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同心县人民法院委托,对其所需的办公自动化设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区内外具有合格资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同心政采(公开) [20130712]号
二、项目名称:吴忠市同心县人民法院办公自动化设备
三、技术参数及要求:视频采集机1套、一体机电脑50台、激光打印机50台、超级本电脑10台、多功能数码一体机1台、数码复印机3台、专业数码照相机1台、数码照相机25台、专业DV9台、DV2台、专业摄像机1台、移动硬盘10台、录音笔30支、扫描仪10台。
四、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首付合同金额的70%,余款一年内付清。
五、交货日期:合同签定后10日内供货。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该行业国家规定必备资质、资格和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或经销企业;
2、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相关产品授权代理资质;
4、具备其它与本项目有关的资质。
七、供应商资格初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吴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络报名参考《关于启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的公告》。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维斌,15349551399。联系电话:0951-7805195 。
报名时网上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资质文件,无偿领取招标文件。
八、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8月5日至2013年8月25日下午17:00时止(节假日不办公)。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2013年8月26日下午15:00 。
十、开标时间、地点及其联系方式:
时间:2013年8月26日下午15:00。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联系人: 余丽华 陈建花
电 话:0953-2138206(传真) 2138226