口(1分)

办事

指南

(6分)

面向个人的婚育收养、户籍管理、文体旅游、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公用事业、租房住房、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交通、纳税、民族宗教、出入境、死亡殡葬等办事服务指南(3分);面向企业的开办设立、变更登记、纳税、年检年审、质量检查、安全防护、商务投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资质认证、建设管理、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破产注销、对外交流等办事指南(3分)。每少一项扣0.5分。未完整注明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办理地址、联系方式和申报材料及格式文本、示范样本的,不得分。

表格

下载

(3分)

提供办事服务项目的全部表格下载,表格内容规范,名称与办事指南一致、可以有效下载、提供样表下载(3分)。

在线

申报

(2分)

提供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线申报的数量及有效性情况(2分)

查询

服务

(3分)

提供办事结果在线公示渠道,对办理事项的结果全部上网公示(1分)

办结查询渠道及办理过程状态查询(1分),对所有办事服务事项均可在线查询办理状态,否则,每起扣0.5分。无查询渠道及功能的,不得分。

便民查询(1分),提供电子地图、电视节目、邮政编码、通讯费用、公积金、交通出行、常用电话等日常生产生活信息查询服务(1分)

在线

咨询

(5分)

在规定时限内有效回复公众的咨询事项(3分)。无在线咨询渠道,不得分;超时或无效回复的,每起扣0.5分。

承办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及市政府办、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转办的公众咨询事项的回复情况(2分),超时或无效回复的,每起扣0.5分。

人性

服务

(2分)

实现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在线咨询、在线申报、在线查询(结果反馈)等全流程在线办理服务的事项的数量与提供的所有办事服务事项数量的比率达到80%以上得1分,低于80%得0.5分,低于50%得0分。

场景导航:结合用户需求、用户类型,按照实际办理流程设计办事场景导航的数量情况;场景式导航全流程办理实现情况(1分)。

整合

服务

(2分)

教育、社保、交通、就业、医疗、住房、证件办理、企业开办、资质评定、婚育收养、公用事业、经营纳税等领域整合服务情况,每缺一项扣0.15分。

信息公开申请服务

(1分)

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情况(含非网络申请,1分):未按规定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每次扣0.5分;无网上受理渠道,不得分。

 

 

 

 

 

互动

参与

(20分)

 

 

 

 

 

 

 

 

 

渠道

建设

(4分)

提供市民论坛、在线信访、效能投诉和监督举报等留言渠道(1分),提供可以有效使用的领导信箱及部门信箱群,并对接市上的网上信箱系统(2分),有回复查询及满意度评价、在线评论功能(1分)。

意见

办理

(8分)

根据《南充市公众意见收集处理办法》和《南充市政府网站管理办法》及时、有效处理和公开回复留言信息(4分);超时限办理、反馈或评价不满意的,每次扣0.5分;不答复或者应付、推诿的,每次扣1分。

承办和反馈市长信箱、市长短信、市政府微博、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留言事项及主管部门转办事项(3分);超时限办理、反馈或评价不满意的,每次扣0.5分;不答复或者应付、推诿的,每次扣1分。

设立信息公开意见箱,接收意见、建议的答复办理及时有效(1分)。超时办理、反馈的,每次扣0.2分;不答复或者应付、推诿的,不计分。

实时

交流

(4分)

提供在线文字、音频、视频等访谈直播渠道,具有交互功能(1分).

每月开展访谈活动2次以上,提供下期预告和上期回顾情况,同步在线对交互信息进行回应,直播材料整理有序、内容丰富(3分)。

民意

征集

(4分)

提供网上意见征集、调查和评议渠道,且能有效在线提交、自动统计(1分),每少一项扣0.6分。

每月围绕公共服务开展意见征集、民意调查和社会评议活动不少于2次(2分);无渠道和相应功能不计分,每少一次活动扣0.5分。

公开调查投票、意见征集统计分析结果及对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1分)。

运行

维护

(12分)

协同

保障

(8分)

每月主动公开信息不少于1000条(4分),每少10条扣0.2分,以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填报统计为准;出现空白栏目的,每个扣1分。

每月通过信息公开目录填报系统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不少于220条(4分),每少一条扣0.05分。

运行

状况

(4分)

主站运行正常(2分):访问首页及栏目、搜索的响应时间超过10秒,有死链接、错误链接、无法打开或错误内容等,每次扣0.5分。

部门网站运行(2分):参照市直部门网站考核指标要求,每月抽查5个部门网站的运行维护和管理情况,运行状况不良的每个扣0.5分。

             2.市级部门(单位)网站平时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

具体内容

 

 

 

 

 

 

 

 

 

 

政务

公开

(40分)

 

 

 

 

 

 

 

 

 

 

 

 

 

 

 

 

 

 

 

 

组织

架构

(3分)

部门职能及内设机构职责、联系方式,领导简介、分工及活动信息,下属单位职责及联系方式。内容不全或更新不及时的,每少一项扣0.5分。

政务

动态

(3分)

每日及时发布本部门及下属单位24小时内的重要会议、活动及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新闻动态,每月70条以上,每少一条扣0.3分。

法规

公文

(4分)

及时发布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出台的文件及解读等公文信息(2分);应公开而未公开或更新不及时,每条扣0.5分;无栏目或内容的,不得分。

及时转发本领域的上级政策文件、法律法规及解读信息(2分);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或更新不及时,每条扣0.5分;无栏目或内容的,不得分。

人事

动态

(2分)

及时发布本部门及直属单位干部选任、人事任免、招聘考录、表彰、培训、职称评聘、教育培训等信息。更新不及时,每条扣0.3分;无栏目和内容,不得分。

计划

规划

(2分)

及时发布本部门及下属单位和机构的规划、计划及解读和执行情况,定期工作总结。内容不全的,每缺一项扣0.5分;更新不及时的,每条扣0.3分;无栏目或内容的,不得分。

统计

信息

(2分)

本部门及下属机构年度、季度、月份业务统计数据及解读信息。内容不全的,每缺一项扣0.5分;更新不及时的,每条扣0.3分。

财政

资金

(4分)

预算决算、行政经费、“三公”经费及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经费、转移支付资金等情况(3分),每缺一项扣0.5分,更新不及时每项扣0.3分。

采购和招投标公告、公示、资金及资产处置、工程项目实施情况(1分),无内容或更新不及时的,不得分。

权力

公开

(8分)

 

适时清理、编制和公开权力目录、清单及运行流程图(3分),内容不全、不适时更新或不规范每项扣0.6分,职能部门无专栏或内容不得分。

收费及征收项目、依据、标准、方式及减免政策及依据(2分),内容不全、不适时更新或不规范每项扣0.5分,职能部门无内容的不得分。

权力行为结果及内容公开(3分),内容不全、不适时更新或不规范每项扣0.6分,职权部门无公开内容的不得分。

履职

信息

(6分)

本部门执法监督信息(2分)、民生保障工程实施信息(2分)、重点工作推进情况(2分),各项每月更新信息分别不少于5条。

应急

管理

(1分)

本领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和应对情况、应急常识等。无栏目或内容的,不得分;更新不及时的扣0.3分。

专题

专栏

(5分)

建立便民信息栏目,每日及时发布本领域涉及公众日常生活和生产的服务信息(2分)。更新不及时扣0.5分,无栏目或内容的不得分。

建立公告公示栏(2分),及时公布需要公众知晓、参与、监督的事项,以及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服务职责和事项变更情况。更新不及时扣0.5分,无栏目或内容的不得分。

结合本领域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建立专题专栏2个以上(1分),每少一个扣0.5分,更新不及时扣0.5分,无栏目或内容的不得分。

 

 

 

 

 

办事

服务

(22分)

 

 

 

 

 

 

 

 

办事

指南

全面公开办事服务事项的事项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办理地址、联系方式和申报材料(4分),每缺一项扣1分;不规范的,每项扣0.5分。

提供每一事项的有效格式文本、示范样本和样表(3分);每少一项,扣0.5分;不能有效使用的,扣0.5分。

表格

下载

提供本领域办事服务项目需要的全部表格下载,表格内容规范,名称与办事指南一致、可以有效下载和使用(3分),每少一项扣1分。

在线

咨询

提供在线咨询服务(2分),在规定时限内有效回复公众咨询事项。超时或无效回复,每起扣0.5分;无在线咨询渠道,不得分。

承办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及市政府办、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转办的公众咨询事项的回复情况(3分)。超时或无效回复的,每起扣0.5分。

查询

服务

提供办理状态查询功能,对所有办事服务事项均可在线查询办理状态(1分)。整合本领域信息服务资源,向供公众提日常生产生活事项的便民查询服务(1分)。无有效的查询渠道或功能的,不得分。

在线

申报

提供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线申报服务及有效性(1分)

办结

公示

提供办事服务结果在线公示渠道,对办理服务结果全部上网公示(2分)

信息公开申请服务

建立网上依申请公开申请渠道,及时有效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含非网络申请)(2分)。未按规定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的,每次扣0.5分。

 

互动

交流

(22分)

 

 

 

渠道

建设

提供可有效使用的领导信箱,并对接市政府门户网站信箱系统(2分);提供留言论坛、投诉举报等渠道,每个0.5分,最多2分;链接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市长短信、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栏目),每项0.5分,最多2分;栏目具有回复结果满意度评价、在线评论功能(1分)。

意见

办理

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有效办理和公开回复留言信息(3分),超时办理、反馈或评价不满意的,每次扣0.5分;不答复的,每次扣1分。

及时办理和反馈市长信箱、市长短信、市政府微博、市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的留言事项及主管部门转办事项(3分);超时限办理、反馈或评价不满意的,每次扣0.5分;不答复或应付、推诿的,每次扣1分。

设立有效的信息公开意见箱,接收意见、建议的答复办理及时有效(3分)。超时办理、反馈,每次扣0.5分;不办理或答复,每次扣0.5分。

民意

征集

提供网上意见征集、调查和评议渠道,且能有效在线提交、自动统计(2分),每少一项扣0.6分。

每月结合实际开展意见征集、民意调查和评议活动1次以上(2分)。

及时公布在线调查、意见征集统计结果及公众意见采纳情况(2分)。

运行

维护

(16分)

协同

保障

每月通过信息公开目录填报系统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报送信息不少于20条(4分),每少一条扣0.3分。

对市政府门户网站涉及本部门的专题专栏信息保障每月不少于10条(2分),每少一条扣0.2分。

运行

状况

信息更新(5分),本部门网站每月公开信息不少于100条,每少一条扣0.05分,以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填报统计为准。

无空白栏目、内容更新及时性(3分),出现空白栏目的,每个扣2分;对动态信息类栏目跨3个月及以上时间不更新信息的,每个扣1分。

运行正常(2分),访问首页及栏目、搜索的响应时间超过10秒,有死链接、错误链接、无法打开或错误内容等,每次扣0.5分。

             3.县(市、区)和市级部门网站年终考核指标

考核指标

考评细则

平时考核(50分)

逐月汇总分,取有效考核月度平均分按权重折算后计入年度考核内容。

社会评议(20分)

每年12月在全市政府网站开设在线评议系统,吸纳公众对评议对象进行评议。考核得分=满意率×权重分值+基本满意率×权重分值×60%。

 

 

 

 

 

 

 

 

现场考评

(30分)

 

 

 

 

 

 

 

 

 

组织领导

政务公开和网站运行管理机构、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及职责明确(2分),每年召开2次以上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1分)。

制度保障

建立并落实信息保障、发布审核、保密审查、登记备案、应急预案和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及措施(3分),每少一项扣0.5分。

完整公开各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制度等监督保障机制建立发布情况(2分)。

投入保障

有专项资金保障,设备投入到位,有必要的办公条件(2分)。

责任落实

每年12月25日前,向市政务公开办报送年度总结(1分);每年3月31日前,通过部门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公开年报(1分)。

文件公开台账和文件制发登记台账吻合3分,应当公开而未公开的,每相差一条扣0.5分,无台账或台账不完整不记分。

网站影响

浏览量2分,分别以县(市、区)门户网站和市直部门网站平均数为基数,少于平均数扣1分;不能提供评比统计功能的不计分。

互动参与2分,以县(市、区)门户网站和市直部门网站互动参与平均人次为基数,少于平均数扣1分;不能提供评比统计功能的不计分。

网站建设与设计

页面展示(2分):页面和栏目突出地方、职能、行业特色,布局合理、划分清晰,整洁大方、庄重美观,层级三次以下,每年调整版面。

辅助功能(2分):搜索引擎功能多样化,搜索结果准确;提供重要服务和栏目介绍、使用说明及站点地图或使用帮助;提供网站访问量、栏目和内容使用情况的统计与评比情况;上下级单位网站导航链接及政府网站群建设情况。

运行管理

主办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联系方式0.5分,域名规范0.5分。

安全管理(2分),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及防范机制、防病毒功能、攻击入侵防护功能、数据备份及灾难恢复机制及相关记录。每发生网站安全事故扣1分。

每年结合重点工作、热点问题开设专题4个以上(2分),每个0.5分。

对本地政府网站、下属单位网站监督指导和督促查检情况(2分),提供记录。

             4.市级部门(单位)考核名单

市监察局    市政府信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市经济信息化委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环境保护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城乡规划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务局    市农牧业局  

市林业局    市文化广电影视体育局    市商务粮食局    市卫生局    市人口计生委    市审计局    市外侨办    市国资委    市旅游局  

市城管执法局    市安全监管局    市统计局    市金融办    市扶贫移民局    市食品药监局    南充经济开发区    市政务服务中心    市人防办  

市监狱    市档案局     市投资促进局     市供销社    市房管局      市公路局    市航务管理局     市升钟水库管理局     市农机局     

市农业科学院     市疾控中心     市国税局    市气象局    南充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市邮政管理局     市地税局     国家统计局南充调查队   

市工商局    市质监局     南充水文局    南充电业局     人行南充中心支行    南充银监局     市交警支队    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市政府采购中心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市职工社会保险局    市机关事业保险局     市就业局市医疗保险局    市招生办    市政工程处   

市公交公司    中石油南充燃气公司    康源水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