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霍邱县电子政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霍政办〔2013〕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霍邱县电子政务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参照执行。
霍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4日
霍邱县电子政务工作考核办法
为促进电子政务推广应用,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发展,强化电子政务监督管理,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05〕43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市直单位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通知》(六政〔2005〕53号)、《关于印发六安市电子政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六政办〔2010〕130号)及信息化工作综合考评的有关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按照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和针对性的原则,采取自评、实地检查、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考核工作。
二、考核主体
县政府督查室、县电子政务办公室。
三、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四、考核内容
1、基础工作。组织领导情况;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工作计划制定、实施情况;组织学习培训情况等。
2、应用效果。门户子网站建设情况;电子政务应用系统使用情况等。
3、资源共享。信息资源库建设及其共享情况等。
4、安全保障。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安全措施建设情况等。
5、在线回复。市政府网“百姓畅言”栏目督办反馈类主题回复情况(此处得分按市统计操作办法计算);市政府网“部门信箱”栏目中信件回复情况(此处得分按市统计操作办法计算);县政府网“互动参与”公众直通车栏目中信件回复情况;公众对在线回复的满意度情况等。
6、加分项目。电子政务项目推广示范情况;在线访谈参与情况等。
五、考核步骤
由县电子政务办公室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霍邱县电子政务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年终各单位按要求逐项填写,并形成自评报告(附有关证明材料),报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县电子政务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填写的《霍邱县电子政务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自评报告以及日常监测、抽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六、结果运用
考评结果在霍邱政府网上进行通报,并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考评。
附件:1.“互动参与”公众直通车栏目在线回复统计操作办法
2.在线回复计算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